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佚名的作品《一梦如初》会上瘾的,写的特别好,主角是陈宝银温如初,小说描述的是:“谢过师父,师父我看您舟车劳顿,来到这里想必是很辛苦了,赶紧进来吧,小女子这就去备茶。”梦……
我敲了数遍门才出来了个小沙弥,他看起来才五六岁,正是可爱的年纪,养得又白嫩,看见我有模有样单手立掌冲着我说道:「女施主要上香还愿,还请初一十五再来。」
我看他可爱,忍不住想摸摸他的头,可又怕有忌讳,从荷包里掏了两块松子糖给他,还是平日哄宝珠用的。
他抿了抿嘴唇,犹豫着不肯接,我拉开他的手放进了他手心里。
「我不上香也不还愿,你去同你们主持说,他在俗家的女儿来寻他了。」
我知晓骗人不好,可有什么办法?
若不是我曾在船上听了段闲话,也断然想不出这样的法子来。
法慧主持出家前是先皇亲子,当今陛下还得唤他一声小王叔。
当年五王大乱,主持受皇命亲去平叛,淮王绑了家中亲眷,以家中亲眷性命相胁让他撤兵,王妃怕他受掣肘,带着家中子女一把火将王府烧了,等他攻下城回家时,只余下已烧得面目全非的一百多具尸体。
听闻家中一个奶娘带着小郡主逃了,可不知逃到了何处,找了数年未果,主持心灰意冷,在鸡鸣山出家为僧。
若是那郡主还在,也该是十五六岁的年纪。
小沙弥还小,自是不知主持的过往,但进去寻人去了。
既大着胆子来了,就不觉得那般怕了,至于假扮郡主这样的事情,听闻当年有很多人家带着孩子去了王府认亲,虽都不是,也没见将哪个砍了头的。
王爷已是主持,更不会再造杀孽才是。
不一会儿出来了一个胖和尚,他肚子滚滚圆,鼻子又大,鼻头还红,脸颊两团肉,生在别人身上该是横肉,可在他身上,只显得可爱亲切。
他将我从上到下看了一遍,笑眯眯地问道:「女施主如何肯定便是我家主持的女儿?」
我既不是自然也不敢肯定。
「猜的,民间传言如若是真,我样样都对得上啊!至于到底是不是真的,只能见了主持才能知晓,毕竟到底是不是他女儿,只有他自己才知晓。」
反正不管怎样,见着人就行了。
假亦真时真亦假,那胖和尚歪头看着小沙弥鼓着的腮帮子,让他伸出手里,小沙弥显然还太生嫩,老实地伸开手,胖和尚胖胖的手指一捏,将剩下的一块儿糖塞进了自己嘴里,挺着大肚子又折回去了。
小沙弥傻眼了,我看着他的样子,无奈地拍了拍他小小的肩膀。
「你叫什么?」
「明镜。」
他沮丧着脸,快要哭了。
「明镜啊!你听阿姐说,每次待你师傅睡熟时,你便去挠他的门,他抢你吃食你便扰他好梦,若还不行,你吃之前便吐两口口水在吃食上,看他还吃不吃得下去。今次就算便宜了他,待下次阿姐来,定然多带几块糖给你吃。」
我蹲在他眼前,哄他道。
估计明镜从没听过这么邪恶的话,一时间懵了,只睁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看着我。
他师傅来得很快,将我带了进去,明镜跟在我身旁,一副欲言又止的小模样,我得意地冲他笑,约莫是觉得我挺厉害吧?
法慧主持刚讲完经,在后院菩提树下等我,冬日天寒,独这棵树却碧翠如新。
他若不是光头穿袈裟,谁能想到他会是个和尚?
毕竟长得太过俊雅了些。他上过战场,身上却没有丝毫铁血气,看起来儒雅睿智,连年纪都分不大清。
众人都退下去了,他站在树下撵着佛珠,远远看去,像一幅画。
「民女有罪,还望主持见谅。今日撒谎也是迫不得已。」
我躬身行礼告罪,约莫是失望惯了,他表情并没什么变化。
我将肩上包袱取下来递给他,他拆开只看了一眼,便合上了。
「你何罪之有?小小女娘有勇有谋,已是少见了。如初可还带了什么话?」
他声音干净好听,不疾不徐,听着都叫人心生欢喜。
「并不曾。」如初该是温大郎君的字了。
「既寻到我处来了,该是真遇上难处了,日后他若有事,你随时都可来寻我。女施主唤何名?又做何营生?」
「宝银,陈宝银,我在汴河做个卖酒船娘。」
「好姑娘,且去吧!」
自上次之后,已是匆匆数月,汴河化了冰,我的生意却越发好了。
三月三听闻长公主要乘船游河,宝珠非要去看,船自是要停一日的,我便带着宝珠早早去看。
长公主乃今上亲姐,她父皇疼她,将她嫁到了富饶的汴京,还将汴京画给她做了封地。
关于长公主的传言有很多,听闻驸马养了个外室,她便派人将驸马给阉了,后来自己又养了许多貌美的男宠,日日逍遥快活。
只要她看上眼的,便没一个能逃脱的,所以在汴京,甚少听说谁家儿郎俊俏的,都是到了读书的年纪,便远远地送去书院读书,无事连家都甚少回的,除非起了攀附之心,自己想送上门的。
公主的传言甚多,谁也不知真假,可听闻当今圣上都得让她三分,她权势可见一斑。
我们去得早,自是占了桥上最好的位子。
公主出游阵仗自是极大的,光画舫就三艘,且都是三层高的。长公主极爱白纱,只看那艘白纱遮着,上面载的定是她。
中间一艘就是了,宝珠盯着看,叽叽喳喳好不吵人,船上除了伺候的宫女内侍,多是年轻貌美的男子。
各种各样皆有,看来公主养男宠的事情,并不是胡乱传的,却并不见公主。
眼看那画舫越来越近,来了一阵风,掀起那白纱来。
「长兄,是我长兄。」宝珠冲着那画舫一指,我吓坏了,赶紧伸手捂住她的嘴,待我回头看时,那飘起的纱已快落下了。
可有些人终归是惊艳的,哪怕只看过一眼,在万千人里,你依旧能一眼认出。
公主一身白色纱衣,长腿若隐若现,额头画着的花钿,红色的眼角和微微张开的红唇皆一清二楚。
而他,就在公主身下,敞着白皙的胸膛,我甚至清楚地看见了他蹙着的眉头和颤抖的长睫,公主要碰他的唇,他侧头躲开了,就在那一瞬,他睁开了眼睛,我们四目相对。
时间似乎很长又似乎很短,长得我足以看清他眼里的羞愤,短得我没能寻出他唇边的那颗小痣。
堂堂状元郎,却不得不委身于长公主。
这约莫比杀了他更叫他难受,所谓文人风骨宁折不弯,今日所见的他和那晚的全然不似一人,他能忍辱负重,定然是还有比他的命更加紧要的事情要做。
我信他,我想。
网友孤者何惧点评:佚名写的《一梦如初》太好了,剧情严谨且生动刻画了每一个人物的性格特点,故事的发展也紧扣相连,让人恨不得看完还想再看几遍的冲动
网友坏朋友留不住点评:要不是有《一梦如初》,我都想好好学习了,要不是有佚名,我早就戒掉小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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