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O总想标记我》这篇小说是玩泥巴的兔子的饕餮盛宴,很喜欢,很好看。主角为洛山山陆珩升,讲述了:他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疏离的视线透过大面的玻璃墙探入漆黑的夜,散发出一股神秘感,让人想要知道他在想什么。……
“叔,”程择惊讶,“你们在一起了?”
洛山山被问得一噎,“对,所以我什么都知道了。”
程择可不傻,他的山山叔眼底那股清澈的愚蠢都溢出来了,真是超可爱的。
他假装没看穿,故意询问,“叔,那是你表的白,还是陆珩升表的白?”
洛山山:“……我。”
他生气地哼一声,知道从大侄子那诈不到什么,虽然不满,但也不奇怪。
程择还想逗逗山山叔,但察觉对方一直在挠后脖颈。
他心里咯噔一下,山山叔是在长腺体吗?不可能吧!
“叔,昨晚陆珩升有咬你脖子吗?”
洛山山一巴掌乎在大侄子脑门上,“你叔是顶级Alpha,会被一个柔弱的Omega给咬脖子吗?”
程择吃疼地捂住脑门,心里震惊他叔是有多单纯?
山山叔还以为陆珩升是Omega,觉得昨晚的事是他占了便宜。
他这一时之间都不知道该同情陆珩升,还是同情山山叔。
他想想还是同情自己吧,夹在中间太难做人了。
陆珩升要装Omega他不好拆穿,但他叔现在可以要变成Omega了,他很担心山山叔知道真相后会爆炸。
他求证道,“叔,他咬没咬你?”
“没有。”洛山山难受地又抓了抓脖子,“小择,把陈医生再请家里来一趟吧,我好像皮肤过敏了。”
这回,程择是真的惊讶到了。
陆珩升的信息素过度依赖症那么严重,居然没有标记他叔?
这是太讨厌他叔所以咬不下口,还是太喜欢他叔舍不得下口?
**!无论哪个结论他都难以接受。
他干笑两声,故作轻松地安慰两句。
只临时标记过一次,他叔未必就会变成Omega吧?
岑连没说被Enigma标记后,Alpha绝对会分化成Omega,目前还停留在理论分析上。
他拉住山山叔的手,心疼地看着对方后脖颈那片红肿,“叔,我有一个朋友是信息素方面的权威专家,要不我们去看看吧?”
他告诉自己不要杞人忧天,也许是自己想多了。
但安全起建,还是去查一查比较好。
“不去。”洛山山拒绝,“我今天哪儿也不去。”
只要出门,很可能会撞见陆珩升,然后被揍进医院。
这本小说作者轻飘飘一句话写得轻松,落到他头上,那就是实打实挨揍的痛,他才不要。
“你先回去吧。”他想上床补个回笼觉,但走了两步,又摸摸着脖子,心里总是不好的预感。
他突然转身看向大侄子,同时,走到门口的程择停下脚步,两人互相看了一眼。
“小择,要不还是去你朋友那看看。”
“叔,还是去我朋友那查一查吧?”
洛山山:“……行吧。”
很快,洛山山换好衣服,和大侄子一起出发。
他捂着咕噜直响的肚子,“小择,你刚说你的朋友是个娇小可爱的Omega?有对象吗?”
上辈子他上学时忙于学习没空谈恋爱,上班时忙于工作也没空谈恋爱,活得跟狗一样。
现在好不容易穿书,还穿成有钱有闲的大少爷,为什么不好好享受人生呢?
他第一件想做的事就是谈一场甜甜的恋爱。
程择笑道,“她叫岑连,目前单身,等下要不要给你们介绍一下?反正先一起去吃饭,顺便相个亲吧。”
“可以啊!”没料到,洛山山还真来兴趣了,“有照片吗?”
程择吓得差点没握紧方向盘,连忙把车停靠在一旁打好手刹。
他连忙回头,解释道,“叔,岑连那家伙脾气有点可怕。
“没事。”洛山山催促程择给照片,“女生多哄哄就好了。”
要是他成功找到对象,还可以向陆珩升证明自己真的不喜欢对方,这样对方也不会再来找自己麻烦了吧?
他接过照片一看,惊喜道,“哇哦!好可爱!”
是他喜欢的小鸟依人类型。
他拍拍大侄子的肩膀,“行,等下给叔安排下相亲。”
“叔,认真的?”
“当然。”
程择一下子热血沸腾,立马下车给岑连打电话。
他知道岑连那家伙目前只对Enigma的研究感兴趣,要勾起对方兴趣只有一个办法。
电话接通,他说道,“连,被陆珩标记的那个Alpha等下不是去你检查吗?他想约你出来吃饭,和你相个亲。”
“没空。”
程择笑笑,“今天中午陆珩答应黎孜彦一起吃饭,在浮岚。”
“陆珩那家伙生性冷漠,不可能轻易喜欢上别人。但是你和我叔过去相亲凑一桌,正好可以研究一下Enigma产生信息素过度依赖症后,会产生什么改变,有趣吧?”
“这是个很不错的研究方向!”岑连激动道,“我这就过去。”
程择盯着手机,喃喃自语,“山山叔这么喜欢陆珩,至少对方昨晚等到半夜三点也没走。”
昨晚陆珩升没上去给他叔Enigma的信息素,他的山山叔应该还得烧着吧。
“兄弟,别说我不帮你。”他暗搓搓给陆珩升发了条短信通风报信,感慨道,“我叔现在显然不太喜欢你了,你要不把握机会,那人跑了可不怪我。”
程:兄弟,你未来老婆跑去和别人相亲了。就等下在浮岚一起用午餐,相亲对象长得很可爱,是你老婆喜欢的类型哦。
LHS:滚。
程择满意地收回手机,继续上路。
浮岚的包厢里,黎孜彦紧张地将准备好的花和甜品摆弄来摆弄去,看看手表,“还没到吗?”
昨晚陆珩升答应和自己用晚饭,后来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走了。
他今天再约,对方答应了。
这是他和小白花第一次正式约会吧?虽然对方未必这样认定,但在他心里那就是约会。
“Omega迟到是常有的事。”他主动替陆珩升开脱,哪怕他在这里已经等了一个多小时。
他局促地站起来,往包厢外走,“我去门口看看吧。”
刚走出包厢,他就撞见小白花的好友岑连,是对方先看到的他。
“岑小姐,你也来这吃饭?”他确实有些意外在这里会见到岑连,这位研究狂疯起来可是几天都懒得吃饭,怎么突然有闲情跑到餐馆来浪费时间?
难道是陆珩升特意让朋友先过来把把关,看他等了一个多小时会有什么反应?
他立马打起精神,努力把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
岑连眼中一切生物皆白老鼠,她拉着人返回包厢,“陆珩人呢?”
“还没来。”
岑连皱起可爱的脸蛋,原来陆珩升是打算放黎总鸽子。
实验样本少了一个,那当然不行。
她坐下后立马给陆珩升发信息,就像程择很懂她一样,她同样很懂怎样才能把陆珩升给骗过来。
陆珩升的别墅里。
陆珩升刚回复完程择的消息不久,手机信息再次弹出信息。
他以为程择又要作什么妖,但一看是岑连的信息。
岑:快来,否则我就把你未来老婆骗到手。另外,我和黎总凑一桌了,我发现他对你老婆有兴趣。我要没看上,直接介绍给黎总,他俩挺配的,你觉得呢?
LHS:他喜欢我。
岑:但不影响我或黎总和他处对象,反正你未来老婆目前单身,而且相亲是他主动提出来的,显然是想谈恋爱了。
LHS:滚!
陆珩升烦躁地丢下手机,“洛山山,你真行!”
昨晚才跟自己表白,转头就找别人相亲去了!
是因为自己没有接受对方吗?
以前那个渣A也表白过很多次,他照样没有搭理,现在换的手段还真是有够可恶的!
他迈步走进衣帽间换了身衣服,目光扫过饰品柜的一枚宝蓝色流苏领针。
那个渣A好像特别喜欢这种亮闪闪的东西。
他碾了碾指腹,将领针别上,“跟个Omega一样。”
那个渣A要是变成Omega会怎样?
这个想法突然浮现在他的脑海,要是把对方标记,人就再也离不开自己了吧?
“啧。”他嗤笑一声,将这个想法狠狠抹去,“我只是不想岑连被那个家伙骗了。”
“我又不喜欢……”
话到嘴边,他却突然顿住。
如果不喜欢,对方去相亲,证明不会再纠缠自己,这不是好事吗?
陆珩升烦躁地将头发捋到脑后,沉声道,“难道是昨天表白被拒绝后,放弃了?”
这个想法让他心里堵得难受,不爽地前往浮岚。
他要先到浮岚,那个渣A要是识相,见到自己就赶紧绕路走,别搞什么相亲的玩意儿。
网友智商已更新点评:这本书强O总想标记我整体结构设计的不错,而且心理描写也比较到位,有时候让人痛快淋漓,但是整个感觉逻辑感也比较强,不失为一篇佳作!
网友今夜滿天星点评:很久没看过这么好看的穿越架空小说了,故事里的洛山山陆珩升在作者的笔下鲜活了起来,看着看着就把自己代入到故事里,玩泥巴的兔子的《强O总想标记我》强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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