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谭诗宋谨辞的小说是最近备受关注的现代言情小说,这部小说情节曲折动人让人泪目,书中精彩段落节选:【离婚+马甲+追妻火葬场+团宠】谭诗卑微地当了三年的全职太太,却还是没能让宋谨辞爱上她……那晚,她软在他的怀里,静静地享受着他俩的美好时光。耳边却传来男人冷漠无情的声音。“谭诗,我们离婚吧!”她努力平定好情绪,鼓足勇气问他:“为什么?”“舒婉回来了,我要娶她,照顾她下半辈子!”三年来,她所有的努力,......
挂了电话之后,手机上立马收到一条信息,正是苏院长发过来的。
点开信息,快速地瞄了一眼,她便又将手机屏幕锁上。
接着,她起床,换衣服,再又去洗手间里洗漱。
收拾完之后,下楼,连早餐都没有顾得上吃,急着出门去医院看望乐乐。
“唉,小诗,你这还没吃早餐呢?”陆爱玲见小诗早餐都没吃就要出门了,忙在她的背后,焦急地喊了一声。
谭诗急匆匆地来到玄关这边,边换鞋子,边回答小妈:
“小妈,乐乐住院了,我得去医院看看,回头我在路上买点早餐吃吃。”
“你要去医院探病啊,那就让你哥开车送你去啊……”
“不用了,小妈,大哥昨晚睡得晚,我自己开车过去就行了。走了,小妈,拜拜,晚上见!”
“唉……那个,你开车慢点啊!有什么事记得给家里打电话……”
陆爱玲皱着眉头,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看向门口方向,还是有点放心不下小诗。
一直到谭诗出了家门后,她这才慢慢地回过神来。
想到小诗嘴里刚刚提到的那个乐乐,陆爱玲脸上露出了疑惑的表情来,唇角抿开来,自言自语地念叨了一句。
“乐乐?这好像是个小孩子的名字!难道是……小诗跟那个姓宋的生的孩子?不对啊,小诗她这三年压根就没生孩子啊,这又从哪里冒出来个孩子呢?奇怪……”
回头她得把这件事情好好地弄个清楚,要是他们真有孩子的话,怎么着也得把孩子接到他们谭家来,绝不能让孩子跟着那姓宋的。
谭诗出了家门,直奔车库,方才出门的时候,她随手抓了一把车钥匙。
快到车库的时候,她按了一下车钥匙上的开门锁的按钮。
一辆火红色的保时捷小跑“滴滴”地叫了两声,大灯跟着闪了几下,然后,自动解了门锁。
门锁解开之后,谭诗径直走上前去。
拉开车门,上了车,插入车钥匙,立即发动车子往悦城市属医院的方向疾驶而去。
嫁给宋谨辞的那三年,谭诗一次车也没开过,偶尔出一次门,要么叫车,要么由万助理开车送她。
因为不曾开过车,所以,他们都以为她不会开车。
而事实上,她上初中的时候就已经会开车了,车技杠杠的。
十八岁那年,三哥陆浩辰带着她一起参加全国赛车比赛,她还拿了一个冠军呢!
当时,震惊了全国,大家都不敢相信一个十八岁的女流之辈,竟然拿到赛车比赛的冠军。
参加完赛车比赛之后,谭诗得知宋谨辞的肾出了问题,需要换肾才能继续生存下去。
于是,她找了关系,偷偷地跟宋谨辞做了配肾源型,竟然配对成功了。
然后,她瞒着爸爸跟小妈,毅然决然地割了右肾,救了他的命。
割了一个肾之后,谭诗的身体一度很差,足足休养了一年的时间,方才慢慢地复原了过来。
这一年里,赛车主办方多次邀请她参加赛车比赛,都被她给拒绝了。
参加不了赛车比赛,谭诗只能把矛头转向别处,开始步入其他领域的学习,像什么服装设计、珠宝设计、雕刻艺术等等。
仅仅一年的时间,她攻克了好几个行业领域。
不但拿到了相关的职业证书,创作的作品,还拿到了不少的奖杯跟奖牌。
不过,她这个人一贯来都很低调,这所有的荣誉都是以她的英文名“TamSze”去获得荣誉的。
所以,大家都知道有个叫“TamSze”的女生,年纪轻轻的,非常厉害。
在多个行业领域崭露头角,取得了不少优异的成绩,备受世人崇敬。
除了家里人之外,没有人知道其实这个“TamSze”的真名就叫做“谭诗”。
谭诗一路上车速飙得很快,要不到一个小时,车子便成功抵达“悦城市属医院。”
停好车,她头顶上戴着一顶贝雷帽,眼睛上戴着深色的黑框墨镜,足足遮住她大半张脸。
一身红色的连衣裙,穿在别人身上一定很俗气,但穿在谭诗的身上,却显得高贵又冷艳,且还给人一种很喜庆的气氛。
来来往往的人们,看到她穿着这身红色连衣裙,都会情不自禁地驻足多盯她几眼。
且在心里感叹,这个女孩儿穿着这件红裙子可这好看。
要不是谭诗走得太快,那些单身男士们都忍不住想要上前去跟她搭讪。
谭诗进了医院后,脚步轻快地往电梯那边走去。
正好她走过来时,电梯降到一楼。
门滴地一声开了,里面的人出来后,她便迈步走了进去,随手按了一下骨科所在的楼层。
想到马上就能见到乐乐小朋友了,她的心里感到一阵雀跃。
宋谨辞跟舒婉也在市属医院。
找老江开完检查单子之后,他便陪同舒婉一项一项地做着检查。
检查的项目有点多,做了差不多两个小时方才做完。
做完检查后,宋谨辞用轮椅推着舒婉,回到骨科科室这边,准备送舒婉回病房休息一下。
正巧,他们往骨科科室里面走的时候,谭诗牵着乐乐的手,两个人有说有笑地往科室门口的方向走去,准备带乐乐出去买点好吃的。
因为乐乐刚刚很听话,不但乖乖地吃了饭,还把药给吃了,所以谭诗决定带她去吃肯德基作为奖励。
走着走着,谭诗突然瞄到一抹熟悉的身影……
该死!
迎面走来的那个男人,不是她的前任宋谨辞吗?
冤家路窄!
她只是临时回一趟悦城,想不到竟然还能碰见他。
不但碰见了他,还碰见了他的白月光舒大小姐……
宋谨辞正用轮椅推着他的老相好,低着头,两个人正说着什么。
许是怕舒婉脖子抬得太高会酸痛,他索性把头埋低,时不时地,还会将耳朵贴上去听舒婉说的话。
这一幕情形,对谭诗来说,是多么得讽刺啊!
三年来,他都没有像对待舒婉那样对待过她,每次都是她抬着脖子,高高地仰望着他,拼命努力地去迎他的视线,看他的表情,听他说话……
哪怕她脖子再酸再累,他都不曾为她低一次头,更别说是把耳朵凑过来听她说话了。
果然,白月光就是白月光,所受到的待遇,她谭诗是永远也比不了的。
罢了,反正他们已经离婚了,谭诗也懒得再去计较了。
事实证明,他是不属于她的,纵使她卑微地为他付出一切,也守不住他。
与其那样,她还不如痛快地放手,任由他跟他的白月光自生自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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