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架空题材小说《强O总想标记我》是最近很多书迷都在追读的,小说以主人公洛山山陆珩升之间的感情纠葛为主线,主要讲述的内容有:想起周叔今早善意的提醒,陆公子今晚会和黎总一起吃饭这么大的事,老板果然无法视而不见。……
一周后。
冬日的暖阳明媚,清晨的微风带着凉意戏闹地拂过洛山山的脸颊,把人给冻得回过神来。
他穿着居家服,悠闲地坐在花园阳光房里,端起咖啡抿了一口。
世界如此美好,除了满园盛开的小苍兰十分碍眼,以及接下来又要没完没了的工作。
叮!叮!叮……
搁置在小方桌上的手机屏幕亮起,每日固定的推送疯狂地弹出。
洛山山嘴角抽了抽,很想把手机给扔了,找个无人的孤岛过上几天平静的生活。
这些推送除了最新的财经新闻,还有大量的八卦情报。
这些情报哪里来的?
上流圈有一个私人的论坛,里面全是关于圈子里的八卦。
洛家的管家周叔是某神秘情报家族里的重要人员,原主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人给挖到家里的。
反正小说里没说,他也不好问。
问了不就直接告诉周叔,这具身体换芯子了吗?
他又不傻。
不过他猜测,按照这本小说的尿性,还未必有什么正经理由。
反正作者只是为了安排一个超级大BOSS在反派手下,然后给原主提供陆珩升的所有情报。
对,牛刀割鸡。
大**啊!
他无奈地叹气,不管怎么跟周叔解释不要再把陆珩升的消息推荐过来,对方答应得好好的,每天依旧疯狂给他送消息。
好烦啊!
“真是阴魂不散的妖孽!”
话是这么说,洛山山还是忍不住拿过手机,点开信息一条条细读。
他才不看妖孽的消息,就是好奇最近上流圈把他给编排到什么程度。
就像追一部猎奇小说,“故事”的发展完全不按人类的思维去走,那脑洞大得匪夷所思。
他跳过关于妖孽的所有消息,挑着感兴趣的贴子点开看,喃喃自语道,“昨天的谣言已经传到我和黎孜彦为了陆珩升打起商战,为博美人一笑,不要命地砸钱抢一个烂项目。”
“今天又会传成什么样呢?”
迅速地扫过夺人眼球的标题。
【惊!黎总移情别恋,带着洛少爷私奔!(附图:黎孜彦悔恨扑向洛山山把人抱住,深情款款)】
“离谱!”
洛山山震惊,照片是真的,但事情肯定不是那么一回事。
开局一张图,故事全靠编。
一周前黎孜彦带人闯进洛家要救人,还了报警。
警察把整栋洛宅搜了个遍,没有找到人,也没有搜到一丁点陆珩升信息素的味道,“事实证明”洛山山没有绑架陆珩升。
洛山山等警察来了,才意识到在这个小说世界“信息素的味道”是可以作为是否在场的证据。
他心里疑惑陆珩升不是**了吗?哪怕对方使用了抑制剂阻止**,信息素仍然会残留好几天也散不去。
可是整栋别墅里闻不到一丁点小苍兰信息素的味道。
这很奇怪。
他搞不懂为什么,但结果对自己来说是好的,管那么多呢。
这本来就是一部不讲理没有逻辑可言的小黄书。
他不知道的是,此时整个房间里正充斥着大量属于陆珩升的信息素。但不是原本Omega的信息素,而是陆珩升二次分化成Enigma后的信息素。
Enigma的信息素没有味道,但霸道、强悍,把原来溢出的Omega信素给压制消散,只容得下被陆珩升标记接纳后的木质松香。
后来绑架的事只能不了了之。
不过因为出动警察,把事情给闹大了。
洛山山到警察局录完口供后,没料到在警察局门口与黎孜彦再次相遇。
当时黎孜彦的模样特别吓人,双眼通红,浑身散发着想吃人的气息。
对方不要命地冲过来,他以为对方要和自己拼命,结果那家伙不但没有揍自己,还变态地抱住他,差点把自己给标记了!
真是卧了个槽!
这个世界是魔化了吗?
Omega要标记他,Alpha也要标记他。
有病吧!他是Alpha啊!
“晦气!”
他又点开另一个推送。
【劲爆!洛少爷曲线救国,追不到陆公子,居然对黎总下手!】
点开贴子,里面一堆吃瓜的。
——真假?洛少爷勾引黎总?
——真的真的!那天洛少假装绑架陆公子,把黎总引过去,据说洛少穿得十分香艳,还准备了很多情、趣玩具,那一夜,嘶哈~~~
——嘿嘿嘿嘿!这都火出圈了,洛少自攻自受,好变态啊!哈哈哈哈!
——不是吧!不是吧?听说洛少很变态,没想到居然变态到那种程度。
“妈的!”
洛山山暴躁地把所有推送删除,不看了,会短命的。
要是让他看到一条什么“惊!洛少其实是O装A!”,他真的会谢。
还真是火出圈了。
现在整座Y市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洛少爷有特殊癖好,玩得花。
此时,管家周叔过来收拾餐具。
一封用火漆封口的信被放到小方桌上。
“少爷,”周叔神秘兮兮地笑道,“您肯定感兴趣的消息。”
周叔一脸“在我面前就别装了,我知道你想知道”的表情。
洛山山感动得都不敢动了。
“周叔,我说过了,以后不要再把陆珩升的消息推给我,我不感兴趣。”
周叔慈祥地笑笑,满口答应,“好的好的,但这次不一样,今天陆公子答应和黎总吃饭,信上面写了具体的时间和地点。”
不管外面传成什么样子,周叔永远能拿到第一手真实情报。
一周前那场绑架事件,他可是两只眼睛看到少爷把人给绑回家的。
他们少爷对陆公子爱得一往情深,怎么可能变心呢?
现在说什么不要提陆珩升的话,不过是被流言蜚语扰得心烦,口是心非罢了。
洛山山胡乱将信封塞进口袋里,才把周叔给打发走。
回房间换好一身霸总专属高定西装,他对着镜子照了一阵子。
果然人要靠衣装,他整个人看起来都贵了一点。
单手扣着银蓝碎钻袖扣,他的目光瞥到床头柜上摆着的那双黑色手套和戒指。
把袖扣扣好,他犹豫片刻,还是走过去把手套给拿起来装进公文包里。
上周那些情、趣用品他早就让人给丢了。
手套和戒指,是陆珩升落下的。
他捏起戒指,迎着阳光的方向举起,戒面散发出“我很值钱”的贵气。
和它的主人一个臭德性。
“这只戒指比一座小岛还贵啊。”他喃喃自语道,“是陆珩升死去的母亲留给他的唯一的遗物。”
这玩意儿落在他这里,太危险了。
他习惯地把戒指丢进公文包里,每天上班都带在身上。
心想哪天有机会就立马把东西给还回去。
他倒是想直接让人把戒指送回陆家,不过小说里陆珩升那后妈是个事精,要是戒指落到后妈手上,陆珩升会把这笔账算到他头上吧。
“哎~”他把公文包拎起,感慨道,“反派真不好当。”
走出家门口,保镖恭敬地打开车门。
他钻进霸总专用的新款幻影劳斯莱斯,浑身酸爽地去当他的工具人。
他穿书后,这一周是成功远离黎陆那两个变态,可是每天大量的工作快把他给整疯了。
为什么别的小说里霸总都在专心谈恋爱,上班只是**。
他好不容易穿成霸总,却每天晚上加班到两三点都不能下班,比上辈子打工的时候还苦逼。
一脸菜色地倚靠在真皮座椅上,他攥紧拳头,决心道,“今天一定要准时下班!”
他已经开始计划按时下班后,要去哪里享受人生。
不过突然想到陆黎今天出门谈恋爱,他还是乖乖回家补觉,以免遇到那两位。
至于还戒指的事情,下次再说吧。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下次”比预料中来得要快得多。
网友智商已更新点评:这本书强O总想标记我整体结构设计的不错,而且心理描写也比较到位,有时候让人痛快淋漓,但是整个感觉逻辑感也比较强,不失为一篇佳作!
网友今夜滿天星点评:很久没看过这么好看的穿越架空小说了,故事里的洛山山陆珩升在作者的笔下鲜活了起来,看着看着就把自己代入到故事里,玩泥巴的兔子的《强O总想标记我》强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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