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谨还香》是努力码字的小熊的一部古代言情小说,文章里的内容复杂,一环扣一环,发人深省,人事写的非常鲜明,耐人寻味!小说描述的是:“这!公子说的是!”掌柜诚惶诚恐地点点头,眼看着就要跪下去,又被尤谨珩托住了。尤谨珩拍了拍掌柜的肩膀,低头小声道:“还请……
第10章
“诶算了吧,那身衣服也怪招眼的。”
沈依摇摇头。
原主全家都死光了,可她连凶手是谁都不知道,更别提报仇了,现在又误入了一个毫无节操的家庭里......这整个晚上,沈依在心里默念了好几遍道德经,才勉强忍住没冲出去暴打那个王大强的狗头。
诶,她大概是史上最落魄的穿越者了。
“婆婆,你就听我的,身外之物不重要,生命安全才是第一位,我两个赶紧从这儿搬出去吧,以后我养你!”
“不行!我们不能搬出去!”
王婆婆一听沈依居然有搬出去的打算,吓得脸色陡变:
“你一个深养闺中的官家姑娘,哪里知道人心险恶......”
“当初从京城出来的时候,给姑娘备得物资都被那些逃跑的仆从拿走了......后来路上给你看病,盘缠用得一干二净,就连姑娘头上、手上戴的一应首饰也都抵掉了。”
“现在这样的境况,出去了还不知要遭多少罪......
“一旦离开这家,我两个孤儿寡婆的,在外头只会更受欺负。”
不,婆婆你错了,我们离开这里,只会过得更好。这话明明已经到了嘴边,但沈依却没有说出来。
毕竟要她去说服一个封建思想根深蒂固的人也太难了,只能用事实去说话。
在术朝,女人的命比纸还要薄,为了钱,当兄长的可以卖掉妹妹,当父亲的可以抛妻弃女。
眼下她虽然有王婆婆护着,但难保王大强哪天丧心病狂,也抓她去堂屋做那些事......
因此,王家这个魔窟沈依更是一刻都不愿意多待了。
两人心思各异,从卧房出来时,正好看到王大强的胖儿子穿着一件镶着白兔毛、姑娘家样式的杏色大裘,肥嘟嘟的小手塞在同款式的兔毛手筒里,而他身后站立的那对姐妹,则一个穿着锦袄、一个穿着锦裙。
“这帮小杀才!”王婆婆见沈依原本的衣服分别被三个人穿在身上,气得怒火窜起三丈高。
“姑娘你等着,看我去把它们拿回来!”
“算了算了!”
“婆婆你别去了!”沈依赶紧拉住王婆婆。
这身衣裳倒是小事,把老人家气出个好歹可怎么办,她没钱送婆婆去看大夫啊......
实际上沈依并不是不气,她更想撸起袖子给这熊孩子两个大比兜,给他那张大肥脸打成“蜜蜂猪头”。
但是
王大强这一家子本就是那市侩之人,哪怕有血缘关系,他们也不可能让王婆和沈依在这白吃白住。
她们的包袱里只要有一丁点儿值钱的东西,都迟早会被翻走。
说白了,这衣裳只是个开头而已。
那她为啥要住在这里受这个鸟气啊!还不是因为没钱!!
因此,比起拿回衣服,沈依更想出门去搞钱。钱是什么?钱是男人的胆、女人的脸、穷人的命!
只要有了银子,衣服想买多少都可以,真不差这一、两身行头。
搞钱才是正经。
哼等搞到钱了她立马搬出去,然后再找机会报复这一家子傻缺!
另一边,王婆婆也许是出于她自己的考虑,虽然生气衣裳被拿,却也没有去找王大强去理论。
“这一路上,我一直躺在马车里,身子骨都躺僵了,我想出去转转......”
沈依打算去辽城街上看看,找找赚钱的营生。
“姑娘是该出去看看。”
王婆婆点头应允。
只有待嫁闺中大户人家的女孩儿才足不出户,寻常人家的姑娘哪能一直躲在屋子里不干活呢?
毕竟沈依不是从前的官家小姐了,迟早要适应普通老百姓的生活。
“老身这就陪你去。”
“别别,婆婆还是回屋里歇着去,以防他们翻我的包袱。”沈依连连摆手。
王婆没说话,盯着沈依看了半晌。
姑娘看上去的确和从前大不一样了,身体变好了不说,性子也大胆许多。
加上没有谁比王大强的儿子更会翻箱倒柜,的确得有人看着点儿才行,王婆虽狐疑,但因为担心自己的包裹被翻,还是同意了。
“也行,那你自己小心点儿,早些回来。”
网友无力自拔点评:让我回忆起了零几年那时租书看的片段了,这种类型的书好多,看着还过瘾。
网友红过眼睛点评:其实看了这么多古代言情文,到头来发现还是最喜欢努力码字的小熊的文,其中以依谨还香为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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