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我家媳妇太热情这本书写得很生功,剧情不俗套。看了还想看,故事很吸引人,种一盆花写得真好。柳如霜沈万山是本书的主角,讲述了:当那群知青乘坐着吉斯250长尾卡车来到杜家村的时候,其他人都是一身绿色的军装,男知青剔这……
第7章
“沈队长是个好人,我知道你是生黎锦辉的气,可是你也不应该拉沈队长下水呀。”
柳如霜眯着眼睛把殷翠云从上到下打量了一下,沈万山死的那天,殷翠云哭得比她还凶。
“你不会也喜欢沈万山吧!”她大力地握住殷翠云的肩膀,使劲地晃。
殷翠云被她晃得脑仁疼,隔夜饭都快被晃出来了,连连摆手:“你放心,我不喜欢他,我就是觉得沈队长是个好人。”
“我喜欢的男人,当然好。”柳如霜表情飓风转晴,抬头梨涡浅笑,那双灵动的眸子出奇的亮,还不忘提醒殷翠云:“你可不能跟我抢男人,不然的话我告诉你哥你欺负我。”
殷翠云翻了一个白眼,她哥是柳如霜的狂热追求者,后来柳如霜跟黎锦辉在一起了,他哥就退而求其次认了柳如霜当干妹妹,对柳如霜比对她这个亲妹妹还好。
她嗤了一声:“等你哪天真的把沈队长变成你男人再说。”
“他心里有我的,你看这药都是他连夜去镇里给我拿的。”柳如霜指了指桌子上的瓶瓶罐罐,得意地挑眉,她在生产队的这半年,没少磕磕碰碰,这些药都是沈万山给她的。
“你可以去张奶奶家看看,她家也有一堆药,也是沈队长给她的,比你的多得多。”
张奶奶无儿无女是村里的孤寡老人,平日里都是沈万山给她端饭、挑水、洗头发......事无巨细地照顾张奶奶。
柳如霜漂浮在半空中的一颗心重重地坠下来,也清晰地认清了一个事实。
沈万山好像从来没有喜欢过她,他多次救她只是出于一个生产队长的义务和责任而已,就算是另一个赵如霜、李如霜,他还是会义无反顾地救她,哪怕是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
她和沈万山之间从来不是两情相悦,而是自己的一厢情愿,她像是一直飞蛾扑向火,可最终熄灭的却是沈万山。
柳如霜攥紧了拳头,这辈子一定要把沈万山从那场洪水中救下来,就算他不喜欢她,看着他跟其他的女人白头偕老。
她也是能接受的吧?柳如霜在心里问自己。
不能,她一定要把沈万山搞到手。
杜家村的公鸡刚叫第一遍的时候,柳如霜就起床了,趁着蒙蒙亮的夜色来到了村口。
“沈队长早上好。”
沈万山微微诧异,柳如霜在生产队每次都是拖后腿的存在,这次居然这么早,他看了一眼东方的旭日,今太阳没打西边出来。
“沈队长,我今天特意过来向你承认错误,以前是我年少气盛,不懂事,给您和咱们生产队添麻烦了,以后的我一定好好劳动,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
说完还冲沈万山敬了一个勉强算得上标准的军礼。
“嗯。”沈万山视线从柳如霜严肃的脸上掠过,淡淡应了一声。
柳如霜的手还保持着敬礼的姿势,像是被人打了一记闷拳,她想了一晚上想出来的台词,就被这个男人一个单音节的字给打发了。
好歹要说两句赞扬的话吧!老话不是说浪子回头金不换。
她不想两人的谈话就此终止,凑上前去主动找话题:“沈队长,我以前毛手毛脚给你添了不少麻烦,好多药钱都是你垫付的,要不你算算多少钱,我一起给你吧!”
柳如霜想着沈万山肯定不会记得具体的数目,然后她再说为了感谢对她的照顾要请沈万山去县城里的国营饭店去吃饭。
沈万山一个大男人,肯定不会让女孩子付钱的。
这样一来表明她是一个知恩图报的女人;二来表明自己独立女性的立场,不会占男人的小便宜;三来嘛,也是最重要的,制造了一场和沈万山单独相处的机会。
柳如霜为自己的机智点了个赞。
网友姐我输的起点评:作者种一盆花的文笔很好,很细腻,剧情也非常紧凑,看完感觉这是作者独特的风格,很喜欢。
网友瞳傲点评:七零:我家媳妇太热情这是一本及其优秀的一部作品!无论是从作者种一盆花的文笔还是人物设定,剧情设定,都及具有现实感,真正的能够让读者代入进去,实在是上乘之作!五星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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