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歌女》这是趣小果的一部耐人寻味的小说,小说情节很生动!主角是李文妆顾唯声,讲述了:我把她抱在怀里,一遍又一遍的,抚摸着她的伤口,跟她道歉:「对不起,阿妆,是我没有保护好你。」……
2
可我刚出地下室,就有人来告诉我,秦老爷来了。
乍一听到这个消息,我还有些诧异,毕竟他很少来我这里。
就算偶尔有需要,大部分时候,也是叫我去他家里。
我转头朝客厅走去,正好和他撞了个满面。
他坐在沙发里,看我进来,皮笑肉不笑地拍了拍他旁边的沙发。
我乖巧地坐过去,下一秒,就被他粗暴地搂进怀里。
他用力掐着我的脖子:「听说你带了人过来?」
我痛得皱起眉头:「不过是些受难的普通人。」
「普通人?」他声音很低,像是仔细地在斟酌这几个字。
三年了,我一直摸不清楚他的喜好。
外面都传,仙乐门秦老爷,黑白两道通吃,喜怒不形于色。
可只有我知道,他生气是真的会杀人。
因为我见过。
那时候,他觉得我不好管教,也为了杜绝麻烦,带着我去处理了一个背着他准备逃跑的姨太太。
他对女人一向算不上好,更何况是背叛他的人。
我见到她的时候,她已经伤得体无完肤了,身上鞭伤,刀伤交叠在一起,鲜血淋漓得根本分辨不出她原本的皮肤。
她一看到秦老爷,就畏惧地缩在一旁,整个人都瑟瑟发抖,只哆哆嗦嗦地说:「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
那时候的秦老爷,扭过头来看着我,脸上带着笑:「看到了吗?这就是背叛我的下场。」
仙乐门不过是风月场所,再怎么,也只是受罚,不会真的要人的命。
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见到鲜活的生命,在自己的眼前逐渐流逝。
第二天,那个姨太太的尸体,就被人从秦老爷的家里抬了出去,我当时偷偷跟过去看过,她身上的血液全都已经干涸,身上的伤口,因为僵硬而显露出来了本来的面目。
我可以清晰地看到,她的皮肤被人完整地切开,伤口深可见骨。
那是我第一次,深刻地认识到,秦老爷,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魔鬼。
他比外人口中说的,还要可怕。
所以尽管这三年来,我已经逐步获得了他的宠爱,哪怕身边只剩下我这一个姨太太,我也还是不敢造次。
我怕他觉得,我也是个不听话的姨太太。
此刻我被他掐得脸色通红,下意识地挣扎。
可他丝毫不动,一双眼睛看着我,毫无感情。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放开我,像扔个抹布似的把我丢在沙发上。
「你这几个普通人,让我在牢里待了三天。」
「文妆,是不是我对你太好了,让你忘了规矩。」
3
秦老爷一句话,我就被关进了水牢里。
整个人被吊在半空中,半个身子都浸泡在水里。
水很脏,不知道多久没有换,泛起一股子腐烂的味道,我的手被粗麻绳捆着,不过两个小时就已经变得红肿破皮。
一到夜深人静的时候,老鼠蟑螂就开始疯狂乱爬,它们一开始还会对我敬而远之,可后来发现我对它们没有威胁之后,也会爬到我身上来。
水牢里的酸臭味,老鼠的叫声,交织在一起,让人作呕。
不过短短三天,我就被折磨得不成人样,直接发起了高烧。
我刚跟秦老爷的时候,他还是个暴虐的人,跟在他身边的女人,但凡有个不顺心的,不是被卖了,就是被杀了。
他说过,女人,只不过是取悦他的工具,我也不例外。
我也不是没想过逃跑,可被抓回来的下场,不是砍断了手脚,就是挖掉了眼睛。
那些日子里,摆在我面前的例子数不胜数。
我怕了,真的怕了。
我或许不是秦老爷身边最好看的一个,但我是最听话的那个。
他让我往东,我从来不往西。
但即便是这样,我的日子也从来都不好过。
秦老爷多疑,只要一点儿不顺心,他就不把我当人。
这些年下来,我身上没有一块儿好的地方,针挑,蜡烛,甚至鞭挞,早就在我身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
我在赌。
赌秦老爷的心软。
而代价是我的命。
迷迷糊糊间,我看到秦老爷急急忙忙地从外面闯进来,将我一把从水牢里捞起来。
我想,我这个时候一定不好看。
否则的话,他不会眉头紧皱。
他死死掐着我的下巴,往我的嘴里塞了个药片:「文妆,我不准你死!」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似乎在他的声音里,听到了一丝颤抖。
失去意识前,我只有一个想法。
秦老爷,他可能爱上我了。
真好。
用了三年,终于让他开始爱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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