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佚名的作品《甜糖悖论》会上瘾的,写的特别好,主角是程嘉厉野,小说描述的是:他看了一眼壮汉后,内心开始盘算起来,少顷时,张口问道:“刚刚进来的青年,就是凶魔部落族公五子,甘游?”……
男人双眼通红,眼泪含在眼圈里,那副可怜样儿甭提了。
我手忙脚乱的从包里掏出纸巾递给他。
「你…你别哭啊,我跟你一起去找,能找到的。」
他接过纸,低声说:
「现在狗贩子那么猖獗,我怕它…」
我无比坚定:
「不会的,一定能找到。」
男人闻言情绪稳定了一些,湿漉漉的眼睛望着我。
「谢谢你,我叫厉野。」
「程嘉。」
电梯刚停,厉野像一阵风似的跑了出去。
由于是半夜,他只能压低音量小声喊:
「裤头儿,裤头儿…」
我想笑又不敢笑,谁家好狗起这名啊?
他家狗不会是嫌这名儿丢人才离家出走的吧?
厉野找的那叫一个仔细啊,连路上的井盖儿都得掀开瞅瞅。
我怀疑,这时候要是路过一个穿裙子的女生,他都得掀开裙子看看他家裤头儿有没有藏里面。
在厉野掀开第三块井盖儿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出声。
「应该不会在下水道里吧?」
「你不知道,我家裤头儿可精了,会躲人。」
额…那不可精了,应该是成精了。
小区附近找了个遍,也没找到裤头儿的踪影。
看到他越来越苍白的脸色,我提议道:
「这么找力量太薄弱了,我朋友有个本市的信息群,等天亮往里面发一下寻狗启示,人多力量大。」
厉野搓了把脸,无奈的应下。
借着拉他进群的理由,我加了他的微信。
然后在电梯里分别。
回家后,我靠在沙发上盯着天花板出神,嘴里反复咂摸着两个字:
「厉野…」
半晌,起身推开客卧门。
「裤头儿,吃饭啦。」
网友染指流年划过点评:佚名笔力了得,《甜糖悖论》这本小说中描写的各个场景都让人感受到他的文学知识是丰富的,好久没有看这样能陶冶性情的文了,真佩服这样的作者。
网友不及你啊点评:这本小说甜糖悖论很有画面感的文笔,读剧情发展跌宕起伏的过程,脑海里总能浮现出一些电视画面,如果拍成影视剧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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