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在最爱他的那一年》这篇小说是姜晓的饕餮盛宴,很喜欢,很好看。主角为沈知念乔煜姜晚,讲述了:我本来想最后的时间全都陪在他身边,可现在看来,他已经完全不需要我了。我又何必霸占着他呢?“呵呵,沈知念……
第一章照顾他的白月光
乔煜给我打电话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
公司的事情很多,我经常忙到很晚都没有回去。
胃部传来阵阵痛意,药就在手里,还没来的及吞进去,电话就响了。
接起电话,乔煜的语气很焦急。
“晚晚出了车祸,在医院,你抓紧去一趟。”
我忍着痛意点头,“好,我马上去。”
“对了,晚晚还小,怕疼,你去的时候给她带一颗糖,在我办公室的抽屉里,她最爱的大白兔奶糖。”
握着电话的手紧了紧,我抿了抿干涩的唇,依旧什么都没问。
“好,我知道了。”
“我在赶回来的路上,大约凌晨五点到,你在医院别走,照顾好晚晚。”
这通电话,乔煜一共只说了三句话。
句句不提我,句句都是姜晚。
可是,明明我才是他结婚五年的妻子。
......
姜晚的确出了车祸,我赶到的时候,她正跟自己的经纪人发着火。
“有没有搞错?我的脚崴了,明天还怎么参加试镜?”
她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大碍,只是脚崴了。
看见我来了,她将手中剥好的橘子皮扔在了地上。
“沈经理来了?”
“你怎么样?”
我走过去,从口袋里拿出那颗大白兔奶糖,递给她,“乔煜让我给你的,他在回来的路上。”
“真的?”
姜晚从我手上拿走那颗糖,几乎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我就知道乔煜不会不管我。”
我默不作声的望着她,她的脚,似乎也没什么事。
就只是这样而已,乔煜都要赶回来。
眼眶微微酸涩,我走到门边,拿出扫把,将地上的橘子皮扫干净了。
医生说她没事,不需要观察,可她偏要留下来。
姜晚躺在床上,肆无忌惮的指挥着我。
“我要吃面条,你去买。”
“我要吃烤红薯。”
“好渴,我要喝水。”
......
我就这样照顾了姜晚一整个晚上,她闹到大半夜才睡去。
我趴在桌子上将就了一晚上。
乔煜来的时候,天还没亮。
我睡眠浅,一点动静便会醒。
看见他,本想打招呼,他却冲我摇头。
我点头,没有再说话。
乔煜小心翼翼的走到姜晚的床边,心疼的摸了摸她的脸。
“她怎么样?”
他的声音很低,生怕吵醒了她。
“没事,只是崴了脚。”
我打了个哈欠,“乔煜,没事的话,我先走了。”
“帮我把医生都叫过来,替她做个全面检查。”
“现在?”
我不解,天都还没亮。
“对,现在。”
医生来的时候,天微微亮。
我从昨天中午开始就没吃东西,胃又开始痛。
眼看着一群医生围在姜晚的床边,我抬手,无力的拉了拉乔煜的衣角。
“我可不可以先回去?”
“嗯。”
乔煜连一个眼神都没给我,让我自己先走。
我咬牙,捂着胃部,一步步抬脚离开了病房。
可我没走,我来到了二楼,找那个一直给我看病的医生。
看见我,医生的脸色并不好。
“你又熬夜了?”
医生给我做了检查,摇摇头:“建议你,早点住院治疗,别再拖了。”
“我的药吃完了医生,能不能再给我开点?”
“乔太太,我不明白,为什么一定不肯治疗呢?”
“反正都活不了多久了,反正我活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的意义。”
我冲他笑笑,嘴唇一片惨白。
离开医院后,我将医生开给我续命的药小心的收进包里。
然后一个人走到江边的公园坐了坐。
今天天气好,有很多年轻人在晨跑,还有一些老爷爷老奶奶在打太极。
我坐在椅子上,静静的望着他们,很是羡慕。
突然,一只小狗跑过来,围着我转了一圈又一圈。
它的主人想拽它走,它却一直不肯。
我听说过,小狗能闻出癌症病人身上特殊的味道。
它大概是知道,我得了癌症,快要死了,所以才一直闻吧。
以前我跟乔煜也养过一条小狗,我给它取名字叫小不点。
它是个马尔济斯,很小一只。
乔煜很喜欢狗,我们结婚的那年,他去买了一只。
结婚纪念日的时候,他把那只小狗送给我做生日礼物。
小不点很喜欢看电视,我经常抱着它窝在沙发上看电视。
我一直以为,乔煜是爱我的,就算不爱我,迟早有一天会接受我。
不然,他怎么会连我们的结婚纪念日都记得?
可是后来,姜晚出现了。
他是乔煜的白月光,也是乔煜的初恋。
她光鲜亮丽的出现在机场,出现在电视上的那一刻,乔煜的理智全都没了。
姜晚回来的那天,我查出了胃癌。
医生说出了三个月的定律,他说我不做治疗的话,很快就会死,可能活不过三个月。
我拿着报告去乔煜的办公室找他,却听见他们的谈话。
姜晚扑进乔煜怀里,几乎是痛哭流涕。
“我爱你,我回来了,可你为什么不要我?你为什么要跟别人结婚?”
乔煜搂着她,“我跟沈知念结婚,只是为了报复你,我答应你,我会跟她离婚。”
乔煜说到做到,第二天,我刚从床上起来,就看见了放在桌上的离婚协议书。
他迫不及待的想要跟我离婚,甚至连个理由都没有。
“签了吧,这个别墅我留给你,我名下的财产,分你一半。”
“小不点呢?”
我没有理会他,弯腰去找小不点。
这几年,乔煜不在家的时候,都是小不点陪我睡觉的。
早上起来看不到它,我觉得好孤单。
“送走了。”
我愣了愣,怀疑我听错了。
“什么?”
“我说,那条狗,我送走了。”
乔煜抬高了音量,“晚晚对狗毛过敏。”
“她对狗毛过敏,你就要送走我的狗?”
我觉得挺可笑的,明明嘴角上扬着,可是泪水却顺着脸颊掉下来了。
我眨了眨眼睛,努力平复情绪。
“乔煜,那是我养了五年的狗,就算是个畜生,我养了五年,也有感情了!你怎么能连问都不问,就送走我的狗?”
“姜晚,那条狗是我送你的,我有处理它的权力。”
乔煜将他西装上口袋的笔扔到我面前,“签字吧,别让我难做。”
我拿着那只笔,迟迟没有签字。
“能不能,再给我一点时间?我可以什么都不要。”
再给我三个月,乔煜,我只需要三个月。
而以后的三十年,甚至是六十年,都是你跟姜晚的。
乔煜没有拒绝我,“你何必呢?”
“只要你答应我,我做什么都行。”
“晚晚会不高兴。”
“她要我做什么,也都行。”
我卑微到了尘埃里,只是因为眼前这个男人是我爱了整整十年的男人。
生命的最后一刻,我还是想陪着他。
“好,我只给你三个月,九十天,一天不多,一天不少。”
“谢谢。”
我拉着他的胳膊,“小不点呢?”
“送人了,会过的很好,你放心吧。”
乔煜扯开我的手,头也不回的离开。
我望着他离去的背影,缓缓瘫坐在了地上。
好,送人吧。
反正我活不久了,小不点跟着我,迟早有一天也会被送走的。
长痛,不如短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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