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剑》情节紧扣人心,是雪中红写一部不可多得的玄幻科幻小说,语言简洁但却生动形象。讲述的是:苏震欣慰地点了点头,又从怀里取出一块墨玉色的令牌递进燕云霆手中:“这块‘非攻令’是老夫挚友之物,若凉城不幸……
第15章
今日恰好吹的是西北风,木鸢顺风翱翔,不过一个时辰的功夫,天山圣洁的身姿若隐若现。
天山一脉均有千丈之高,因此,其峰顶终年积雪,万年不化,主峰直插云霄,似与天宫对接。
燕云霆不敢骑木鸢正面上山,于是故意绕了个大圈子,在后山一处枝繁叶茂的山谷中降落。
天山之巅虽常年风雪,山脚下却青葱盎然,参天大树并排而生,涓涓细流汇集成河,明媚春光下,花香鸟语,鱼跃蝉鸣。
燕云霆落地后,砍了些树枝和毛草,将木鸢遮得严严实实,此去天山还不知是吉是凶,总得给自己留一条逃跑的后路。
将木鸢遮严实之后,燕云霆便开启了登山之路。
天山一脉,最低峰也有千丈之高,从山脊处便终年寒风飘雪,道路崎岖难行,还有猛兽精怪拦路,一般人早已望而生畏。
燕云霆计划着先从后山爬上一座矮峰,再从矮峰沿山脊往主峰靠拢。
天山派既然能在天山上矗立千年,必定修有栈道,若是能找到这些栈道,上山之路也就容易多了。
燕云霆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才钻出深山老林里,紧而便沿着崎岖山道往上爬,山路起初平坦,可随着山势越陡,气温越低,风力越足,每一口呼吸也变得更加沉重。
下午,日落时分,燕云霆已爬上了半山腰,褐色的山体已瞧不见,只剩一片茫茫白雪。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说的便是眼前的风景。
趁着日落余晖,燕云霆拾了一捆干柴,还顺手打了两只野肥兔,又在山腰附近找了一块裸露的大石头,于背风的方向烧起了一堆篝火,剥下兔皮套在脚上御寒,将兔肉架在火上烧烤,
“滋滋滋......”没一会儿,兔肉冒出了热油,肉香扑鼻而来。
“呼呼呼......”入夜后,寒风呼啸加剧,小雪如棉絮般飘零,即使烧着火堆却寒冷依旧。
“才半山腰就这么冷,真不知住在山顶的那群人是怎么活下去的......”燕云霆搓着手,哈着气,饮着酒,不由再添了一把干柴。
风雪天,半山腰,篝火旁,孤独与烈酒,温暖与烤肉,从某一个心境而言,如此生活也别有一番风味。
燕云霆好久都没吃过肉了,已迫不及待地想要尝一尝野兔的味道,他摘下一支兔腿,刚放进嘴里咬了一口——
“沙沙沙......”
雪地里传来了一阵细微的脚步声。
燕云霆当即警觉起来,深山老林,寒风雪夜,能在这时出没的,不是野兽便是精怪。
他含着兔腿,缓缓拔出照胆,贴着石头循声望去,只见大约半里地外,一个丈许高的庞大身影正在往火堆靠拢,两颗萤绿色的瞳孔在黑夜中闪闪发亮。
燕云霆第一想法便是很可能遇到山精了,他急忙抓起烤架上的兔肉往山顶爬去。
那山精看燕云霆动了,也加快速度往前追逐,“唰唰唰......”,“欻欻歘......”一人一兽,一前一后,在厚过三尺的大雪中展开追逐。
定是烤兔子的肉香将这怪兽吸引了来!燕云霆想着便扔掉了手中的兔子,“你想吃,全都送给你,别他娘再追我了!”
山精停在兔腿前,低头嗅了嗅,一巴掌将其刨开,“吼唔......”嘶吼着再次追赶燕云霆。
山精鬼怪想来是茹毛饮血,它们哪儿会对属实感兴趣?何况一只兔子哪儿能填饱肚子?
就这样,燕云霆跑了足有半个时辰,越往山上走,积雪越厚,一脚下去都快陷到腰了,再看山精,四条腿在雪面上健步如飞,马上就要追上燕云霆。
距离近了,才看清楚这山精的模样,巨熊的身高,猩猩的体格,鲨鱼的獠牙,猛虎的利爪,银色的鬃毛在月光下闪闪发亮!
“老子跟你拼了!”燕云霆实在力竭,拔出腰间的火铳,瞄准山精便是一枪——
“嘭!”枪声在山谷阵阵回荡。
子弹命中。山精胸口,却连一根毛也没掉,在绝对厚实的皮囊下,火铳丝毫不起作用。
燕云霆咬了咬牙,既然枪不管用,那就用剑!捅它的眼睛,砍它的脖子,割它的兽鞭,总能找到它薄弱的地方!
人兽大战似乎一触即发。
“轰隆隆......”突然间,地动山摇,大块积雪从峭壁往下滚落,越滚越多,越滚越大,最后形成了一道巨大的洪流,携毁灭之势俯冲而下!
雪崩!
根本就不该开枪!
燕云霆心里暗骂自己蠢,转身便往山脚下滑去,可雪潮的势力实在太大,压得整片山腰摇摇欲坠!
在绝对的自然力量下,燕云霆就如一片随波飘零的落叶,眼看就要被大雪吞噬,脚底下却突然一空,随即,整个人开始下坠,下坠,下坠......
也不知滚了多少圈,碰了多少壁,最后重重地摔在地上,昏死了过去。
......
“滴答,滴答......”
水滴落下的清脆声,恰好溅射在燕云霆的脸颊上,他的意识逐渐清醒,疼痛感也越来越强烈。
“嘶......”他终于被完全疼醒,浑身仿佛散了架一般,里里外外痛了个遍。
缓了好一阵子,他才勉强将身体翻过来,四周一片漆黑,唯有头顶洞口射下一道微光。
洞口距地面起码有三四丈高,掉下来没被摔死已算是大幸。
燕云霆咬着牙,慢慢从地上爬起,以他现在这个状态,想要从洞口爬出去还是有点困难......但至少他还活着,从一场雪崩中活了下来。
再一次死里逃生,燕云霆又忍不住笑了起来,“哈哈哈......”
笑声回音阵阵,说明这个山洞并不小。
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他死里逃生这么多次,福报也该到了吧?
燕云霆扯下绑在腿上的兔皮裹在弯刀尖上,浇了一些烈酒,随后用打火石引燃,很快,一只幽蓝色的火把便做成了。
火光驱散黑暗,映亮山洞的相貌——让燕云霆感到惊讶的是,石壁上竟镶嵌了几盏油灯,蛛网与灰尘将油灯包裹得严严实实。油灯已不知熄灭了多久,山洞也不知闲置了多少个年头。
神圣的天山向来便不缺人气,许多名流隐士,得道高人都愿意来圣山闭关修炼,何况山峰上还有一座千年门派。没准儿这个山洞的主人,便是哪个世外高人的闭关之所。
燕云霆刨去了壁灯上的蛛网和灰尘,发现灯碗中还有些凝脂油块儿,他试着用火把点了点,想不到竟直接引燃了!
光能驱散黑暗和恐惧,火能带给人安全与温暖,燕云霆将所有壁灯全部点了个遍,火光瞬间充盈了整个山洞,眼前的景象却吓了燕云霆一大跳——山洞中心竟坐着一个“人”!
那“人”身着灰袍,披头散发背对着燕云霆,双手双脚被碗口粗的铁链所禁锢,就像“五马分尸”一般,他静坐在一只蒲团上一动不动。
难道这个山洞是个禁锢监狱?
燕云霆大气不敢喘一口,贴着墙壁往前绕,待绕到那“人”跟前时,才发现他早已化作一具枯骨。
“原来是个死人......”燕云霆长吁一口气,这才放心大胆地走上前打量。
枯骨满头白发,生前应是个老者,看样子已经死去好些个年头了,掸去它身上的灰尘,露出一件价值不菲的丝绸云袍,其大拇指上还戴着一颗血红色的扳指。
能将扳指戴在大拇指上的人,要么是大富大贵,要么是位高权重。可恰如此人,为何又会被禁锢手足,锁死在这座山洞里呢?
燕云霆越发觉得好奇,便想着在枯骨身上找找线索,可大概是因为枯骨荒废太久,手还没碰到便自动散了架——
“哗啦啦......”一只卷轴从枯骨胸膛滚了出来。
燕云霆拾起卷轴,抹去上边儿的灰尘,是一只羊皮卷,年限太久也有些枯腐了。他小心翼翼地打开卷轴,第一排题目便用朱砂写着三个大字——《噬神决》。
“噬神决......”
听名字就好似一部厉害得不得了的绝世秘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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