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的《野风红痣》的描写展示了许多意想不到的元素,虽没特别新鲜内容,但是依旧不会觉得老套。主角是宋池茉纪淮,讲述了:可我又该怎么办?难道又回去跟纪淮宋和好?光是想想,我都只觉得荒谬至极。纪言洲像是看穿了我心中所想。「池茉,……
宴会散去。
我坐在回去的车上,小助理忍不住问我:「茉茉,这件西装是……纪小少爷的?」
「你们和好了?」
我目光落在手臂上。
——那是纪言洲的外套。
刚才他看出我的窘态,就把衣服借给了我。
他的出现,重新勾起我的回忆。
从前住在大院里的时候,我和纪淮宋,还有他的那帮狐朋狗友,整天就知道疯玩。
那时候,我家还没出事,大家都调侃我们是青梅竹马,还喜欢撮合我们。
谁让我俩小时候住对门,长大了当同桌。
高中的时候,纪淮宋跟我表白,开始追我。
那会儿不知道他从哪儿弄了辆带兜的摩托,耍帅装酷,非要带我去看电影。
我们刚骑上去,就被纪言洲堵了个正着。
彼时,纪言洲刚从外面回来,见我搂着纪淮宋的腰,似是明白了些什么。
他微眯着眼,冲纪淮宋扬了扬下巴。
「纪淮宋,长本事了。早恋?」
大院里的孩子都害怕纪言洲。
从小到大,纪言洲一直都是「别人家的孩子」,也是同辈中最出类拔萃的一个。
他仿佛让人挑不出错处,哪里都出挑。
像高高挂在天上的月亮,只能让人仰望,清冷又明亮。
——曾经我也是这么以为的。
听到纪言洲这么问,纪淮宋吓得扔了摩托,乖乖站到一边。
他戴着头盔,支支吾吾:
「小叔叔,我不敢!我真没有……」
纪言洲的目光落在我空空如也的发顶。
那仅有的一顶头盔,就戴在了纪淮宋自己的头上。
纪言洲眉心微拢。
随后,他径直走到我面前,低下头。
纪言洲衬衫上是好闻的洗衣粉味儿,钻进我的鼻腔。
「不读书,也不考大学了?」他忽然说。
「我喜欢他。」
我逃避开他的目光,扭头看向另一边的纪淮宋。
纪淮宋大概是没料到我蹦出这么一句话,又惊又喜,恨不得窜天上去。
可我分明面无表情。
「喜欢?」
纪言洲像是品着我这句话,忽然冷笑。
「你才多大,知道什么是喜欢?」
我踮起脚,凑近他耳边。
用只有我们俩能听到的声音说:
「不喜欢他,那我喜欢谁?」
「喜欢你吗?」
纪言洲一怔。
「你说什么?」
「——你说什么?!」
一道忽然拔高的女声将我从回忆里扯出来。
小助理挂了电话,手忙脚乱地解锁手机屏幕。
她看了会儿屏幕,哀号着,将手机扔到了一边。
「完了完了,这下全完了。」
「什么完了?」
我问她。
「你今天晚上这件礼服,算是白换了。」
「你又被拍了!」
我大惊失色。
拍我什么了?
我天天吃减脂餐,还练了半年的普拉提。
要是又被拍到小肚子,那我就不活辣!
网友一颗心装一人点评:这是目前偶看过最好看的一本现代言情小说,《野风红痣》的构想新颖,条理清晰,伏笔很多,但是看的时候很明白,一点都不乱。
网友风月不相欠点评:书的内容还是不错的,质量非常匀称,对于书中的各种任务描写也很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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