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执盛意浓作为主角的古代言情小说《养一只九千岁》,讲述一段温馨甜蜜的爱情故事,是作者“陆执”的一部完结原创作品,,故事内容简介:我一寸寸展开他攥紧的拳头,好不容易粘在一起的血痂又崩裂开。鲜红的血洇上了我的袖摆,陆执下意识要抽回手。我掀起眼皮子看了……
直到回宫,陆执都没有开口说过话。
他像是哑巴了一样。
要不是手指骨上鲜红的血迹,还以为这是个死人。
我将人领回了凤仪宫,坐在主座,陆执就梗着脖子站在下面。
既不跪,也不走。
我冲春桃抬下巴道:「叫小厨房做些吃的来吧。」
春桃会意,一并带走了殿内的其他人。
我半眯着眼睛打量陆执。
依稀倒是能看出些成年后的影子。
清瘦的少年还未长开,线条还不如成年后流畅,只是脊梁骨依旧挺直。
桃花眼梢天生带红,点漆一样的瞳仁直勾勾地看着我,紧抿的唇因为过于用力,殷红如血。左脸上擦破了些皮,渗着鲜艳,衬着眼角一颗红痣,徒添媚色。
雌雄莫辨,貌若好女。
难怪让那浑不懔的齐璆一眼看上。
我慢悠悠地开口:「本宫不缺男宠。」
陆执一直梗着的脖子几不可察地松动一瞬。
我气定神闲地招呼他过来:「来。」
陆执犹豫了半晌,还是走上前来。
我去拉他手腕的时候,他明显不适,像是极其抵触肢体接触,却又生生忍住,看着浑身不自在。
我一寸寸展开他攥紧的拳头,好不容易粘在一起的血痂又崩裂开。
鲜红的血洇上了我的袖摆,陆执下意识要抽回手。
我掀起眼皮子看了他一眼,「别动。」
陆执僵硬地悬着手腕。
九千岁何时这般手足无措、坐立难安过?
我忍不住嗤笑道:「狼崽子。」
小时候是狼崽子,长大了是狼犊子。
啧。
我随手拿起出宫之前放在榻边茶几上的帕子,按在他的伤口上,微笑着问:「疼吗?」
陆执小脸煞白,终于开了第一句口:「不疼。」
这性子倒是一直如此。
我暗骂了一句狗脾气,手上力度又加重几分,「不知道疼?」
陆执不说话了,只是咬着牙,面无表情地看着我。
我将绣帕打了个结实的结,包好了他的伤口。
「知道疼,下次就别割自己。」我放开他的手,拧着眉心搓了搓指尖沾上的血迹,「叫什么名字?」
陆执盯着我指尖和袖子上的血,后退了几步,低下了头,「陆执。」
「为什么在红袖楼?」
「我阿娘是红袖楼的,我自小就在红袖楼。我七岁那年她死了,我就只能待在那儿打杂,除了打杂我也不会别的。」
陆执抬起头与我对视,面无表情,口吻麻木。
「这样的事很多吗?」
我瞧到了他的小动作,其实他的指尖一直在不停勾着帕子打的结,看起来十分无措。
原是从这么小的时候,就有了这个习惯。
前世的九千岁,嗔疯笑怒,狂放阴狠,唯有床笫私下之时,会有意无意地勾着我的发梢玩。
「多。」
陆执顿了顿,意识到我在看他的指尖,顿时捏紧了拳头,又恢复了整个人一动不动的姿态。
我嗯了一声。
原来他身上那些伤都是这么来的。
九千岁不喜人伺候近身沐浴,连睡觉时都穿着锦衣红袍,只有我见过他的身子。
冷白,细腻,如上好的羊脂玉,却夹着一道道伤痕。
有鞭痕,有烫痕,还有刀痕。
陆执道:「帕子我会洗干净还给你。」
我挑眉,看向他,「本宫乃云川公主,你该唤本宫殿下。」
真稀罕。
还能从陆执嘴里听到「我」这个自称。
这人心情好了便自称臣,哪里不爽了就阴阳怪气地称自己咱家,总之不是个畅快性子。
网友配角而已点评:能不能多写点儿《养一只九千岁》这本书类型的书,主题清楚,内容连贯,希望作者能够丰富一点。希望更新多一点。
网友守不住的空城点评:近些年来,少有的写的还可以的古代言情小说,老书虫强烈推荐,主要是情节紧凑,内容丰富,写的很好,推荐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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