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才亿万富翁》是作者年末的经典作品之一,小说主要人物是秦朗沈幼薇,作者文笔细腻流畅,情感质朴生动,值得一看!这本小说主要讲述的情节是:亿万富翁秦朗重回1988,看着美丽的妻子和可爱的女儿在贫困中挣扎,上一世迷失在金钱中的秦朗,决定再登巅峰,一手家庭,一手事业,调教这个野蛮生长的时代!...
第3章
“天干物燥,有点上火而已,小事情。”秦朗连忙把头仰起来,心里那叫一个尴尬,看自己老婆看成这样......不对,我看自己老婆有什么好尴尬的!?
“我上午出去一趟。”秦朗连忙说道。
沈幼薇点了点头,平时丈夫也不下地干活,出去混是正常的事情。
秦朗收拾了个竹筐,喃喃道“得想点办法改善下生活,顿顿发霉的地瓜干稀饭,这谁受的了?”
秦朗把东西一背,开口道“我出门了!”
沈幼薇从厨房走出来,有些欲言又止,秦朗见状问道“你有话就说。”
“那个......三天后......!”
秦朗知道沈幼薇在担心,便道“放心,我肯定能拿钱回来还他,且不用你操心这事。”
“哦!”沈幼薇低下头。
秦朗心里也无奈,自己和沈幼薇的关系,上一世就别扭。
背着竹筐出门,秦朗准备上山一趟,这年头在地里干活,累死累活一整天,一年收个几百斤粮食,每年还得交公粮,剩下的去粮站卖了,换钱购买柴米油盐,勉强糊口都难,想吃肉更是妄想,除非谁家有个红白喜事,也许还能蹭点,不过还得看人家境怎么样,好的能给上碗油水十足的八大块,差点的能有盘子下水就不错了,可那也是得给份子钱的。
遇到有些家庭人口多,细粮白面都得跟人换了粗粮也根本不够嚼口的,村里吴老六家就是这样,家里就两个劳动力,却足足生了八个孩子,最大的今年十三,最小的刚满月,老婆没奶水,全靠米汤养,全家人饿的嗷嗷叫,人都说吴老六家大儿子看人的时候,眼睛都泛绿光,吴老六还得在农闲的时候带家里人出去讨饭。
后山这地方,杂草丛生,这年头人能吃的少,按说该上山找补点东西的,可实际上大家更喜欢下水捞鱼,而不是上山来。
一来上山费力气,而且山上的活物精的很,没点子本事,上一趟山啥都摸不着,光凭力气了,二来这年头山上还是有些子野兽的,虽然说老虎,狼这样的肯定没有,但一些小东西的可不少,偷摸咬你一口,哭都没地方哭去。
自己上山没指望抓活物,陈老三家有条细犬,那是陈老三家的宝贝,逮兔子,野鸡都厉害,不知道多少人眼红,陈老三亲爹因为狗跟人红过脸,打过架,听说家里扁担都砸断了,有人说陈老三家的狗吃的都是白面。
这年头狗能干的事情,人真未必干的了,所以秦朗是冲着后山一片地仙子来的,所谓地仙子,其实就是枸杞。
野生枸杞在现在价值不算高,去药店买也不贵,但后山这些可是货真价实的野生枸杞,而且因为平时没人摘,一年一年的疯长,老大一片,那真是一把一把的捋。
“这年头是想买的找不到卖的,想卖的找不到买的,只要做好定位,这些可都是钱!”秦朗看着眼前一大片活动的野生枸杞,两眼放光,别人不在乎,自己在乎,这些东西拿去中药店是换不了几个钱,但只要换个地方,那就不一样了。
摘了没一会,秦朗就感觉腰疼,平时不干活,一时间身体还真有点受不了,自己拿拳头锤了锤腰,好在枸杞是真的欧,一竹筐很快就装满了。
秦朗然后又翻出四个玻璃罐子来,这是沈幼薇的宝贝,还是结婚的时候,家里办喜事买的罐头,留下来了这么几个瓶子。
平时家里来客人了,沈幼薇拿来给客人倒水的,早上秦朗还拿着客串了一回板砖,别说,挺顺手的。
“现在正是花季,铁定有蜂窝的!”秦朗嘴里念叨着,自己上山就看中两个东西了,一个是这些野生枸杞,一个就是蜂窝,或者确切的说,应该是蜂蜜。
果然,秦朗很快就找到了目标,一个挂在野槐树上的巨大蜂窝,光是看着,就让人头皮发麻!
蜂窝挂在野槐树上的,看起来至少有半米多长的样子。
用柴刀砍了根长棍,上面挂了个破化肥袋子,里面被秦朗塞足了稻草,大部分是干的,还有点阴湿的,化肥袋子开口的地方栓了个活动的绳扣,一会只要一拉棍子,袋口就能拉死了。
秦朗拿火柴点燃一块棉絮,然后塞进稻草里面,这样棉絮不会立即点燃稻草,而是慢慢给阴起来。
赶紧把口袋举起来,秦朗对着蜂窝套了过去,秦朗手忙脚乱的,棍子一打,就看见一些蜜蜂受了惊吓,朝着秦朗飞过来了。
秦朗硬生生稳住手臂,任凭蜜蜂在手臂上叮了两口,还是把化肥袋子给套上了,然后用力一拉,蜂窝被化肥袋子一起给拽了下来。
“**,**!”袋子一拽下来,秦朗就狂跳,好在刚才惊动的蜜蜂不多,连拍带打,总算是逃了一命,手臂上还是被叮了几口,不能碰,不然**辣的疼,钻心!
等化肥袋子都烧化了,秦朗才走过去,用棍子挑了下蜂窝,大量的蜜蜂都被浓烟熏死了。
秦朗掰开蜂窝,把几个罐头瓶子打开,然后将蜂窝竖了起来,只看见金黄色的蜂蜜如同液体黄金一样流出,很快就灌满了一瓶子。
蜂窝里的蜂蜜足足把四个罐头瓶子都灌满了,金灿灿的看着就让人觉得舒坦。
回到家,中午饭是地瓜栗米饭配蒸土豆,别说吃,看一眼秦朗就能吐出来,早上那点韭菜早就干光了,这没点肉是真不行。
沈幼薇心细,看见秦朗手臂上被蜜蜂叮的红肿,回来的时候,手里则拿着一瓶蜈蚣酒,家里这边阴湿气重,蜈蚣也多,拖把用完要是不拧干,下次去拿的时候,拖把头里保准有蜈蚣藏着。
这东西咬人比蜜蜂还疼,在手臂上咬一下,整条手臂都能肿起来,不好好处理的话,即使过了十来年,阴天下雨,被咬过的地方都会痒痒,而且不能挠,一挠跟过电一样。
但这东西也有好处,用蜈蚣泡的白酒,对各种毒虫叮咬都有奇效,前围村基本上家家户户都会泡上一瓶。
“我给你擦一下。”沈幼薇声音小的像是生病的小猫,好像秦朗一抬手,就会吓的躲起来一样。
秦朗把手臂递过去,沈幼薇小心翼翼的把蜈蚣酒倒在指尖上,然后帮秦朗涂抹被叮咬的地方。
“嘶!”秦朗倒吸一口凉气,疼,真特么的疼,结果秦朗一动弹,把沈幼薇也吓的一哆嗦。
中午饭秦朗吃的很煎熬,不过想到下午还要进城,只能硬着头皮塞了个肚圆,这些东西虽然不好吃,但碳水多,补充体力还是挺合适的。
“买肉去了!”吃完饭,秦朗把竹筐一背,摸了摸安安的脑袋道“爸爸给闺女买肉吃去,来,亲爸爸一口。”
安安一听到肉,口水都流下来了,吧唧在秦朗脸上亲了一口,结果留了个好大的口水印子,居然把旁边的沈幼薇看笑了。
“笑什么,你也亲一口。”秦朗眼睛一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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