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浩穿越变明星》这本书造成的玄念太多,给人看不够的感觉。老贼虽然没有华丽的词造,但是故事起伏迭宕,能够使之引人入胜,主角为林浩张思思。小说精选:乐队下去了,林浩站在了舞台的追光下,他先是沉吟了一下,张嘴说:“今天这事儿是我和我的朋友不对,在这儿先给楚姐、那位……
第16章
乐队刚走,一辆黑色的宝马轿车停在了酒吧门口,一个带着眼镜的胖子下了车,夹着一个黑色的手包往酒吧走。
光哥连忙跑过去给他开门,点头哈腰,“胡总!”
“嗯!”胖子点了一下头。
楚雨迎了过去,笑着打了个招呼:“胡大哥!”
胖子脸上堆起了笑。
“东兵在里面呢!”楚雨伸手往角落指了指。
“哥!”胖子坐在了周东兵的对面,把包放在了桌子上。
周东兵抽了口烟,问:“查出来了?”
胖子点了点头,“嗯,是曹一腿喝完酒胡咧咧出来的!”
周东兵明显愣了愣,随后就笑了,“这小子,那张嘴就没消停过。”
“我让小史和冯三他们......”
周东兵摆了一下手,幽幽道:“算了!”
胖子沉默了。
烟雾中,胖子说:“哥,明天是建国的忌日。”
周东兵点了点头,“嗯,纸和香我都买好了,明早7点,你去家里接我。”
“哥,曹一腿那张臭嘴......”胖子还是没忍住,见周东兵的脸色有些不好看,只能住了嘴。
他站了起来,轻声说:“我回去了!”
“嗯!”
楚雨送胖子出了门,望着那辆黑色的宝马7系开远,这才回身进了酒吧。
她坐在了周东兵的对面,轻声说:“胡大哥怎么说也是一矿之长,在春河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别总冷着脸对人家!”
“一矿之长,嘿嘿,可建国就死在了他的矿上!”说着话,他的手已经将桌子上的半盒软中华捏变了形。
“你心里比谁都清楚,这事儿根本就怪不着胡大哥,你怎么还过不去这道坎了呢?”
周东兵沉默了好一会儿,又愕然问:“我冷脸了吗?”
楚雨笑道:“你自己照照镜子去,脸拉的比鞋底子都长!”
周东兵咧嘴笑了一下,随后又叹了口气,“真快,明天又是建国的忌日了!”
楚雨知道他的痛楚,在心里轻轻发出一声叹息,连忙岔开了话题。
“下午你过来之前,曹总过来了!”
“嗯!”
“送了一对花篮,还有十万块钱!”楚雨说。
“哦,收着吧!”
“可......”楚雨想了想,说:“别人都是五千一万的,这老曹怎么拿了这么多?”
周东兵呵呵笑了,“他那张臭嘴,这是怕我削他,没事,给你就收着。”
“对了,市区都有人送了钱,但没送花篮。”
周东兵讥笑,“他们是不敢把名字写在花篮上!”
“也是!”楚雨想了想说:“明天我陪你一起去?”
周东兵轻轻摇头。
......
第二天。
节拍器枯燥的滴答声中,练习依旧。
到了下午的时候,武小洲右手的食指和中指已经缠上了创可贴。
他哭丧着脸,苦巴巴的望了一眼趴在电脑桌前打游戏的林浩,终于知道为什么今早他来的时候拿了一叠创可贴了。
“错了!”林浩头也不回,“第8小节第三个音是击弦!”
“使点力气!中午的大骨头白啃了?”
“勾呀!**,这个音是勾!”
“啪!”一本《故事会》飞了过来,正砸在了武小洲的脑袋上,“猪呀!左手把位串了!”
“......”
吃完晚饭,林浩拍着溜圆的肚皮,问武小洲跟不跟自己去酒吧。
武小洲烂泥一样滩在床上一动不动。
“去不去呀?”
“你杀了我吧,我现在就想好好睡一觉!”
林浩无奈了,“行,那我自己去了,明早八点继续!”
他刚出门,就听门后传来“噗”的一声,知道是枕头飞过来了,哈哈一笑,出了门。
不是自己残忍,没办法,时间紧任务重,想要一鸣惊人的话,就必须下苦工。
有人说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其实,又何止十年。
无论是舞蹈、声乐还是器乐,每一个跳动的音符中,都浸透了表演者的汗水和泪水,甚至还有鲜血。
武小洲这才练几天呀,和自己前世相比,相差何止千里!
现在回过头看,上一世自己小时候应该是有些自闭,七八岁的孩子,坐在孤儿院那架破旧钢琴前,一坐就是十几个小时;除了吃饭和去厕所,他很少离开那家钢琴。
别的孩子都在和泥巴弹弹珠,而他的童年却是在一首首钢琴曲和汗水中度过的。
林浩先回家换了一件半袖白衬衣和一条黑色运动裤、白色回力鞋。
他在路边买了两笼屉的小笼包挂在了车把上,先去父亲林庆生的修车摊看了一眼。
望着父亲狼吞虎咽的吃着包子,他鼻子有些发酸,喊了一声:走了!
就蹬上了自行车。
酒吧今晚全满了,人声鼎沸,大呼小叫。
林浩有些惊讶,再仔细一看,**,十个人中有八个剃着炮子头带着大金链子。
他前世虽然没混过社会,但在这种场合呆时间长了,所以还算了解这些人,也有一些社会上的朋友。
他和楚雨打了个招呼,就上了台。
一把高脚吧椅放在了舞台中间,前面支着一个黑色的麦克架。
椅子旁边,吉他架上放着一把米黄色的民谣吉他。
他拿起吉他,坐在了椅子上,大拇指在六根琴弦上划过,弦早已谈不上什么音准,都跑到太平洋去了。
他不用去键盘上找音,因为国际标准A音就在他的脑袋里,先将第5弦调好,再推动几下,再调一遍。
很快,6根弦全部调完。
刚调完弦,林浩一抬头,就看见台下一张大饼子脸正在看着自己。
突然出现这么一个人,把他吓了一跳。
这人看着约有40岁左右,梳了一个中分,眼睛不大,相反嘴却很大,嘴角还叼着一根烟。
他穿了一件真维斯的体恤,一根小指粗的金链子露在外面,金链子下面有一个血红色的坠,不知道是什么材质。
“哎!”大饼子脸喊他。
林浩一愣,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音乐声有些大,他拎着吉他就走到了舞台边缘处。
“大哥,你喊我?”
大饼子脸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老弟,你唱一首关于兄弟情深的歌儿,我送你10个花篮,咋样?”
酒吧的花篮100块钱一个,10个就是1000块钱,酒吧与乐队分钱的时候,一般惯例都是对半。
林浩也没提前聊过花篮的事儿,但心里大概有个数,毕竟前世的经验在这儿呢。
“行!”林浩笑着伸了一下手,意思是让他回座位。
大饼子脸抱着肩膀没动,说:“我就在这儿听,清楚!”
林浩无奈,只好退了回去,酒吧夜总会这类场合什么人都有,他也见怪不怪了。
坐在椅子上想了想,唱兄弟情深的歌曲,什么合适?
有了!
就它了!
这首歌有着浓浓的东北味,深深的兄弟情,绝对合适。
他朝舞台左侧音响师点了一下头,音响师将音乐减弱。
林浩没说什么,一段前奏直接开始:
“我直到现在都没整明白,
为啥你要选择离开;
还记得小时候玩的玻璃球,
还有你最爱喝的大碴子;
其实我每天都想家,
也总想往家里打个电话...”
林浩才唱几句,周东兵从外面走了进来,那个站在舞台前的大饼子脸就像脑后生了眼睛一样,转身就往门口走。
网友时韵点评:作者辛苦了,被《林浩穿越变明星》这部小说虐哭了好多次。写的太好了,废寝忘食的看完,从来没有一部小说这么让我爱不释手,故事情节一扣接着一扣令人荡气回肠。还没看够就没了可惜……
网友预期爱情点评:作者老贼大大文笔流畅,刚看就觉得这本林浩穿越变明星和之前看的小说类型不一样,这些鲜活的角色深深地吸引了我,真的是太爱这本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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