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气佳作《温妍》,近来受到了非常多的读者们支持,主要人物分别是温妍无望,是由大神作者弦月精心编写完成的,小说无广告版本内容简述:“霞光漫天,巨鲲一现。”“巨鲲?传说罢了。”我就知道是这个回答。试问要拉一个喜欢宅在家里的人出门有多难?……
第1章
我叫温妍。
不才在下,也加入了穿书大军中。
也就是昨晚熬夜追小说,为女二哭得肝肠寸断的时候,一觉醒来,我!居然穿书了!
正好穿到了我昨晚惋惜的女二身上。
啊这,莫非老天爷听到了我的心声,所以要让我来帮温柔女二上位吗?!
事不宜迟,知晓了穿书任务的我,得趁着女主还没出现,去偷掉男主的心!
声明一下,是真的偷心。挖掉心脏的那种。
是这样的,我穿的是一本修仙文。
女主是魔女,男主是天上的无望仙君,女二是陪伴了无望仙君千年的梓柔仙子。
男主听名字就知道是个无情的高冷仙君。
可偏遇到女主,他那颗千年冰冻的心就有了凡尘的温度。
女二捂了千年,皆是徒劳。
而就在男女主打破重重障碍,快乐he时,男主又突发重疾。
原因竟是因为女主最初为了让男主爱上他,而偷了他的心,锁在了魔族禁地。
男主也因此不得不前往魔族,被迫与魔女相爱相杀,最终讨回他的心时,却发现,他已动了情。
而仙魔势不两立,男主的心脏招惹了魔气,需要最纯正的仙气净化。
好巧不是,女二乃是莲之化身,最是世间至纯的人,她的仙气,也最是纯正。
最后,女二大义凛然,为了心上人的安危,决意献身。
这也就罢了,男主居然还不知道实情!
女二为了成全男女主,骗他在极北之地的天池中浸泡七七四十九天,即可去疾。
而自己则去了南冥,化为原型,重新修炼。
所以我现在要趁男主的心还在,把它偷过来,藏起来,别被女主找到。
如此,男主不会去魔族,也不会与女主纠缠。自然,女二也无需献身,失了几千年的道行。
并且!我要让男主看到女二对他的好,要让他这朵高岭之花落入凡尘!
但有句老话是这么说的: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干。
关键是我根本打不过男主。
用武力去挖男主的心,也只有女主有那个本事。
我却不行,我只能坑蒙拐骗。
但空想毫无意义,我来了一日多,却还没见过男主。
山不来就我,我便去就山。
还未踏进神玉宫,便听见声声琴音绕耳。
悠扬空灵,清人心扉。
院中一白衣男子,黑发如墨,容貌绝尘,正抚着一把古琴。
不愧是男主,样貌和气质都极佳。
一曲终了,他方抬起眼看我:“梓柔来了。”
语气平淡,无喜无悲。
我心里微微惊讶,好歹女二和他相处了千年,竟也如此冷淡?
真是难以想象那双清丽的眼染上情欲后的模样。
必定令天地都失之一色。
思绪飘到这儿,我竟隐隐生出了些期待。
但现下不是想这些的时候。
我还算了解男主,一本书看下来,这货就是个极度骄傲又性子冷淡的家伙。
不喜欢同世人打交道,仿佛一切都入不了他的法眼。
若不是女主偷了他的心,他平时都不会踏出仙界半步。
最多就被天帝派些事做,轻飘飘地去,再轻飘飘地回来。
内心再怎么汹涌激荡,面上都是平淡无波。
这般天生的冷性子,也就自然而然地被众仙“孤立”了。
是以,亲近他的人极少。
梓柔是唯一一个关心他,并十分了解他的人了。
“无望仙君好雅兴。”我坐在他旁边的石凳上,顺便夸了夸他的琴艺。
他笑着摇了摇头,“比之西海的萧慕仙君还是差了不少。”
能让这个不喜多言的男主夸赞的人,肯定很厉害。
但原书里却并未出现过叫萧慕的人。
我只好转移了话题:“听闻侗山有千万年难得一见的盛景,不知无望仙君可愿共赏?”
“何景?”
“霞光漫天,巨鲲一现。”
“巨鲲?传说罢了。”
我就知道是这个回答。试问要拉一个喜欢宅在家里的人出门有多难?
还不能惹得这人不喜。
“巨鲲虽是传说,但并非见得不真。”我进一步劝道。
巨鲲的确现世了,还遗落了一支羽毛,正好替代了男主百年前因除妖而缺失的法器。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化而为鸟,其名为鹏。
这本小说的作者引用了《逍遥游》里的这个传说,却没有提出鲲鹏,而是直接以鲲代之。许是鲲羽听起来更好听?
而我之所以坚持要他去,一则送他个顺手人情,二则趁机挖他的心。
等他幻化武器时,再偷偷地把他的心和我的莲心交换。
无望的心无情无欲,便是换了颗莲心,他也不会发现。
好在在我锲而不舍的邀请下,无望终于同意了。
看来他对女二也没有那么冷淡嘛。只是没有那份心思罢了。
出了神玉宫,我缓缓呼了一口气。
嗐,有点紧张。
没想到我温妍也会有这么温柔的一天。
若被我的死党知道了,他肯定会笑话我扭捏。
但没事,无望肯定没看出来梓柔仙子已经换了个灵魂。
网友昔日情怀点评:《温妍》的情节非常精彩,是一本非常值得一看的穿越架空文,要是想看这类文的,一定要看一看,真的不亏。
网友烈酒伴浓烟点评:本人第一次读这种类型的小说,感觉比以前看的文章更加新奇,作者写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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