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佚名的笔下,《芭蕉分绿与窗纱》描绘了元夕凌温何安的成长与奋斗。元夕凌温何安一路经历了苦难和挫折,却从未放弃追寻自己的梦想。通过与内心的战斗和与外界的冲突,元夕凌温何安逐渐坚定了信念,并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这部小说充满启示与感动,我醒来后窘迫的满脸发烫,却发现凌温已经握着书在榻边睡着了。他安稳的呼吸着,绒绒的睫毛像草原上的绒花,他生的好看,温润之感……必将触动读者的心灵。
某一日午后,来了一个洛洛。
洛洛长得艳丽,棕色的眸子亮晶晶的,她一头乌黑的长发由彩绳编成了几十条小辫子,行为举止间辫子一蹦一蹦的,显得欢快又灵动。
她亲热的拉着我的手,我也亲热的回应,顺手就把凌温送我的绿松石手串带到了她手上。
她的手臂瘦的可怕。
「送你的,不客气。」
凌温耸了耸鼻子,让我以后好好照顾她。
和何安一样坏,都不得好死,我在心里咆哮,外表却镇定大方。
从那天起,我彻底失宠了。
洛洛笑起来眼睛弯弯的特别好看,她嬉笑着晃着凌温的肩膀,围着篝火翩翩起舞,大家都很喜欢她。
我逐渐从沉溺的温柔里面恍然清醒。
我是青唐的外来客,我是安都的六公主。
可是现在安都没了。
很长一段时间,我没有再见过凌温,只是偶尔能听见洛洛的嬉笑声。
他一定很快乐。
我委屈的胡乱踢着被子泄愤,又会在吃饭的时候悲从中来大哭一顿。
有一次,我咬着大饼在马厩旁边发呆,洛洛嘻嘻哈哈的身影和凌温黏黏腻腻的走来。
看着洛洛穿着一声飒爽的骑装,梳着高高的马尾像一位女将军。看看自己,我的衣裙已经好几天没换了。
我闪躲不及,被马粪熏得发呕。但是还是被他们发现了。
凌温将我的白马给了洛洛,是他送给我的第一件礼物。凌温给阿白套马鞍的时候,洛洛过来牵住了我的手。
我皮笑肉不笑的和她客套,她说:「姐姐。」
凌温过来挤开了我,握着她的腰把她送上了马:「我们出发吧。」我咬着牙祝他们玩的愉快。
他们骑着阿白去草原深处的野葡萄林了,可是谁都没给我带回来一串。
我在被窝里痛哭流涕,靠山没了。
第二日,我就听不到洛洛的笑声了。
我问所有人,所有人都说不知道。
但是,世界上总归没有不透风的墙,也没有钱买不来的消息。
青玛两眼发光的接过我的金镯子,告诉我,洛洛被杀了。
洛洛是个密探,凌温亲手杀了她。
一把弯月刀擦过洛洛的脖子,血喷的到处都是,包括凌温的脸上。
嗯,君王便是如此,父皇曾经也亲手杀了一个爱妃。
「哪的密探啊?」我嗑着瓜子看着青玛脸颊的高原红,和天上的晚霞一样红彤彤。
青玛还在看金镯子,「还能是哪?安都呗。」
我僵硬的身体在凌温进了帐的时候还没放松下来。
凌温看出了我的异常,他紧紧搂着我,「不要怕。」活着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顺从的瘫在凌温怀里,眼神颤抖,装出谁看了都心疼的样子,还挤出了几滴眼泪。
伴君如伴虎,我可不想大仇未报便被我的第二个青梅竹马弄的身首异处。
喝醉的凌温把头埋在我的颈窝,我听见他喃喃说:「对不起元夕。」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没错,凌温也是我的青梅竹马。5.
没过几日,我开始吃不下饭了,脸也变得铁青。
巫医说我有孕了。
凌温比我还激动,这是他的第一个孩子。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我的肚子也越来越大了。
「凌温,我们孩子的出生宴要请所有部王来参加。」凌温轻轻俯在我的肚子上,「都依你。」
凌温有一日在我耳边说,要送给我和孩子一份礼物,从那天之后,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部落突然杂乱起来。
凌温很忙,不知道在忙什么。
但是我隐约感觉到,他忙的事情和我有关。
那年冬日,大雪漫天,冰寒刺骨,孩子出生了。
他是安都和青唐的血脉,身份尊贵,可是我却不喜欢这个孩子,他的哭声让我格外烦躁,我把药膏擦在手臂的伤痕上,是我自己抓破的,又在凌温进来的时候,从青玛怀里抢过孩子,温柔地环抱着他,轻声唱着歌谣哄他入睡。
凌温亲着我的额头说,他以后就唤十安吧。
十方安宁。
十安的出生宴上,凌温搂着我,我抱着孩子。
他说,「元夕,我送你和孩子一个礼物。」
我着看他,凌温爽朗的笑容为他的帅气层层添砖加瓦,但是我看得出来,凌温并不开心,还有些难过。
帐帘卷起,一股寒风涌进将火烛吹的乱闪,何安一身血腥出现在我面前。
我打了个冷战,凌温马上用狐裘裹住我。
我紧紧抱着孩子,看着眼前的何安。
他被砍去了双腿,两个将士架住他,那双痛苦狰狞的眼睛刚好和我平视。
凌温低下头,他的嗓音也沉重起来了,「元夕,安都夺回来了。」眼前的何安不像他那日在城墙上一样得意,也不像平时对我冷漠,他浑身是血,看起来奄奄一息,我的眼泪大颗大颗的掉下来。
凌温手忙脚乱的替我和十安擦去眼泪。凌温的手也是冷冰冰的,十安哭的更凶了。
「元夕?」
我抬头望着凌温。
「不怕。」他替我捂住双眼。
何安被抬出去了,我却冷的开始战栗,凌温的夺城,比我想象的更快,更容易,或许父皇在时,他若进攻,安都毫无还手之力,可是他没有。
「凌温。」我感觉自己的声音已经开始颤抖,「让我杀了他。」我过去的时候,何安被扔在马粪里,阿白还凑过去闻了闻他。深夜的月光里,我们互相望着,他动了动嘴角,却说不出一句话,因为他的舌头也被拔了。
我想不起来他以前是什么样,只是一刀刺穿了他的心脏,他太虚弱了,一下就没了反应。
凌温赶紧过来抱起我,他丢掉我手里沾了血的长剑,「元夕。」「凌温,我想回安都。」
「不着急,等你养好了身子。」
我第一次亲手杀人,做了好几天噩梦,天天都梦到小时候。
凌温夜夜都陪着我,给我读诗,我听得模模糊糊,凌温若不是君王,也必然能是个受小娘子们喜欢追捧的文人骚士。
十安六个月断奶那天,巫医说,我又怀孕了。
我气恼极了,这样何时能去安都,追着凌温打,凌温边跑边乐。
青玛在旁边抱着十安笑,在他们的眼里,我们举案齐眉,相爱有加。
其实我知道,我们避而不谈的曾经就是我们如今最大的隔阂。
别人二十几岁,尚且刚安身立命,可是凌温却已经亲手弑父,成了这片土地最大的王,娶了安都六公主,又夺回了安都,现在还有了两个孩子,他拥有的一切,都是计划之内。
说不定我也是。
凌温亲吻着我的额头说,「你生的多,我就不用纳妾了,荣华富贵你一个人享用,当然也包括我。」我装作勉为其难的点点头,我爱凌温,但不影响我鄙夷爱情。
我的父皇有四十多个妃子,我从小就不信男女情深。
别的小姑娘为了画本子里的爱情暗自流泪的时候,我在提防何安会怎么杀了我,下毒或者暗杀,都有可能。
「凌温,我们孩子的出生宴要在安都办。」我漫不经心的说着,还用一只手顺了顺凌温的头发,只有青玛看见了我因为紧张而紧握衣袖的另一只手。
「都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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