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作者宋时会用这种方式展开《闺蜜港湾》剧情的描写,给人非常大的惊喜,看后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主角宋时谢景最终结局也是很惊喜的,小说主要讲了我愣愣看着他点头:「可以要吗?」这人可真好啊。男生看着我闷闷地笑出了声:「可以要。」说着踢了一脚旁边的一个人,「傻看着做……
我与谢景见过,就在半个月前,一个很平常的下午。
那天我从奶茶店里下班,穿着并不白的小白鞋,像往常一样拿着随身带着的尼龙口袋想要捡一下塑料瓶。
附近就是运动场,很多人都会在这里打篮球,所以塑料瓶很多。
许是我捡塑料瓶太过专注,头顶打下了一片阴影我也未曾发现。
起身的时候脑袋微微眩晕,我踉跄了一下。
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握住了我的手腕。
「能站稳?」很好听的男音。
我抬头,一张俊脸在我眼前放大。
我愣愣地看着他,妈妈,这是我见过最好看的男生,应是才打了篮球,他的头发前端微湿,手上戴着护腕,隔着球衣我好像都能感受到他紧实的肌肉。
心脏毫无征兆地开始狂跳,我忙挣脱他握着的手:「能的,谢谢。」
男生顿了一下,视线落在我的脸上,无意识地摩挲了下刚刚握住我手腕的手指。
瓶子散落在地,男生将手上的球丢给旁边的人,在众人一脸的震惊下他蹲下身子帮我把瓶子全部捡了起来。
起身时他移了下步子为我挡住了阳光:「我们那儿有很多喝了水的瓶子,你要不要?」
我愣愣看着他点头:「可以要吗?」这人可真好啊。
男生看着我闷闷地笑出了声:「可以要。」说着踢了一脚旁边的一个人,「傻看着做什么?去把场上的瓶子都捡过来,没喝完的叫他们当场喝。」
那人震惊得瞪大了眼睛:「景哥,你今天?」
男生淡淡看了他一眼:「我今天怎么?」
那人咽了下口水:「没什么,我、我这就去叫哥们儿们喝水。」
于是,五分钟不到,那人气喘吁吁地跑回来,而我的拿来装猪饲料那么大的尼龙袋子满了。
走的时候男生抬手要帮我拿,我忙拒绝:「我、我自己来,同学,谢谢你啊。」
男生挑了下眉,弯腰将袋子给我系了一下:「行,走路慢点,别摔着了,要看路。」
我点点头,提起袋子走。
刚走了几步,男生又叫住了我。
我回头看她,男生单手插着兜,抬手挠了把自己的后脑勺,一脸不自在地开口:「明天你还可以来这儿,我们这里天天都有。」
我笑了下:「知道啦同学!」
网友凉城已无爱点评:这种现代言情类型的书是我看过最好的一本,故事情节生动,细节描写到位,闺蜜港湾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接下来希望作者宋时不要降低水平,一如既往的好看!值得五星好评!
网友风月不相欠点评:闺蜜港湾书名不吸引我,但看上了就停不下来,这两天除了工作,其余时间都在看此书,上下班路上一边开车一边听书,回到家一边做饭一边听书,一直看到不得不睡觉才停下。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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