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温景修沈初宜的小说叫《袈裟拜堂》,该文文笔极佳,内容丰富,内容主要讲述:送嫁的二姐,听得浑身发抖,怒气腾腾地拉着我的手道:“小妹跟我回去,管他们什么佛子国师,我们不嫁了。”我和佛子一……
脏了的身子,又是二嫁,只能给人当妾吧?
妾是随意能发卖的玩意儿,青琐跟着我,只会受更多的苦。
我裂开烧得干涸的唇,还是对她挤出虚弱的笑:“好……我们不留在这。”
后来,我还是好了起来。
不是因为温景修带回了大夫,是青琐拿出了沈家陪嫁,千金不换的秘药。
这唯一的一颗药,是娘亲想我生产时用的,没料到,刚进国师府便用上了。
我高烧三日,烧得迷糊时,又会想起酒楼那后悔的一夜。
他抱着我躺在被衾上,温柔极了,仿佛我是世上最珍贵易碎的珍宝。
他咬着我的唇,摩挲我耳尖说了很多话。
“你已经是我的人了,不许再走了……”
“我身上袈裟,可以为你脱下,不负如来亦不负你。”
我心尖滚烫,烫得喘不上气,连呼吸也变得小心翼翼。
原来佛坛上的清佛,动心之后,这样的美,这样诱人。
青琐说得不错,爹娘没有亏待过我,可沈家有五个孩子,我后面还有两个幼弟,前面有两个出色姐姐。
娘的目光不能总落在我一人身上。
从出生起,便是闹闹腾腾的一大家子,我穿的用的都是两个姐姐剩下的,还要帮娘亲照顾两个弟弟。
幼时,我便时常想,能有自己的家,一间小院也好,不必太多人。
人多了,就成了无关紧要的影子。
所以,明知温景修是佛子,当朝国师,清心禁欲,不动俗念,爹还是把我嫁来了。
两个幼弟长大后娶亲,总要有地方住,还需要一笔彩金。
左右,我高不成低不就,也嫁不到更好的人了,守一辈子活寡,总好过让沈家蒙羞,当一辈子老姑娘。
我贪念那一点温暖,贪念温景修眼底只有我的样子。
明知他不会踏入后院半步,总盼着,他会顾及曾经的肌肤之亲,对我稍有照拂不同。
待我病得快要死的时候。
才像是醒悟过来,他不爱我,一点不爱,我在他眼里只是一阵无关紧要的风,一片飘荡路过的云。
我病好起来后。
宫中佛诞节结束了,温景修回到国师府。
后院住处,和他的佛塔不过一墙之隔,他一次也没走入过,似乎彻底忘记他曾经娶过妻子,国师府里还有我这个存在。
每夜,我枕着他念诵的梵音入睡。
沐浴清寒月光的佛塔高耸,如他一般清冷高洁,不能亵渎,沾染半分。
就这样。
我和青琐在国师府中熬过了一年,靠闲来刺绣为生。
府中下人对我们主仆多有嘲讽。
“没皮没脸,不主不仆,好意思一直赖在府里!”
“别管她,佛子说了只当国师府里多接济一张嘴,她和阿猫阿狗,在佛子眼里都没区别,众生平等。”
再难听的话,听多了,像是盐巴撒在伤口上一遍又一遍,初来是痛的,痛到极致反而麻木了,没了感觉。
青琐眼底泛泪,要去同他们理论。
被我扯住:“他们说得没错,我们和阿猫阿狗没区别,全靠佛子大人养着。你去找他们,只会挨骂挨打,没人为我们撑腰的。”
他们还是说错了。
我和青琐的地位还不及府中养的猫狗,至少猫狗能见到温景修,被他抱入怀中,受他关怀和抚摸。
“小姐,我们只能一直忍下去吗?”青琐眼泪珠子,成串地往下掉,“这一忍,得要忍一辈子!”
嫁入国师府一年,青琐还是叫我小姐,在她眼里,我嫁了还和没嫁一样,温景修根本不算是姑爷。
“还完欠他的,我们就走。”
听府里人说,那一晚的事,破了他的佛功,乱了他的佛心。
这一年来,温景修筋脉逆转,时常吐血不止。
只要他身体好起来,我便不相欠了。
只是意外来得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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