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天生吃出马仙饭碗这件事》文章写得好,情节逼真,内容感人,吴旭东胡小八等人物描写的维描维绡,这样的都市生活小说被云路遥写的堪称完美。主要讲的是:而完成这个愿望的代价就是砍掉自己的一根尾巴,此时的狐狸才刚刚八尾,再砍掉一尾,就剩下七尾,就要再重新修炼出……
我叫吴旭东。
1985年,那年我八岁,也是在那一年,我疯了,也没疯。
说我疯了,是因为我的身体根本不受大脑的支配,经常会做出一些奇怪的事情,说出一些奇怪的话。
比如,晚上走在路上,前边的路上明明什么都没有,我却要故意的绕一下,就好像是在避让什么似的。
再比如,村里谁家有了病重的老人,我就会偷跑到人家门口,对着空气一顿黑哥哥白哥哥的乱叫。
说我没疯,是因为我的心里什么都明白,嘴上却说不出来,就好像我的身体和我的大脑不是一个人的。
看着我爸我妈为了给我治病,四处借钱受尽了亲戚们的白眼的时候,我的心疼得在滴血,可是脸上还没心没肺的笑。
最后就连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都劝我爸我妈:实在不行就别治了,你们家还有小迪呢,实在不行,以后招个上门女婿也能给你俩养老,再说了,你俩还年轻,再要一个也来得及。
他们口中的小迪,就是比我小三岁的妹妹吴迪,乳名小迪。
可是,我爸我妈还是没有放弃我,听说哪里有能治我这病的大夫就带我去。
后来,村里来了一个老乞丐,要饭要到了我家。
老乞丐一边往屋里走,嘴里一边念叨着一句话:“在深山修身养性,出古洞四海扬名。”
当时我家刚做好了饭,正准备吃饭,为了给我治病,家里本就家徒四壁,做饭也只是熬了一些玉米糊糊,将将够我们一家四口吃的。
父亲本是心善之人,奈何家里真的没有多余的饭来施舍给老乞丐,父亲就说:“大爷,您看我们家这情况,真的是帮不上你呀。”
可就在这时,我耳边有一个声音响起:“把你的饭给他吧。“
这个声音很熟悉,每当夜深人静时,这个声音的主人都会在梦中出来跟我玩。
那声音的主人是一个很好看很好看的姐姐,在梦中她会教我识字,还跟我讲一些神神怪怪的事情,这也避免了我因为疯病不能上学,会成为文盲的命运。也只有在梦中,我才能恢复正常,我才是我。
看着老乞丐一直盯着我碗里的玉米糊糊,我直接端起碗,走到那老乞丐面前:“吃。”
看来老乞丐也是饿坏了,接过碗,两三口就把糊糊吃完了。
看着老乞丐那风卷残云的速度,我们全家都看呆了,那好像不是人吃饭的速度,简直就像是张开嘴往里倒一样。
老乞丐吃完了糊糊,抹了一把嘴巴:“老花子我受这孩子一饭之恩,也算是缘法。”
说着看了看我妈,又看了看我爸,对我爸说道:“家主啊,你这孩子身上有外病啊,你花再多的钱也是治不好的。”
所谓外病,在东北泛指一切招了不干净的东西一类的病症。
我爸将信将疑:“我家旭东不知道跑了多少医院,看了多少先生,就是治不好,难道真的是招了外病!”
老乞丐说道:“我本是九顶铁刹山修行的,这次下山专门为这孩子而来。这孩子的病啊,不用治,十年之后自能痊愈。”
话说这九顶铁刹山,坐落于辽宁本溪附近,海拔九百多米,就是这不足千米的小山,乃是东北所有仙家最为神圣庄严的所在,因为那是东北仙家领袖黑妈妈的总堂道场。
另外,此山历史悠久,相传,《封神演义》第四十五回燃灯议破十绝阵,提到的定风珠,就是周武王在这九顶铁刹山的八宝云光洞中借来的。
我爸妈听了都甚是惊讶。
老乞丐又道:“这孩子是八字全阴的体质,乃是人世间最适合仙家上身的体质,你们家祖上有人与仙家结了缘法,应到了这孩子身上,但是那仙家本事太大,这孩子身子又太弱,扛不住仙家捆窍,这是仙家封了他的五感在磨魂儿呢,等把这孩子的魂儿磨得足够强壮了,他的五感也就解封了,到那时候这孩子的病也就好了。“
所谓捆窍,也就是仙家上身,帮助世人驱邪治病,而捆窍又分为捆死窍和捆半窍,捆死窍就是被上身之人,在自己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被仙家上身,仙家全面接管被上身之人的身体,事后,弟马对整个看事的全部过程一无所知。
捆半窍就是在被上身之人,在完全清醒的状态下,被仙家上身,为世人驱邪治病。
听了老乞丐的话,我爸就问道:“老先生,难道以后我家旭东还能领一堂人马?”
老乞丐答道:“那是自然啊,这孩子天生就是吃出马仙这碗饭的。”
妹妹小迪平时就跟我最好,听说我的病以后能治好,忙把自己只吃了一口的糊糊也推给老乞丐,奶声奶气的说道:“爷爷你吃,吃饱了给哥哥治病。”
哪知那老乞丐忙摆手说道:“不吃了不吃了,吃了又要惹上因果了。”
老乞丐一边摆手一边看向我妹妹,哪知不看不要紧,这一看,眼睛就挪不开了。
他上上下下打量了我妹妹好几遍,接过了我妹妹递给他的饭碗。
这一次老乞丐跟刚刚吃我的那碗糊糊相比,状态截然相反,只吃了一小口,就把碗推了回来。
老乞丐对我爸说道:“家主啊,你家这闺女也不是一般人啊,老花子我吃她一口饭,就点拨你家一番。”
在我们东北老家,农村人都很信这类事。
我爸忙说道:“老先生先上炕坐下再说吧。”
那老乞丐却摇了摇头说道:“这孩子十年之后定能自愈,等这孩子的病好了之后,一天都不要再家里多住,马上安排他出门远行,出门一定要带上他这个妹妹,这两个孩子一定要离家五百里之外,并且不能跟家里联系,五年之内不能回家.到时候,如果这孩子一直留在家里,你们全村的人恐怕都要遭殃!
老乞丐说完,哈哈大笑着往外就走,一边走嘴里还一边念叨:“此间事已了,老仙打马回山喽,哈哈哈哈……”
我爸看老乞丐要走,心里想着不管怎么说,这也算是对我们家有恩之人,就想着要留这老乞丐住一晚,明早再继续赶路。
我爸忙趿拉着鞋追出门去,却哪里还有老乞丐的影子。
这件事,发生在我八岁那年的冬天,也就是1985年,三九严寒,漫天飞雪,可就是这么脚前脚后的功夫,屋门外的雪地上竟然连半个脚印都没有。
……
就在这一晚,我刚钻进被窝,还没有睡着的时候,经常在梦境中找我玩的那个姐姐,就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她就那么静静的站在我头顶的地上,我虽然闭着眼睛,可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能感觉到她的存在。
我一个翻身趴在被窝里看着她:“姐姐你来啦。”
“天机已被道破,以后姐姐就不用趁你睡着再来了。”
自从我疯了以后,全村人看见我都是避之唯恐不及,除了妹妹更是没有一个玩伴,现在听这个姐姐说以后每晚都能来找我玩,如何能不让我惊喜。
我从被窝里钻出来穿上衣服就叫她:“姐姐,你上炕啊,炕上可热乎了。”
就在这时,我发现我原来躺着的位置上,我还安静地躺在被窝里。
我看见了我自己!
网友青春染伤流年点评:《我,天生吃出马仙饭碗这件事》这本书设定新奇,切入点巧妙,文中的主人公吴旭东胡小八展现出了鲜明的个性和坚韧不拔的意志。作者云路遥通过精心构建的情节,揭示了主角通过自身努力改变命运的故事。这是一部引人深思的作品,值得一读。
网友信仰之跃点评:在《我,天生吃出马仙饭碗这件事》中,作者云路遥以非凡的想象力和独特的文笔创造了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主角吴旭东胡小八的经历充满了冒险和挑战,她展现出顽强的毅力和智慧。整个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每一个场景都让人惊叹不已。配角们的存在为故事增添了更多的趣味性和戏剧性,他们各自有着独特的性格和命运。读者会在阅读中感受到作者对人性和生活的深刻洞察,思考着自己的人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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