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给大家带来主角是沈席玉宋妧的小说,书名叫做《藩王喂马记》,作者是最近人气很高的佚名,小说讲述了:我是太尉千金。生不逢时。娇生惯养了许多年,眼看到了出嫁的年纪,天下大乱。十八路藩王一个塞一个凶猛,对王都虎视眈眈。其中最....
我是太尉千金。
生不逢时。
娇生惯养了许多年,眼看到了出嫁的年纪,天下大乱。
十八路藩王一个塞一个凶猛,对王都虎视眈眈。
其中最猛的,便是燕王沈席玉。
藩王中的后起之秀,一月之间,连下数十城。
如今,燕军已经在王都十里之外安营扎寨了。
沈席玉原本就是个一穷二白的破落户,逃荒路上差点饿死。
老燕王收留他,给了口饭吃,并招他入赘。
没几年,沈席玉斩了人家,坐上藩王之位,摇身一变成了矜冷清贵的新任燕王。
要多讲理有多讲理,说是书香世家出来的贵公子也有人信。
只有王都的大官知道,沈席玉送来谈判的人,要多蛮横有多蛮横。
是个披着华丽皮囊的强盗。
盛夏时节,炙热的暑气驱不散我心底的寒。
一刻钟前,父亲下朝回来,端着茶坐了半日光景,一句话不说,气叹个不停。
我母亲差点哭断气,
「我的妧妧身娇体弱,吹个风都要生病,怎么能送去王都之外,给他当妾!」
我爹云缭雾绕,愁容满面,「夫人,燕王没说让妧妧做妾……」
「呸!你当我不知道他家中早有妻室?」母亲扯着嗓子,大有不想活命的架势,「燕王燕王!说得好听,他就是咱家出去的马夫?要不是你当初心狠,那样对他,他能恨上咱们?」
我家当年,对待沈席玉,的确算不上好。
叫人家当牛做马,受尽折辱。
沈席玉还做过人凳,下雨天跪在地上,被我沾满泥泞的绣鞋踏着上车。
如今他富贵发达了,我吓得小脸煞白,哆哆嗦嗦一句话说不出来。
我爹胡子一吹,两眼一瞪,「他不惦记妧妧我能打他!」
是,他也惦记过我……
我拒绝了……
罪加一等。
「我不管!妧妧不嫁!」母亲嘶吼道。
我爹两袖一摆,气呼呼冷笑,「行,不嫁!燕王打进来,咱们一起死!」
从谈判到现在,半个月,沈席玉已经辞了八次王都送去的婚贴。
不是嫌李家小姐娇气,就是嫌王家小姐病痨。
皇帝灵机一动,连夜修书送往沈席玉军营,「宋家小姐可否?」
宋妧,也就是我。
比李家小姐更娇气,比王家小姐更病痨。
沈席玉二话没说,派使臣回了句:「可。」
这是寻仇来了。
眼看他们越吵越烈,我忍着眼泪从椅子上站起来,「爹娘,别吵了……我嫁。」
早晚都是死。
我走在爹娘前面,也算尽孝。
出嫁那天,我娘哭得肝肠寸断,我也哭成了泪人。
家里没有陪嫁丫鬟,因为沈席玉说,他什么都不缺,只要人。
天朗气清,王都万人空巷,百姓都来为我送行。
我穿着流光溢彩的喜服,浑身挂满昂贵珠宝。
若不是怕折断我纤细脆弱的脖颈,皇帝还想把一串沉甸甸的东珠挂上。
他眼含热切,说,我是王都的恩人,要走得体面。
十里路,走了一天。
我便足足哭了一天。
既害怕又无助。
等到天色完全看不见了,远处依稀闪出橘色的光晕。
星星点点,幽夜将至。
人死到临头,已经什么都顾不上了。
沈席玉一句话,斩了江陵太守三十八房姨娘的头,悬在城门示众,至今还没取下。
这种说一不二的狠毒性子,我一个花瓶斗不赢的。
明日,我的头,便会送回王都去。
我听着轿外传来马蹄声,泪痕干涸,面露麻木。
少顷,外面有个男人骑着马来,冷冰冰质问:「怎么这么慢?」
「大人饶命!」
抬轿子的轿夫是要活着回去的,他们慌乱跪了一地,轿子歪歪斜斜落在地上,差点把我甩出去。
时隔多年,再次听到沈席玉的声音,我呼吸急促,懊悔不已。
早知道当年就收敛些,好好待人家,还能留个全尸。
我爹语重心长地告诫过我,到了别人的地盘,要懂得服软,这样能少吃一些苦。
于是我手脚发软地掀开帘子走出去。
黑灯瞎火,只见有个身量高大的男人挡住了火光。
我垂着眼飞快走去,牵起男人粗糙的五指:「夫君莫怪,是妾身不好,让夫君就等了。」
一时间,只有林间簌簌的风在响。
我斗胆仰头,借着灯火的光,看清眼前的男人。
浓眉大眼,胡须好像刀枪林立,魁梧骇人,像极了我爹桌案上供奉的关公。
我惊恐地张大嘴,哆嗦得更厉害了。
沈席玉怎么变成这样了?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
我腿一软,阴差阳错栽进他怀里,硬着头皮柔声唤道:「呀……夫君……头好晕。」
主动投怀送抱,总不会错。
谁知不远处,传来一声云淡风轻,不冷不热的讽笑,「怎么?你是瞧上本王的下属了?」
网友温柔扛刀者点评:《藩王喂马记》的小说章节很吸引眼球,让人看了爱不释手,故事情节一环扣一环,故事之中的男女主角,曲折传奇的爱情故事真的很耐人寻味,看了很多小说,这是最好的。
网友姐我输的起点评:我觉得《藩王喂马记》这书写的真好,以前看很多书都是看着看着就没兴趣了!觉得没意思!这书我一口气看完了,还想看,就是觉得更新的太慢了[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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