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社死!变丧尸后,遇上狼狗前男友》,经典来袭!楚歌叶南屿是书里的主要人物,也是作者码字酱精心所出品的,阅读无广告版本更加精彩,简介如下:叶南屿身子一顿,停下来脚步,他回头看向楚歌,她全身溃烂,混浊的眼球,嘴里发出嘶吼声。……
草泥马。
这是楚歌礼貌问候的第138天,也是她变成丧尸的第138天。
末世爆发后,楚歌并没有激发异能,再加上她长的很美,她就像只小白兔,前有狼后有虎的。
她不愿意过这样的生活,反正她了无牵挂,世上也没有亲人,与其东躲西藏,天天提心吊胆被同胞残害或者被丧尸吃掉。
倒不如变成行尸走肉的丧尸来的痛快。
没有思想,没有意识,同样也就没有痛苦。
于是,楚歌说干就干,瞄准了一个最帅的帅哥丧尸,把**的手臂主动塞进它嘴里。
果然,被咬后,她成功加入了丧尸大军的一员。
四肢僵硬,行走起来张牙舞爪,喉咙里发出瘆人的嘶吼声。
眼球像是覆盖着一层薄膜,混浊不堪,身体没有一丝温度,冰冷异常,灰青色的脸上泛着死气。
全身腐烂,极其恐怖。
曾经是东大校花的楚歌很是满意,这样她就能完美的融入了丧尸大军。
这一切都很顺利,很完美,可TM的谁能告诉她为什么还有意识。
说好的没意识,没思想的行尸走肉呢!!
淦!!
楚歌当场吐了出来,成功被自己恶心吐了。
看着自己腐烂的肌肤和对血肉强烈的欲望,楚歌接受不了这样的自己,于是打算死了一了白了。
结果。
哭死!!
死也死不掉。
从高楼跳了下来,脑浆都摔出来了,不过片刻,她又生龙活虎起来了。
起来的第一件事,yue吐了。
她忍着恶心,把脑浆重新弄进四分五裂的脑袋里,自己动手用针把摔碎的脑袋缝好。
嗯…虽然还是很恶心,但稍微好了一点。
枪战,脑袋被子弹射穿,明明周围同伴被射中脑袋都倒地死了,她依旧顽强的活着。
就连脑袋被刀削去,她的眼睛还在转悠,无奈,她的身体只好重新把头捡了回来,自己用针缝上。
就这样,楚歌无奈接受了她似乎拥有了不死之身的事实。
草泥马!!
此时的楚歌躺在马路上晒太阳,回想当初,忍不住又在心里爆了句粗口。
“咔嚓…”她的腿骨传来断裂的声音。
丧尸的痛觉神经已经丧失功能了,所以她并不觉得痛。
但她还是怒瞪踩断她腿的丧尸。
“嘶吼…(没长眼睛啊!没看见这里有个人…不对…有个尸吗?)”
丧尸无辜的睁着它那两颗眼珠已经不见,只剩血洞的眼睛,“嘶吼…(自己躺马路上碰瓷,想讹钱呢!做梦。)”
楚歌怒了,竟然敢说她碰瓷,她楚歌从小就根正苗红,一只蚂蚁都不舍得碾死,她会碰瓷?
岂有此理。
艹!手上怎么有只蚂蚁往她腐烂的血肉里钻。
楚歌用力一拍,把蚂蚁拍死了,顺带拍掉了她手上一大块腐肉,露出森森白骨。
这可心痛坏楚歌了。
毕竟身上的每一寸腐肉都极其重要,她可不想到最后,人还活着,身体已经变成一把骨头了。
僵硬的关节发出咔嚓声,她小心的把地上的腐肉捡起,铺在白骨上,拿出随身携带的绣花针缝好。
经过一百多天的缝缝补补,她的针线厉害了不少。
也得亏了她一手的针线活,才不至于让自己像其它丧尸一样,缺个胳膊少个腿。
至少还保持“完整”的。
楚歌看着自己腐烂的手臂。
“yue…”
这是楚歌10086次成功被自己恶心吐了。
就在这时,整条街的丧尸突然变得狂躁起来。
包括楚歌,混浊的眼球滑过一丝红光。
是新鲜血肉的味道,好香。
垂涎三尺。
丧尸们全部疯了一样,张牙舞爪的往那个地方赶。
楚歌也因为身体本能拖着断腿一瘸一拐的往那个地方赶,本来四肢僵硬走的就慢了,现在断了条腿就更慢了。
咔嚓咔嚓僵硬的像快入土的老大爷。
“嘶吼…(记得给我留碗血,肉就不跟你们抢了。)”
楚歌看着周围一个两个比她快,朝它们吼道。
一开始,她曾试图抗拒过对血肉的渴望,可那样比戒毒难受一百倍,甚至灵魂都疼的颤抖。
而且长久不进食,就会变得异常狂暴,主动攻击人类。
楚歌的人类意识,不允许她变成逮着人就吃的怪物。
为了不变的狂暴,她开始尝试进食。
她记得第一次进食,吐了三天三夜,仅仅是喝了一小口血,即使那血鲜甜无比。
可她心里还是一时无法接受。
接受不了,也得逼迫自己去接受,因为她是丧尸的事实已经无法改变了。
于是她就在吃了吐,吐了吃的道路上一去不返。
最后她发现一个方法,把血装进高脚玻璃杯里,骗自己是红酒,这样才勉强接受。
她的口粮都是刚死去不久的人,割破手腕,就能得到一杯温热鲜甜的血。
至于肉,她是打死也不碰的,血是她最后的底线。
楚歌迈着老大爷的步伐终于到了,入目是满地的尸体,应该是刚发生血战。
整片天空弥漫着血肉香。
不少丧尸已经开始进食了,有吃爆浆大肠的,有吃鲜香脑花的,有啃手爪脚爪的。
“咔嚓咔嚓”
毛骨悚然的骨肉啃食声不绝于耳。
楚歌也开始找进食对象了,她可是极其挑食的。
这个太肥有点腻,这个太丑有点影响食欲,这个太老她牙口不好,这个太嫩有点下不去口。
楚歌一连翻过十几具尸体,都不满意。
微风吹过,楚歌眼眸闪出红光,一股纯正浓厚的血香随风飘了过来。
香,太香了,她从来没闻过这么香的血。
她像受到了某种牵引,寻了过去。
最后在一个隐秘的角落找到了那具尸体。
高大的身躯倚墙而坐,头往后靠在墙上,没有一丝血色的脸庞暴露无遗,俊美非凡。
宛如神袛下凡一般。
他单脚屈起,一手臂随意的搭在上面,胸口处的伤口出血量染红了半个身体。
香,太香了。
楚歌兴奋的嘶吼声不停,她决定了,她今天要开荤。
她不但要喝血,她还要吃肉。
就是这人好像有点眼熟?楚歌歪着头看着帅哥死尸。
迟钝的脑袋瓜子在想他是谁?
她变成丧尸后,不但行动迟钝了,就连思维也变迟钝了。
想了半天,实在想不出来。
算了,反正也死了,吃了再说。
楚歌从身上挎着的LV包里拿出她的吃饭家伙。
一个高脚玻璃杯。
“叮”她指尖轻弹杯口,发出清脆的声音。
楚歌微仰头陶醉的听着这个美妙的声音。
要是有其他人看见,肯定会吓得毛骨悚然,丧尸竟然会做出如此诡异的表情。
楚歌僵硬缓慢的蹲下来,把高脚杯放在地上。
僵硬的手在胸口划了一个十字架。
阿门。
进食前的仪式完成。
楚歌伸出腐烂的手,朝那只搭在屈起膝盖上骨节分明,过分好看的手过去。
握上了那只大手,她体温太低了,显得那只大手格外温暖。
不知道为什么,熟悉感萦绕在她心头。
就在这时,一双深不见底的冰冷黑眸睁开,折射出凌厉之光。
楚歌顿时心头大震,她认出他是谁了。
网友预期爱情点评:码字酱的《社死!变丧尸后,遇上狼狗前男友》 这么好看的书,作者码字酱我跟定你了,你写一本我看一本
网友言清欢点评:好看,就是感觉看的不过瘾,感觉每天更的有点少,这是我唯一一部能一直追到现在的书,作者大大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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