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重生小说《指点迷津》,是作者马铃薯炒土豆块精心原创完成的,主要人物有蒙善唐小秋。这本小说讲述了一个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紧凑,引人入胜。蒙善听善冷哼,“老奶,你是不是忘了你住的是我爸建的房?你信不信我回去收拾包袱住过来?”……
小贤庄。
村尾,山脚下。
泥土堆砌的围墙,围绕着宽敞的小院,里面声音响彻全场。
“退婚,必须退婚。”
“就你个村里的小混混,依靠着打猎隔三差五饱餐一顿,嫁给你不是让我跟着吃糠咽菜吗?”
“倘若你为我好,就不应该缠绕着我,而是放我自由,让我去追求自己的幸福。”
“我本来就不喜欢你,两个互相不欢喜的人凑合在一块,只能是一对冤家。”
陈会看向蒙善时,眼中盛着满满的厌恶和嫌弃,恨不得对他退避三舍。
至于闹腾的原因,是她瞧上更有能耐的对象,镇上国营饭店的厨子,不仅有工钱,还有各种补贴,就瞧不上泥腿子蒙善了。
蒙善躺在自己倒腾的躺椅里,脑袋是蒙圈的,看着面前稚嫩的脸庞,熟悉的场景。
猛然发现他真重生了。
看着面前叫嚣的人,跟记忆重合。
陈会,老支书家的闺女,有个兄长陈奇,早两年他猎到一头野猪,卖上上百块的高价,陈奇眼馋,也独自奔赴山上捕猎。
结果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他不幸被撞的肋骨断裂,送卫生院跟他借了120块钱。
钱未还另说,反而让村长媳妇上门游说他,说是父母双亡,孤家寡人的,得尽快给自己做打算。
老支书家闺女读过书,是村里唯一读上初中的人,模样长得俏丽,说要给他做对象。
蒙善年少不知事,挨不住劝说点头赞同,就这般120块钱当了聘礼,当时轰动全村,妇女背后嘀嘀咕咕的,说是老支书会养闺女。
这两年来,但凡蒙善搞到猎物,陈会必定找借口全坽走了,半点不给留下的。
村里人看的唏嘘不已,却无法插上话,毕竟两人是对象,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他们插话反而遭人怨怼。
就在众人觉得他们会按部就班的结婚时,陈会反悔了,也是这般愤怒和厌恶的怒吼着,嘴里都叫嚣着要退亲。
蒙善自然不乐意呀!
这两年来搞到的猎物,垫付的的钱,凑起来都能建起新房子了,怎能允许对象不翼而飞呢!
可他的拒绝,并未让陈会妥协,反而跟着厨子纠缠不休,蒙善瞧见的瞬间,少年强壮的体魄,加上愤怒不已的情绪。
把这对**胖揍一顿。
常年打猎的人力气可想而知,就算有目睹之人瞧见了,过去阻拦,依旧把人揍成残疾人。
而他也付出代价,被抓走蹲篱笆,干着脏活累活,瘦脱了相,期满出来时一身病痛。
虽然看尽繁华,却挽救不了病魔缠身。
倘若有重生的机会就好了。
能重生,一定不会如此愤恨,导致深陷囹圄,悔恨终生,而是狠狠撕开对方嘴脸,赔偿该给的钱财。
现在,愿望成真了。
如同期盼那般,他真重生了。
老天给他重来的机会,这次一定不能再留遗憾。
“陈会,你确定你是真的想退亲吗?”
“既然要退清,肯定要把定亲时的钱财物品一应归还吧?”
“聘礼120块,这些年你从我手上拿走的猎物,换算下来少说有一两百块,凑个整直接退二百吧!”
陈会听着眼睛瞪直了,“你疯了吧?去抢还快点。”
二百块在这个年景,是笔多大的数目?
疯了才会给他。
蒙善嘴角露出玩味的笑,“我没疯,就是这要求,要退亲就得归还我二百块,众目睽睽之下都是有目共睹的,你拿我的东西就是无法抵赖的。”
“欠款和猎物的价值,少一分都不行。”
“别以为你傍上个更好的对象就想把我甩了,大家都不是傻子,亏本的买卖谁干?”
“对方是个厨师吧,肯定很有钱啊,这方面回扣多着呢!”
“让他掏二百块的聘礼钱,这不是轻轻松松的吗?嫁给你满心欢喜的人,嫁到镇上日子过得潇洒自由,的确是聪明人该做的选择。”
“倘若你不还我钱,就别怪我戳穿你想法,你敢婚前跟他闹出啥事儿来,就等着被侵猪笼吧。”
“你要有那个勇气,我就敬佩你了,那些钱就当是砸水里了。”
“你不还钱,亲事没退掉就永远是我未婚妻,你看他敢不敢要你,到时候我一闹,你就掂量着他的工作能不能保稳吧!”
“只要你跟他成不了,就一直耗着,耗到你年老珠黄的,最后还是得嫁给我,那我可不敢保证你日子会如何了。”
“谁叫你狼心狗肺呢,我就是如何搓磨你,你娘家人也不敢吭声吧。”
陈会听到他条理分明的话,眼睛都瞪直了,“你去跟踪我了,你这个不要脸之徒。”
明明气得浑身发抖,却被人拿捏把柄,无法吭声。
想到他父母双亡,做事随心所欲,又磅礴有力的人,保不齐真敢做出蛮横的事儿来。
“你等着,二百就二百,到时退亲。”
陈会离开时,门摔的噼啪作响的,那模样恨不得把他家给拆了。
蒙善浑不在意,嘴角露出嘲讽的笑。
上辈子逞一时之能,被关一世,遗憾终生,这辈子再不愿让两人耽搁他前程。
抬眼看了看宽敞的泥房,无拘无束也挺好的,至于外面议论着他克亲的人,时刻跟他保持距离,就更不必在意了。
他还能省得交际呢!
毕竟人情往来也是门学问。
家里空空如也,捣鼓的山货又被人拎走了,摸了摸饿扁的肚子,打算到山里搞点山货。
83年。
想要混口吃的祭奠五脏六腑,就只能进山了,时间不算久远,顺着记忆,过去下陷阱的地方。
郝然发现一只颜色鲜艳的野公鸡,大约是挣扎过的,身上带着血迹。
蒙善刚想行动,却发现看着公鸡出现红艳艳的标记,像是自带红点一般的,仿佛是枪只自带的瞄准镜。
潜意识抬手揉搓着眼睛,不敢相信眼底看到的状况。
抬眼看去,只要看到猎物,瞄准镜自动闪现,这是死过一次后的福利吗?
但凡带着土枪,那不就是所向披靡了。
蒙善舔舔唇,摩擦着手掌,今天没带猎枪,明儿个带上来一试究竟。
拎着硕大一只的野鸡,把铁夹子打开,换个地头,装下陷阱,这才拎着野鸡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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