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网文写手“马六甲_”的连载佳作《挖参人》是您闲暇时光的必备之选,寿生崽子是文里涉及到的灵魂人物,超爽情节主要讲述的是:三大爷心里着急,可也知道男女有别,就自己跑到庙门口把风,把三大妈自己留在里面伺候接生,让有事就叫他。……
三大妈心知自己说错话触怒了神灵,吓得赶紧跪在地上朝周围磕头。
这时三大爷竟从庙外迈步走了进来,他依旧踮着脚尖,从左眼下眼皮溢出来的血迹已经流到了下巴颏。
没等三大妈问他这一宿干啥去了,三大爷先摆手道:“别急着埋,这娃还有救。他前生罪孽太重,而今投生,冤亲债主们自然揪着不放,不让他为人……”
三大爷说话的语气和平时判若两人,说话时迈步上前,先从怀里掏出了个巴掌大小的红布包来,把布包打开,里面包的是一截三寸长的小山参,看品相尺寸最多不过单杈五叶的没品马掌子,在长白山里遍地都是。
可怪异的是,据我妈后来说,那参不是平常的黄白色,通体鲜红如血不说,几条人参须子还跟活了似的在布包里动来动去的,就像细长细长的蚯蚓。
随后三大爷捏开我的嘴,咬破自己右手食指后先往我嘴里滴了几滴血,紧接着把参整个塞了进去,那参竟然活物似的顺着我喉咙眼爬了下去。
这时三大爷念道:“命途坎坷莫怨天,当思阴债尚未还;三生三灭因在己,速把亏空补周全……”
三大爷说完用手在我脑门上连拍了三下,我竟微微睁眼,又隔了一会,开始放声哭嚎,除了肉皮子发白没有血色,其他简直就跟正常孩子一模一样。
我妈激动坏了,跪在地上忙给三大爷磕头。
三大爷却拦道:“你先别高兴,这参可为他借寿十八载,十八年后得用一模一样的参来续命,每服一根,延寿一年,否则必死,十八年借寿的亏空还会化为劫难,从你们这些亲朋好友身上找补回来……”
我妈忙问:“那这玩意哪儿能找着?”
三大爷却一声长叹,摇摇头道:“皆是机缘,自有天定,活一天看一天吧……”
随后三大爷又嘱咐我妈,每晚睡觉时定要在我左脚腕上拴条红绳,再用棺材钉钉在炕沿上,方能平安,否则今日索债不成的冤亲债主必不容我。
说完话,三大爷身子一软扑通倒地,醒过来时已是天亮,再问他夜里的事,他全不记得,只闹着说自己左眼珠子疼,后来我妈才发现,当晚她生产时为缓解疼痛一直抓在手里的那块石头,竟是庙里破旧神像碎裂下来的左眼。
三人在庙里又歇了一阵子,见雨停了,这才准备回村看看,哪知一被三大爷背出山鬼庙我妈才发现,庙门外百米之内树倒石塌,地上被雷劈出好几个还在冒烟的焦土坑,就像刚经过一场惨烈的大战。
回了村里,那晚的怪事我妈本不想说出去,三大爷两口子也保证守口如瓶,可没两天的功夫还是传得人尽皆知,因为就在我妈抱着我回家的当天晌午,一道旱雷劈塌了北坡山脚的山鬼庙。
更奇怪的是,我出生当晚全村的扁毛畜生死了个遍,不是被洪水淹死的,毕竟鸡鸭鹅都会游泳,是被某种只长着一根尖牙的东西活活吸血吸死的。
这事起初把村里闹得人心惶惶的,后来一直查不出原因也就不了了之了,可因为我出生时灾祸频发人畜不安,那‘寿生崽子’的绰号也就从此扣在了我的头上。
村里人说我是祸根,都巴不得我早死,可我偏偏命大,从小到大吃得香睡得好,九岁那年还被我妈送到了县城,在专门收卖野山参的参行里当了学徒工。
参行的老板叫黄瘸子,出了名的尖酸刻薄还下流好色,号称长白山第一大流氓,起初因为我这寿生崽子名声不好不愿意收我,后来也不知我妈施了什么法术,有天夜里跑去找黄瘸子谈了一晚上,第二天黄瘸子欢天喜地就把我收了下来。
那之后,我妈每隔一段时间就来参行看我,每次黄瘸子都热情招待,而且变得格外健谈。
可因为我是寿生崽子,在参行里还是常有人欺负我,好在每次馒头老四都会替我出头。
馒头老四大名叫黄思,是黄瘸子家的四丫头,常到参行里帮他爸照看生意,因为在男人堆里长大,性格大大咧咧的像个爷们儿,结果和我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哥们。
据说她奶奶看她不男不女的很发愁,为了把她的姑娘性子给掰回来,从小就每天给她头上扎两个揪,像俩馒头,后来岁数越来越大,她身上又冒出俩馒头,一共四个馒头,正好她在家行四,我就给她起了个‘馒头老四’的外号。
馒头老四为人仗义,常帮我调查关于当年救我命那种血色活参的线索,可多年来查无所获。
直到我十八岁那年夏末,眼看大限将近,我妈愁得每天以泪洗面,我也做好了等死的准备,老四却突然给我带来了一个好消息。
那天已经是半夜了,我刚躺下,就听院子里一阵鸡飞狗跳,猜也知道是老四来了。
毕竟这丫头淘上了天,每次来从不走门,专喜欢翻墙越寨踩我家鸡窝,可她平时来都是白天,这么晚还是第一次。
我正疑惑,就听窗户外边老四轻声呼道:“寿生崽子,快起来,有好事!”
我刚披好衣裳,老四就撬开我家中堂门闯进了屋。
我忙问:“你干啥?看我快死了,想给我点福利?”
“去**!”老四一瞪眼,先朝对面屋努了下嘴问:“婶子睡了?”
我点头道:“睡了,前夜哭了半宿哭乏了,你要是想跟**点啥,可轻点,别吵着她!”
“老娘没空跟你闹,快跟我走!”
老四不由分说,拽着我蹑手蹑脚就往外走,跳出院子,墙根下扔着辆电动车,老四一拧油门,驮着我就往县城赶。
路上我问:“馒头,你到底干啥?加夜班也得提前通知吧?”
老四却一脸严肃地说:“你不是一直想找血红色会动的人参,我给你找着了……”
听到这话,我心里猛地一震。
没等答话,老四又道:“夜里有个外地妞儿来找我爸,穿的花枝招展的,你真该看看……”
网友信仰之跃点评:《挖参人》这本书整体来说很不错,虽然有错别字(,• ₃ •,),不像有的书还要强行加章节导致后期崩盘影响整本书的效果(ฅ´ω`ฅ)喵~
网友诠释淡忘点评:看完了却有一丝不舍,寿生崽子,再见了,挖参人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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