科幻小说《千之飞花》是李墨白的代表作之一。主角锦屏李墨白赵思则身临其境地展示了未来世界的奇妙景象。故事充满了科技和想象力,引人入胜。这本书不仅带给读者无限遐想,也让人思考科技发展对人类的影响。“认阉人做父,出卖自己的孩子,毫无文人气节。”邓如盛又替李墨白谋了个七品的小官,官虽小,但看在总管太监的面子上,还是有不……
知道我和赵思则定亲,他很高兴:“你应当感谢李墨白,若不是他,思则也不会赶着来提亲。”
又道:“思则,你要什么?我送你一件礼物做贺礼。”
赵思则很不客气:“你在京郊的温泉庄子。”
太子震惊他的不要脸:“你知道这个庄子值多钱?”
他不好意思地说:“锦屏怕冷。”
是的,我怕冷。李墨白也知道我怕冷,所以他选了我最怕的方式送我去死。
李墨白和惊鹊的婚事定在六月末,很急,但没办法,晚了肚子就藏不住了。
前世他和我的婚礼有多热闹,今生他和惊鹊的婚礼就有多冷清。
新科状元本应炙手可热,但大家都知道他得罪了相爷,没人愿意为了一个不知前途的小子和相爷作对。
再者,状元本应进翰林院任职,但不知何故,榜眼和探花都授了职,唯有李墨白,上头什么诏令都没发下来。
他们的婚礼在李家租的一进院子举行,地方不大,但李墨白下了血本,请了外头的红白班子做菜,五两银子一席,摆了十桌,还借了邻居的地方。
结果一个官员都没来,邻里倒是坐了两桌。
听说李墨白的脸从头黑到了尾。
他觉得是我爹从中作梗,趁我去首饰铺子买首饰的时候又蹲到了我——夫妻十年,他实在是了解我。
“你以为前世我能做到高位靠的是你爹吗?”他愤愤说,“太子赏识我,乃因我们政见一致,兴趣相投,因我有真才实干,能助他治理国家。”
他嘲笑我:“无知妇人,眼界狭窄,以为这样就能阻挡我?”
前世他有我爹举荐,靠着一篇策论得到太子赏识。我爹手把手带他,他又肯吃苦,很快崭露头角。
他有句话说得对,他的确是有真才实学的。
但那又怎么样?
我叫掌柜:“为什么会有乞丐进来?”
他被轰出去,气得满脸通红。
李墨白一直没能见到太子。
纵然他有八斗之才,纵然他那篇策论花团锦簇,他这样的身份,没人引荐,是不可能见到太子殿下的。
但我还是低估了他。
他搭上了总管太监邓如盛,不仅认他做了干爹,还许诺惊鹊生下的第一个儿子随他姓,送到他膝下抚养。
李墨白六十岁的老母气得病倒,惊鹊倒是支持他。
他那篇策论终于如愿以偿送到了太子案上,但太子没看,让人丢了。
太子厌恶他。
“认阉人做父,出卖自己的孩子,毫无文人气节。”
邓如盛又替李墨白谋了个七品的小官,官虽小,但看在总管太监的面子上,还是有不少人家愿意跟他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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