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木》是陆思衍的作品,被不少网友追捧,在古代言情风格小说中算得上优秀的。陆思衍能够主人公[角色]描绘的如此栩栩如生,由此可见功底不一般,《微木》主要描述了:恐怕将我的故事写成一本书,都会有不少读者指责我是个窝囊废。但是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这不是个爽文世界,却是个稍……
还记得第一次见英华郡主,是在围猎场上。
那是陆思衍少有的几次带我参加宫中活动,闲暇之余他突然来了兴致,要教我张弓射箭。
就在我抱着他胳膊撒娇不肯学时,英华郡主走了过来,柔柔弱弱地叫了声木时哥哥。
当时还说了什么早已忘了,只记得陆思衍听到这个称呼当即便冷了脸色,严肃道:「郡主早已及笈,再用孩童称呼怕是不妥。」
然后便再没看她,只敲打着我的肩和胳膊笑:「再抬高些,全身上下没一处硬骨头,胳膊怎也这么软。」
我忙着应付陆思衍,自然也没注意英华郡主的脸色,直到第二日再见,她叫住了我。
「你便是王爷的那个通房?」
我点头称是。
「以色侍人,终难长久。」她一脸不屑。
我规规矩矩行了个礼:「郡主教训得是,奴婢姿色一般,哪里可以与郡主相比。」
英华郡主当即愣在原地,想了想估计明白了我在拐弯骂她,正欲发作,越过我看到了后面的人。
欲言又止了半晌,终是委委屈屈唤了声王爷,便行礼离去。
「如今倒是出息,连郡主都敢顶撞。」他走过来,佯装生气,脸上却带着明显笑意。
我抬头委屈:「不是你教我的?在外受委屈便是丢你的人。」
那还是他第一次带我出去见人的事。
我被几位贵女为难,说话皆难听得很。
他那次很生气,问我为什么一声不吭。
我低着头:「嬷嬷说让我守本分,要不然便是给王爷丢人。」
他似是觉得好笑。
「你是我王府的人,出门若被人欺负,才是给我丢人。」
那时候,也不是没幻想过。
可后来才明白,其实那只是所谓的打狗也要看主人,并不是什么喜欢。
但围猎场上他对英华的态度,到底还是让我的心当时又生出些涟漪。
也许是想印证什么,那天用午饭时,我夹起一片鱼肉放在他盘中,试探地叫出那四个字。
「木时哥哥,吃鱼。」
那也是第一次,我不是在无人的黑夜叫他的字。
木时哥哥。
他怔了下,突然扔掉筷子,抬眼冷冷看我。
我感觉自己手都在发抖。
谁知下一瞬,我整个人便被他抱起扔到了榻上。
「吃饭时都敢撩拨我了?那便别吃了。」
结果那日别说中饭,晚饭都差点没吃上。
网友岁月流逝不再回首点评:作为一个作者,也要有一定的抗压能力,就算那些人再怎么说你的作品,也不要怕,不要流泪,因为还有许多的书友喜欢你的作品。努力的同时,作者大大的健康也是最重要的,这书友粉丝们的最好的回应。大大辛苦了!
网友瞳傲点评:看完陆思衍的小说,能感受到陆思衍字里行间的认真,设计情节的用心,这也是一种不同,点赞很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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