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旭的嘴角不由得泛起了一抹苦笑》林旭若兰小说全章节最新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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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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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旭的嘴角不由得泛起了一抹苦笑》小说简介

冒险小说《林旭的嘴角不由得泛起了一抹苦笑》,以林旭若兰为主角的故事。作者扫地焚香精心构思了一系列惊险刺激的情节,让读者充分体验到了冒险的乐趣和紧张刺激。这本书绝对是冒险迷们的不二之选。若兰已经不是未经人事的少女,听着林旭那略显粗重的呼吸,就已经明白了林旭的意思,十分羞涩的小声说了一句:“官……

《林旭的嘴角不由得泛起了一抹苦笑》 第11章 免费试读

第11章

张烈踢了黑熊两脚,见它一点儿动静都没有,兴奋的说道:“死透了!妹夫,你真是太厉害了,竟然能射进它的嘴里!”

“要不是你给我创造了这么好的机会,我也射不了这么准!”

林旭笑了笑,随即又很是佩服的说道:“烈哥,你竟然敢赤手空拳的跟一头黑熊搏斗,甚至还能把冲刺中的黑熊撞飞!真是太厉害了!我看那些打虎英雄也未必比得上你!”

“哈哈......”

听了林旭的夸奖,张烈有些不好意思的大笑两声,摸了摸光头,说道:“我就是有把子蛮力罢了,跟你这种肚子里有墨水的人没法比!要不是有弩弓,想要弄死这头黑家伙,那可要费老劲了!说不定,咱们还得有损伤!”

“妹夫,猎到了这头黑熊,今天可真是赚大了!”

“咱们回去吧,让爹和若兰他们也高兴高兴!”

说完,张烈抓住黑熊的两只前腿,直接把它抗在了肩膀上!

林旭再次被震惊了!

这头黑熊体型硕大,满身是肉,少说也得有两三百斤重!

然而,张烈把它抗在肩膀上,脸色不变,呼吸均匀,甚至连腰都没怎么弯。

一点儿都不费力的样子!

他早就听说过自己这个大舅哥天生神力,今日一见,果然是名不虚传啊!

......

这头黑瞎子实在是太扎眼了,两人还没进村,就已经被看到的村民给围住了,纷纷询问是怎么把这头黑瞎子弄死的!

张烈已经对林旭佩服的五体投地,铁了心的要帮妹夫洗刷“废物”之名,于是他见人就说这头黑熊,是妹夫一箭射死的,箭矢都还在黑熊嘴里插着呢!

虽然大宁王朝重文轻武,但是在乡野农村,没几个人读书的,村民们最敬重的,就是这种能够猎虎杀熊,为民除害的勇士了!

所以,村民们听了这话,纷纷对林旭刮目相看,竖起大拇指连声称赞,还感叹若兰真是好福气,竟然嫁了这么一位勇士!

林旭明白大舅哥的一片心意,便也没有解释什么,微笑着接受了大家的称赞。

虽然他的内心很强大,并不是个在意别人看法的人,但是听着村民夸自己是勇士,跟听着村民骂自己是废物相比,那种感觉,绝对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了!

然而,更让他感到欣慰的是,以后若兰在村里,再也不用因为自己而被人指指点点,奚落嘲讽了。

回到家里,老铁匠和若兰看到他们竟然猎到了一头黑熊,全都高兴万分!

尤其是若兰,听哥哥说这头黑熊竟然是自己的官人一箭射死的,又惊又喜,看向林旭的眼神中,满满的都是崇拜的神色!

有哪个男人不希望被自己的老婆崇拜呢?

林旭自然很是开心,走过去给了若兰一个摸头杀。

若兰的脸上立马飞起了两朵红晕。

......

第二天一早,林旭和张烈一起,推着一辆板车出发去县城。

板车上除了那头黑熊以外,还有七八只野兔。

至于他们这两天猎到的山鸡,则被林旭留了下来。

家里的伙食太差了,除了杂粮粥,就是野菜,连点荤腥都不见。

虽然他上一世也是寒门出身,但毕竟是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的二十一世纪青年,吃喝还是不愁的。

野兔其实也是非常好的食材,不管是红烧,还是爆炒,味道都非常不错!

只可惜,这儿做菜,只有水煮一种方式,连油盐都不怎么放,更别说其他佐料了。

野兔肉水煮之后,带有一种特殊的膻味,实在不好吃。

而山鸡就不一样了,只是用清水煮,就算是不放盐,味道都特别鲜美!

另外,不管是他这位宿主,还是若兰,身子骨都太弱了,主要是营养不良造成的,必须要多吃点肉,好好补补身体才行。

从村子到县城的距离其实只有三四十里而已,但由于山路崎岖,还要拉着一辆板车,所以他们足足用了一个多时辰,才终于来到了县城。

张烈说得一点都没错,黑熊确实非常抢手!

刚一进城,就被堵在这儿收山货的几个商贩给围住了。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之后,他们最终以十一两银子的价格,把黑熊以及那些野兔打包卖给了其中一个出价最高的商贩。

这一次按照人头交税,他们每个人需要交两百文,四个人也就是八百文,而一两银子就可以兑换一贯铜钱,也就是一千文。

赋税的问题,算是彻底解决了。

按照当前的物价,一两银子大约可以购买两百斤大米,如果买粗粮的话会更便宜,要是省着点吃,剩下的这些钱,足够他们一家人吃好几年了。

这也就怪不得村里的那些人看到他们竟然猎杀到了一头黑瞎子之后,那么眼红羡慕,夸奖若兰好福气了!

不过,羡慕归羡慕,在这种冷兵器时代,敢进山猎杀黑瞎子的勇士,可没几个!

“妹夫,山货已经卖掉了,咱们是现在就回去呢,还是去城里逛逛?”

在不知不觉间,张烈已经把林旭当成了主心骨,虽然他很想进城逛逛,但他要先询问一下林旭的意见。

“好不容易来一趟县城,当然要去逛逛!”

林旭明白张烈的心思,而且他也很想看看这个时代的县城是什么样。

另外,他进城还有件重要的事要做呢。

“我知道有个大骨头面馆,特别好吃,咱们去尝尝吧!”

“好啊!”

他们早上每人都只是喝了两碗野菜粥,外加两个粗粮饼子,一点油星都没有,根本就不顶饿,再加上他们又推着板车走了一个多时辰山路,早已经饿的前胸贴后背了!

来到面馆,他们一人要了两碗面,又要了十斤大骨头!

敞开了肚皮,美美的饱餐了一顿!

饭后,他们去逛街购物。

大米、猪肉、盐巴、香料、糖、酱油、醋、皂荚之类的生活日用品,必须都要买一些。

白酒也买了两坛,其实他自己倒不怎么喜欢喝酒,主要是用来给肉去腥用的,另外一坛,则是孝敬岳父的。

在当前的年代,这些东西其实都属于奢侈品,就这几样东西,而且每一样都没买多少,就足足花掉了好几两银子!

张烈过惯了苦日子,哪里舍得买过这么多好东西?见林旭花钱这么阔绰,心疼的直拍大腿!

不过,他什么都没说,一切任凭林旭做主。

本来,林旭还想买个炒锅的,但是这儿的人吃饭主要以炖煮为主,根本就没有卖的。

没有就没有吧,反正自己的大舅哥是铁匠,回去画个图,让他做一个好了。

接下来,他又去了布匹商行,这才是他今天购物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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