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所创作的《长公主的摄政王》很有意思,通过文字为我们带来了一个不一样的故事,在佚名的笔下陆盛景沈姝宁被刻画得很有特点,非常的精彩,《长公主的摄政王》讲的是:话落那瞬,沈姝宁的心口狠狠刺痛。一股腥甜跟着涌上喉间,她忙转身掩住唇,咳得像是心胆俱裂。等摊开手时,只见那白帕上血迹斑斑....
话落那瞬,沈姝宁的心口狠狠刺痛。
一股腥甜跟着涌上喉间,她忙转身掩住唇,咳得像是心胆俱裂。
等摊开手时,只见那白帕上血迹斑斑!
可沈姝宁看着那鲜血,苍白的面色却弯起抹却笑:“盛景,看来明天不能去赏梅了。”
陆盛景看着那血,拧起眉,转头吩咐驱车的车夫:“送长公主回府休息,再去传太医来。”
他没再说赏梅的事,也没再提及孟延南。
沈姝宁心底松了口气,但握着帕子的手却缓缓收紧。
陆盛景三番两次提起旁人,无非是想与江染眠长相厮守。
她不是不明白,也不是不想成全。
而是不能。
当年先帝册立陆盛景为摄政王之后,便传唤沈姝宁到养心殿,与她再三叮嘱。
“陆家虽世代忠臣,但到底还是外姓,不可毫无防备之心。”
“姝宁,明慎尚且年幼,无论如何,你都必须要护住他与他的皇位……”
可谁又能知,她夹在唯一血亲胞弟和心爱之人中间,两难抉择的痛苦?
回到府邸。
沈姝宁半坐在床榻上,原本清明的双眸此刻黯淡无神。
太医给她诊过脉后神色犹豫,言语吞吐不清:“长公主殿下,您体内的毒素已渗入骨髓,怕是……没有多少时日了!”
闻言,沈姝宁的面色却没泛起半点波澜。
“本宫知道了。”
从替陆盛景喝下那杯毒酒起,她就知道会有这样一天。
即使自己贵为公主,可终究只是一介女子。
为了护住弟弟沈明慎的皇位,她最终还是做了最不愿做之事,以救命之恩相求,嫁给了陆盛景。
兜兜转转三年,她心有愧,却不悔。
这日之后,沈姝宁一病不起。
缠绵病榻之际,她没等到陆盛景来看自己,却等到了他与江染眠同去梅园的消息。
得知这件事时,沈姝宁正披着斗篷站在院中望雪。
她伸手接住片雪花,扯出抹苦涩的笑:“白雪红梅……那景色应是极美的吧。”
刚说完,她的身后就倏地响起了陆盛景低沉的声音。
“长公主若是想看,随时可派人去唤孟延南。”
沈姝宁身形一滞,手臂缓缓垂落身侧。
那雪在掌心化成冷水,像是流进了骨髓。
她转头望向陆盛景,字字缓慢:“身为摄政王妃,与其他男子单独相处会惹来流言蜚语。”
“不会”陆盛景抬步走近,眉眼深邃,“本王在一日,长公主便可做一切想做的事,不必忧虑。”
如此情意绵绵的一句话,却不含丝毫爱意,只余讽刺。
沈姝宁喉咙发涩,沉默了片刻才轻声问:“你这几日总是想将我推给旁人,难道在你眼中……我从不曾是你的妻吗?”
“长公主。”陆盛景眸色微暗,这一声像是在强调她的身份。
他语气尚且缓和,却难掩其中疏离:“夫妻是明媒正娶三书六礼,十里红妆凤冠霞帔,这些我都不曾给过长公主,也给不了,但别人可以。”
“我不在乎。”沈姝宁骤然攥紧了手指。
她从未求过要与他琴瑟和鸣,只想伴他左右直至命尽。
网友静若繁花点评:长公主的摄政王这本书,平淡中显示出不凡的文学功底,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达到了我等可望而不可即的高度,就艺术的角度而言,这篇文章还有待提高,但它的意义却远远大于成功本身。
网友红过眼睛点评:看了这么久的《长公主的摄政王》,真的很好看,长公主的摄政王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催人泪下,感人至深,牵扯人多,主角陆盛景沈姝宁都很优秀,我太喜欢看了,谢谢作者的佚名写了这么好的书真的太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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