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代网文写手“漫云不语”带着书名为《八零换嫁:大佬携恋爱脑当嫁妆》的现代言情小说回归到大众视线。这本小说以其独特的背景设定和出色的剧情展开,吸引了众多读者的关注。上一世,她虽然没有去念大学,但是努力学习,搞英语,在岳城大酒店大受重用做到经理。薪水最高的时候辞职,从摆地摊到搞餐饮……
吴芬芳见状,得意洋洋,“看到没有,阿沅,你之前那套不管用。对孩子不能太善,我是教过孩子的,我家阿勇揍一顿,就能多考几十分!”
周母也有些迷惘,带桐桐去看过,医生也说不出来,试探着说或许**会管用。
她安静的时候,就像个洋娃娃,现在至少有情绪。
可是,看见桐桐这样子,她又有些于心不忍。
“啊啊啊——”猝然,桐桐就像个小炮弹,一头撞在吴芬芳的肚子上。
吴芬芳一个趔趄,摔了个脚朝天,气急败坏地站起来,伸手就要打在桐桐脸上。
一个身影快步走了过去,将桐桐抱在怀里,那一巴掌正好落在她胳膊上。
啪——的一声脆响,不过十几秒,白皙纤细的胳膊立马出现了五指印。
“……”
一时间,客厅里安静了。
吴芬芳看见自己打了季凝,也不忙着道歉,扬起指头数落着,“你们一个个要都要这样护着她,她这辈子都别想好了,哼!”
她理直气壮地一**坐在沙发上,偏过头去。
闻言,周母心上沉甸甸的。
连医生都没办法,她的桐桐难道这辈子就这么完了么?
都说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难道非得狠下心才行?
手指深深掐进掌心里,周母一时也有些摇摆不定了,毕竟她没办法为桐桐的一辈子买单啊。
桐桐要是好不了,也是女儿一辈子的负累。
就因为桐桐这病,女儿带着她四处求医,年纪轻轻的,明明大有前途,现在为了孩子,舍弃了许多机会,去远点的医院进修,她都放不下心来。
“就是你们太惯着她了,所以她才会情况越来越糟糕。”
“阿沅,既然医生说不出个所以然,治了这么久,也没个效果。那就该按我们村的治法,神算子都说她是丢了魂。”
周母垂眸,“可是,上次神算子来了,桐桐哭得更厉害了,晚上还整宿整宿不睡觉,做噩梦。”
圆圆的小脸都瘦尖了,也没看到多少起色。
吴芬芳站了起来,紧握住周母的手,一脸痛心疾首,“长痛不如短痛……阿沅,你懂不懂,你现在的犹豫,这是害了她,也害了你家姑娘。想你家大姑娘多好一孩子,工作又好,模样也好,嫁给柴世杰那么好的孩子,年纪轻轻就副主任医师了。现在呢,为这孩子,和柴世杰闹。他们两要是离了婚,你们家就完了,传出去多难听,谁家都会说你家有个离了婚的姑娘!”
周母被她说得也没了个主意,她倒不是担心女儿离婚的影响,嘴长在别人身上,她不怕!
但怕的是耽误了桐桐。
现如今医学并没有看到效果,实在不行,玄学也要咬牙试一试!可……
“阿沅,人神算子上次都说了,只要你把桐桐交给他,十天半月的,等回来肯定还你一个完好无缺的桐桐。”
神算子?
季凝眉头拧得死紧,这人她也有所耳闻,如果她没记错,是一个六十多岁疯疯癫癫的老头,把桐桐送到他那里住十天半月?那岂不是羊入虎口?
她正要开口,忽听见周母坚定的声音,“肯定不能带去神算子那。”
“阿沅,你……”
“我还没有那么昏了头。自家的孩子还那么小,交给别人,我哪能放心?”
吴芬芳又一**坐了回去,冷笑,“既然你不信我,那这事儿我就不管了。”
气氛陷入难挨的沉默中,忽响起一抹清灵的声音。
“妈,能不能让我试一试?”
季凝还搂着桐桐,怀里的小崽崽像只可怜的小兽似的,还哭得一抽一抽的,她一边含笑着说,手仍然有一搭没一搭地抚摸着小崽崽的脑袋。
吴芬芳听完就笑了,斜睨着她,“你?”
“医生都没办法,你会有法子吗?”
季凝微笑,“大伯母,你刚不也说了,死马当活马医,反正也不差这十天半月,各种办法都试一试。”
趁着吴芬芳卡壳,季凝又望向周母,语气真诚,“妈,之前在我家那边,我遇到过像桐桐这样的孩子。”
“你遇到过?”
“对,虽然医生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但是我用一些方法,还是逐渐让她们有所改变。”
“真的吗,季凝?”周母眼里隐约有光,强压着,不敢流露太多。
这些年,她有过很多次希望,也失望过许多次。
吴芬芳伸长脖子,“我可不同意。你不是医生,也不是大师,而且你才刚嫁到周家来。交到你手上,怎么让人放心?桐桐又不是试验品,你担得起这个责任吗?”
季凝桃腮粉脸,笑得毫无攻击力,“大伯母,你刚才不说不管了吗?”
吴芬芳还想争辩,周母却拿了主意,“好,季凝,让你试试看,需要多久?”
“给我一个月吧。”
季凝说这话是有底气的,她做义工的时候发现,阿斯伯格综合征越早干预,效果也好。
桐桐现在才三岁多,初步判断是轻微型,她是有把握的。
如果干预治疗有效果,后期就想办法联系国外,把药物治疗加上。
桐桐,虽然不能彻底和正常孩子一样,但至少会比现在好。
察觉到什么,季凝低下头去,她的手指被一只软绵绵又热乎乎的小手攥得很紧。
唇畔漾起一抹笑,她的视线也一寸一寸柔和下来。
也不知道是不是之前义工的经历,虽然才刚认识这孩子不久,她就决定了,她绝对不会放弃她。
“呵,到时候你们闹出个什么烂摊子,我可不管了。”
见周母主意已经打定,吴芬芳也不多劝了,撂下这句话,就双手环胸。
她且看着呢,这就是个烫手山芋。
周家大姑娘周芷溪那是个泼辣性子,她家姑娘又是她的命,如果季凝弄出个好歹来,她不会放过季凝的!
…………
夜晚——
李管家拿起座机,拨通了号码。
另一头,和平饭店套房内——
男人穿着白衬衣配复古棕色马甲,剪裁得体的定制西裤包裹着大长腿,显得愈发腰细腿长,身姿笔直地坐在书桌前。
刚结束完一天的工作,他捏着鼻梁,阖着眼帘,正听着李管家汇报事情的始末。
听到一半,他猛地睁开眼,“今天她护着桐桐,被吴芬芳打了?”
季薇来周家的时候,母亲也要她陪桐桐,他暗中观察过,桐桐想听一本故事,咿呀咿呀地拽着她的胳膊,她毫不留情地扔回了桌上,“你自己读。”
他倒没有指望季凝能多疼爱桐桐,那是他姐的女儿,她也没那个义务,只是和平共处肯定是更好些。
但他万万没想到她会护着桐桐。
明明是姐妹,性格差别这么大么?
他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以至于李管家后面的话,他都没怎么听,“少爷,少夫人只是被打了下胳膊,我已经送了药膏过去了。”
男人长指交叠在高耸的鼻梁前,显得脸色愈发忽明忽暗,忽听见他沉声说,“帮我做件事,打电话给新星百货商店的经理,就说我要他……”
周景墨交代完,李管家应下,又默默补充了句,“少爷,少夫人只是被打了下胳膊,晚上的时候,我瞧见红印都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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