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四10的文章笔触细腻,情节不拖沓,《重生后,我和主人摆烂了》很棒!方思明王哥是本书的主角,《重生后,我和主人摆烂了》简介:“哟!你都把木柴抱过来了啊,刚好不用我跑了!”大娘乐呵呵地接过我手中的木柴,将它们一一轮流塞到火里。……
第1章节
【1】
听说执念到了某种地步,就会生出奇迹。
我原本是不信这话的。
可是现在,我看着水缸里倒映出的骨肉嶙峋、衣着朴素的小男孩,不得不接受自己重生了的事实。
是的,我重生了,还重生在一个毛头小子身上。
我的前身是大名鼎鼎的魔尊夜离佩剑剑灵,打遍天下无敌手,有止小儿夜啼的本事。
但后来魔尊被人设计下药,法术被封。修真界那群**之徒趁火打劫,乌泱泱一帮人冲上鸦雾山,杀了我的主人,还将我折断摧毁。
我心有不甘,拼死反抗,还是徒劳无功。如果重来一次,我绝对不会放过在场的任何一个人!
没想到,上天还真的让我重生了!
“小杂种,发什么呆!还不赶紧干活!还当自己是主子呢!”
风声呼呼而来,我下意识转身,抬手想要抓住抽过来的鞭子。但我忘记了,自己已经不是那个身高七尺的成年人了。
鞭子从我指尖略过,在我脸上抽出一道血痕。
“哈哈哈!你难道还想徒手借下我的鞭子,还真当以为自己还能习武吗?一个灵脉尽断的废物,我劝你还是早点接受现实吧!”
我何曾受过这种屈辱,一个肉骨凡胎的小小奴役也敢对我如此大不敬!我决心给他点教训瞧瞧。
这世上多的是不需要灵脉就能修行的法子,我今天就告诉你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我抬起这双稚嫩的小手,在胸前快速掐了一个诀,符印成形,往前一推,无数蜜蜂凭空出现,朝对方一拥而上。
“再敢对我这般无礼,下次可就不会轻饶你了!”我勾勾唇角,站在不远处提醒这位正在被蜜蜂蛰的哇哇乱叫的小厮。
他大概是无心听我说话,并没有及时回话。但这一次,我就大人有大量不和他计较了。
我一脚踢开身旁的木桶,也大摇大摆地出了院门。沿着青砖路一直往前走,这附近明显偏僻荒凉,连半个人影子都没看见。
这应该是某个大户人家的偏院,常年不住人,杂草丛生,也不知道这小男孩是什么身份,居然一个人被赶到那么远的地方住。
“哟!这不是方少爷吗?夫人说了,你灵脉虽毁,但念在你救主有功,破例允许你留在赵家,还派了仆役过去照看你。但你既然已经成了废人,就不要再来前院丢人现眼了!”
“哪来的就赶紧回哪去!一会儿有贵客上门,若是被你这小子不懂事冲撞了,有你好受的!”
听说很多三流修仙世家,因为家族中人天赋不足修炼成不了气候,就会特意请一些散仙当作门客,用各种财富资源来换取他们的庇护,来保障自己的安全和在当地的威望。
听他这意思,我这具身体的主人,似乎就是一个因为救主而断了灵脉失去了利用价值的门客。大概是担心其他人共情到自己身上,所以假惺惺地派了个小厮过去。
说是善待,实则小厮气焰嚣张,仗着自己年纪大整日欺压主子。还有前院这些看热闹的人,他们的态度也不像是要与我和睦相处。
若说这些主人家一点也没察觉,我是万万不信的。多半这些仆役还是他们专门授意,想要逼这具身体的主人主动离开。毕竟养大一个孩子,也需要不少开销。
而这小子估计也清楚自己的处境,自己现在就是一个软柿子,随便一个人都能把自己摁在地上大骂一顿。真离开了赵家,估计也就离死不远了。
可我不一样,想要欺负我,还得掂量掂量自己的命够不够硬!
“还傻站着干什么!快滚回你的小院子去!”
对方手里拿着扫帚,不耐烦地朝我挥过来。
我轻飘飘地躲开,闪到他面前,双手抓起他的胳膊,用了巧劲轻而易举地折断了他的骨头。
扫帚从他手中掉落,我左腿轻轻一踢,扫帚就重新回到了我的手中。
我一把呼在他的脸上,冷笑道:“谁给你的胆子,敢这样对我说话?”
“家主在哪?带他来见我!”
【2】
我意料之中的结局是很大快人心的。
家主气势汹汹地赶过来,然后被我打得落花流水,最后抱着我的大腿痛哭流涕,好吃好喝供着我,求我留下来继续做他的门客。
然而,理想总是丰满的,现实却很骨感。
“狂妄小儿,给你几分颜色倒想开起染坊了!看我今天不收拾你!”
“小杂种,竟然敢去告状!我打死你!”
“王哥,这小子今天打断了你的一只胳膊,小弟我这就也卸他两条胳膊给您出气!”
小男孩被一群穿着灰色短打的人按在水缸前暴揍。他双手抱头,任人拳打脚踢,就是咬紧牙关,一声不吭。
身上的补丁被打掉了几块,血从他的嘴角流出,与地上的泥土掺和在一起。头发散乱,上面还黏着泥块。
那个喊着要卸他胳膊出气的人,此刻招呼了几个帮手按住了地上的小男孩,他抓起男孩的头发,握着他的手腕,咔咔两声,然后是肘关节,用力一撇,嘎嘎作响。
“王哥,怎么样,消气了吗?”狗腿子似的对着坐在椅子上的人露出一个谄媚的笑。
男孩没了支撑,直直地摔在地上,额头磕到了一块石头,鲜红的雪汩汩流出。他的胳膊像是缺了机关连接的零件,在地上摆出了一个常人难以做到的角度。
实在是太惨了!惨不忍睹!惨绝人寰!惨上加惨!
我别过头,躲在识海里里不忍去看。
真是对不起了,小兄弟!我是真的没注意到你还活着,我还以为这具身体以后就是我的了!
谁能想到我这边刚发完火,准备对战赵家家主了,你自己就不凑巧地醒了过来呢。更让我想不到的是,我居然压不下你的意识,只能眼睁睁看着你替我挨打!
唉!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希望你能想开一点,早登极乐,把这具身体让给我。我绝对会帮你报仇雪恨!
“方思明,今天我就饶你一命,以后见着我最好躲远点!我们走!”
姓王的小人带着他的狗腿呼啦呼啦地离开了。男孩躺在地上,双目无神,呼吸渐渐轻了下去。
他应当是失血过多,晕过去了。我趁机夺回身体控制权,眼睛睁开一瞬,就立马又闭上了。嘴里一股血腥味,让我有点想吐。
躺在地上默念口诀,吸收了此地空中逸散的大半灵气,又缓了半天,这才感觉好受了许多。
两条胳膊都断了,我空有力却无处使,只能一点一点爬到大水缸前,然后再慢慢向上蹭,靠坐起来。
早知道,就该研发出脚趾掐诀的术法了!
前世我跟着魔尊的那些年里,大半时间都是呆在魔宫里修身养老。我的主人是个不上进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所以我大部分时间都很闲,实在无聊了就去研究一些正派人士口中的“歪门邪道”。只是经常研究到一半,就有各种正义人士来上门讨打。打又打不过,主人也没兴趣杀他们,只能灰溜溜地回去继续修炼。我感觉我们都快成了他们的陪练了。
唉~想那么多又有什么用呢?都已经成为往事了。
“思明!你怎么成这样了?”
一个穿着华丽,面容秀丽的小丫头朝我跑了过来。看她的装扮,倒像是哪家的千金小姐。
“母亲怎么能这样对你!你明明立了大功,她怎么能让那些人这般虐待你!”少女满脸愧疚,从荷包里掏出一粒药丸:“这是焕颜丹,吃了它,你身上的伤口就能好了。”
丹药入口即化,变成一股灵液顺着我的喉道流入丹田。毕竟是凡人之躯,受的又是些皮肉伤,破损的皮肉骨骼很快就重新长好了。
我活动活动几下臂膀,总算是能动弹了。
“思明,我带你去找母亲问清楚!我绝不允许别人这样对待我的救命恩人!这种卸磨杀驴的事,他们怎么做得出来!”
小丫头还挺有义气,原来这小子救的主人就是她呀。英雄救美,说不定以后还促成为一桩好姻缘。
不过不好意思,我还有其他事要做,只能借你身体一用。方思明,等我有了自己的去处后,再赔你几个娇妻美妾报答你!
【3】
我拒绝了小丫头的仗义执言,并找了个借口将她忽悠出了赵家。然后自己连夜收拾好行李包袱,大摇大摆地离开。
临走时,我在前院放了一把火。除非他们有个水系门客,否则这火最起码能烧个三天三夜。
小丫头喂给我的焕颜丹让我明白了现在的时间,我居然重新回到了三百年前!这个时候的我还没有生出灵智,被埋在魔界最深的无莹海中。而我的主人夜离,应该也还是个小孩子,或者还未降生。
我得去找他!
出了赵家,有一条东西走向的宽敞大路。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的主人在成为魔尊前,曾经在东边的逍遥宗呆过一段时间。不如我去那边找一找。
确定了方向,我兴头正高,突然脑袋一阵眩晕。这熟悉的感觉,方思明这小子要醒过来了。
我被迫重新回到了识海。
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突然身处异地是个什么心情?
方思明神色淡然,目光在四周扫视一番后,也活动起了胳膊。发现自己身上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他直接原地坐下,取下包袱开始查看其中物件。
应该没落下什么重要东西。他翻了几下后又将包袱重新整理好,然后靠着树干闭目养神。
小伙子,你怎么回事?醒过来就是为了睡觉?知不知道什么叫浪费时间?还不如让我出去替你赶路呢!
我在识海里大吵大闹,他一点反应也没有。看来这小子身份并不简单,普通人被我这样折腾,早就痛苦万分了。
他连眼睛都不眨一下,是一点儿也不觉着难受吗?
就这样,我们白白浪费了一个晚上。
林间破晓,天光大亮。
方思明提着包袱从地上站起,随便看了看方向,然后走进了一条岔路。
走错路了,兄弟!这是南边!有的大路你不走,非要挑小道,什么毛病!气死我了!
“呵呵。”方思明突然无缘无故地笑了一声,然后脚步迈得更大了。
妈的!这小子是不是真的脑子有病?我这造的什么孽,居然重生在一个傻子身上!
这小子走着走着就跑了起来。我看着他离目的地越来越远,越来越远,气到最后已经不想再气了。
我背过身去,不再看他。
有本事你就慢慢跑吧,等老娘接管了你的身体,随随便便画张符,就能缩地千里。也就是现在实力没有完全恢复,不然哪用得着这样!
脚步声慢了下来,我听见这小崽子撑在树上呼哧呼哧地喘气。就他这两条木棍子似的小细腿,能跑多远?我这样想着。
结果不出我所料,他后面确实开始慢慢走路了,走一会儿歇一会儿。可是,这小子居然忍着困意三天没睡过好觉了。每次都是走累了靠在树上或者石头短暂地眯一会儿,然后继续赶路。
我只有在他深睡,彻底失去意识时能够出来。可他偏偏就是不肯放松身体,我都快怀疑他是不是知道我的存在了!
但几次试探,他都没什么反应。这小子就是天生来克我的吧!
连着吃了十几顿野果,我们终于走到了一个小村庄。
方思明拍了拍衣服上的土,整理好面容,敲开了村口的一间小院。说明想要留宿一晚的请求后,淳朴的大娘笑着将我们迎进家门。
晚上吃的是最简单的烧饼就咸菜,方思明虽然肚子饿的咕咕叫,但吃相却很优雅,一口一口掰着喂入嘴里细嚼慢咽。
大娘坐在对面直夸这孩子知书达礼,又给人添了一碗稀饭。
这么久没好好休息,方思明沾床就睡。
我揉着手腕从床上坐起,月色入户,这间屋子地方不大,却到处都充满了生活气息,给人一种很温馨的感觉。
我有点理解凡人为何会贪恋温暖了。
【4】
我推开木门,嘎吱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还挺明显。蹑手蹑脚地走到院子里,角落里的厨房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我置身于魔剑两百余载,不食人间烟火。现今也算是有了身体,不如先尝尝凡人五谷的滋味。主人指不定还没降生呢,我去了逍遥宗也是干等着。
大娘是个勤快人,厨房收拾得很干净。我揭开锅盖,油光铮亮,一看就是口好锅!就是可惜里面没有能吃的东西。接着我又转战其他盆碗缸桶,皆一无所获。
正坐在灶台前的小板凳上垂头丧气时,大娘走了进来。
“我还以为家里进了贼,原来是你这后生!晚饭没吃饱吧?我看你一直拘着性子,吃的也不多,就猜你夜里会饿。”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其实还真不怪方思明,他应该是真的吃饱了,只不过我还没尝过味道,有些好奇。
大娘从桶里舀了半碗面粉,卷起袖子开始添水和面。烛光虽暗,可她在我眼里却浑身都散发着金光。
“小方啊,夜里吃多了容易积食,我就给你随便煮碗面垫垫肚子,你看行吗?”
我连连点头。行啊,怎么不行?
我对这些一窍不通,就安静地坐在小板凳上看她和面、擀面、切条。
面条成型,她又抓了一把枯草塞到灶火里。穷人家用不起火折子,只能靠两块打火石敲击摩擦出火星来点燃枯草。
“哟!你都把木柴抱过来了啊,刚好不用我跑了!”大娘乐呵呵地接过我手中的木柴,将它们一一轮流塞到火里。
锅里的水很快就烧开了,大娘将面条抖进锅中,用筷子轻轻搅散,让它们不至于坨在一起。
将煮熟的面条盛入碗中,撒上葱花,再加点大娘特质的酱料,香喷喷的水煮面就算做好了。
我跟着大娘坐在灶台旁,接过她递过来的筷子,学着记忆里的用筷姿势,前几下刚夹起,还没送到嘴边就又掉了下去,后来掌握了诀窍,才慢慢能够顺畅地使用筷子了。
“别着急,慢慢来。饿坏了吧,看你,连筷子都不会用了!”大娘完全没有怀疑我,一脸慈爱地看着我吃完了整完面。
“吃饱了就早些休息吧,天就快亮了,你明早就要赶路了吧,休息好了才有力气呀。”
我点点头,回到房间,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好像真的吃撑了,怎么办?
睁着眼睛一直躺到天亮,方思明从沉睡中醒来,我自己主动钻回了他的识海。
“这些干粮带在路上吃。”大娘将一个纸包塞到方思明怀里。
“谢谢您。”
“嘿呀!这有什么好谢的,你不嫌弃就好。”大娘摆摆手,继续说道:“我儿子也是前些日子去拜师求仙了,家里就剩下我一个老婆子,也吃不了多少粮食。小方,要是你以后见着了我家那小子,能不能给他捎口信,就说我一个人过得很好,让他不要挂念,好好跟着仙人学本事。”
“我一定替您将话带到。您保重身体,有机会,我再回来看您。”方思明郑重承诺。
“哎,好。”
我们重新出发,方思明依旧一直朝着南边赶路。我现在已经冷静下来了,主人的前尘往事我也只从别人那里听过三言两句。
要是贸然过去,扰乱了事情发展,影响到了未来,岂不是得不偿失?不如顺其自然,等他年少成名,我再找上去。
所以当务之急,我还是得快点恢复实力!
网友香蕉味点评:一十四10的书真的让人欲罢不能,特别是《重生后,我和主人摆烂了》。故事情节意想不到,跌宕起伏,吸引人的同时又充满了悬疑。这是一本我一直想读下去的好书,太喜欢了!
网友贪看情味点评:《重生后,我和主人摆烂了》给人带来了新颖的阅读体验。作者一十四10的设定非常独特,切入点巧妙,引人入胜。主人公方思明王哥的个性鲜明,她的智慧和毅力令人钦佩。整个故事由她通过自身努力改变命运的过程构建而成,让人看后不禁为之欢呼。这本书的结构精巧,文笔流畅,每一个情节都紧扣主题,引人深思。无论是设定还是剧情,都展现出作者独特的风格和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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