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他第一秒》是沈凝漪的作品,被不少网友追捧,在豪门总裁风格小说中算得上优秀的。沈凝漪能够主人公[角色]描绘的如此栩栩如生,由此可见功底不一般,《爱他第一秒》主要描述了:「霁琛与凝漪一同长大,我对凝漪亦知根知底、视如己出。李小姐,相信你不是不知道霁琛对凝漪的迁就和照顾。」……
而我的话题永远只是「逛街」「购物」「新衣服」,如此无知世俗,又格格不入。
傅霁琛理所当然的爱上李南舒。
高二的暑假,傅霁琛的大学同学邀约他带着「青梅竹马的妹妹」到邻市的名山观览星空和日出。
我欢快的哼着歌,坐在副驾驶,餍足的偷看他眉目疏淡、鼻梁高挺的侧脸。可是车迟迟未上高速,反倒在老城区的一座红砖房刹停。路旁,袅袅婷婷的李南舒朝他挥手。
傅霁琛勾唇一笑,给她拉开车门,连耳廓都变成粉色。
我与李南舒通过后视镜对视。
她莞尔,「凝漪明年就要高考,还有时间一同去吗?」
我未曾回头看她一眼,直拧着眉毛,毛得如同刺猬的回嘴,「所以你以为是二人世界?」
「凝漪。」傅霁琛蹙了蹙眉心,语气有些严厉。
我负气的将车窗开到最大,任凭疾风将我的眼睛吹得干涩胭红。
当晚傅霁琛的胃病犯了。他是娇养出来的玻璃胃,晚上烧烤啤酒吹山风,自然受不了。他的东道主同学早已醉得东倒西歪,我没有驾照,情急之下决定摸黑下山找药店。
我并不熟路,即使以最快速度下山,也只能在堆砌满义乌小商品、极其商业化的古镇里迷茫的环顾。
我只是没想到,我不在的两个小时里,瘦弱的李南舒把他背下了山。
她跌跌撞撞,把四肢磕碰得青紫扎眼。
等我终于在医院见到傅霁琛,他与李南舒已经交握十指。
后来我去为他办出院手续,李南舒在一旁为我捋开碎发,声音很轻。
「凝漪,下一次,要跑得快一点呀。」
网友抚你发端点评:这本书很精彩,主角很突出,故事清洁不拖沓,精彩绝伦,很喜欢这样的节奏。
网友烈酒青衣点评:沈凝漪写得不错,逻辑上能够通顺,文笔很好,能让人有看下去的欲望,能多更新点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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