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素季长骋为主角的小说名字叫《穿书后,她成了男主的恶毒原配》,小说布置匀整,结构谨严,实力推荐。小说主要描写了:“娘亲,你醒醒啊!”“娘亲,你不要死……”小孩的哭喊声不断在耳边响起,云素躺在床上,只觉得头脑昏沉不已。好不容易睁开了眼睛,率先映入眼帘的却是简陋不堪的木头屋顶。“娘亲,你醒了!”...
看着自己腰上的肥肉,云素这筷子怎么也伸不出去。
虽然肚子已经有些咕咕叫,但最后云素还是只吃了几筷子凉拌鸡丝,加一个小窝窝头,便没有再继续下去了。
一顿晚饭下来,大宝二宝吃的格外满足,就连季长骋也忍不住觉得,比自己做的饭菜要好上太多了。
而吃完饭后,季长骋拿着碗筷进了厨房,开始洗碗,云素见状,倒也没有多说什么。
只是陪着大宝二宝玩耍了一会儿,等到天色暗了,便简单地洗漱了一下,回房间睡觉了。
季家有两间房间,按理说应该是大宝二宝一间,而云素和季长骋一间。
而因着原主打从心眼里面不喜欢季长骋,嫌弃他只是一个山野猎户,所以从嫁过来开始,便一直是原主一个人住一间房,然后季长骋一个大男人带着两个孩子挤在另一间房。
云素自然不会想自己和季长骋住到一间房去,只不过却主动提出,她带二宝睡,好让季长骋那边能够不那么挤。
二宝欢天喜地的同意了,季长骋见二宝如此欢喜,倒也没有阻止,就这样,云素带着二宝睡了一晚。
第二天,云素醒来之时,季长骋早就已经出门打猎去了。
但是上山前,他用最后剩下的几文钱买了小半袋子面粉,送了回来,放在了桌子上。
其实季长骋打猎一直是把好手,卖的猎物换来的钱也不比有田地,种庄稼的人家少。加上容貌俊美,村中想要嫁给他的小姑娘其实不在少数。
只不过他偏偏捡到了两个孩子,而且一养就是五六年,一下子多了两张嘴,二宝前两年身体还不好,一直请郎中。村中女子们都知道,嫁过来那就是跟着受穷,自然也就不愿意。
后来,因为原主太胖找不到婆家,他爹娘便动了将她嫁给季长骋的心思,季长骋那个时候又要打猎,又要照顾孩子,分身乏术,倒也不嫌弃原主,只想着他能照顾孩子就好。
可谁成想,原主非但没能在照顾孩子上发挥什么作用,而且好吃懒做一流,不管季长骋打到多少猎物,换回来多少钱,原主都能花个精光。
如果季长骋不给她,她便趁季长骋出门时,不给两个孩子吃东西,以此来威胁对方。
厨房之中,云素一边和面,打算煮面条,一边回忆着这些。
水开放入面条后,家里面没什么调料,云素只是简单的调了个料汁,等到面好之后捞出便招呼大宝二宝吃早饭。
虽然只是再简单不过的面条,大宝二宝还是吃的欢天喜地,很是满足。
而季长骋买回来的面粉并不多,剩下来的最多还够一顿。
等到吃完了早饭,云素决定带着两个孩子去周围的山上转转,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什么吃的,哪怕是些野果子也好。
离季家约莫两里地的地方,就有个山头,说是山,但其实并不高。
平日里面,季长骋打猎都会去更远的深山上,这个山头上并没有什么猎物。
云素左右手分别牵着大宝二宝上了山,山林里面,树木倒是不少,可没有哪一种是会结野果的。
而又绕了一会儿,就在云素以为要无功而返之时,却突然眼尖地看到了右前方的斜坡下面竟然长着两株野山参!
“大宝二宝,你们在这里等着娘亲,不要乱动。”云素嘱咐了一句,然后连忙到了那斜坡下面。
走近一看,果然是野山参。
云素找了根树枝,小心翼翼的挖着,挖出来之后发现,两颗品相都不错,其中一颗个头还不小。
“太好了!”云素高兴不已,这野山参拿到药铺之中可以换银子,没想到上山一趟还有这收获!
将野山参放进了身后的背篓之中,云素又在周围仔细搜寻了一下,才发现竟然还有一些药草。
山坡周围的这一块土壤很适合药材生长,所以药草长势都很不错。
云素挑了些已经成熟了,可以入药的挖了起来,通通放进了背篓之中。
而就在这时,大宝,二宝也有收获。
“娘亲,你看,鸡蛋!”大宝指着一旁的草丛开口。
云素上前一看,又忍不住一喜,“这不是鸡蛋,是野鸭蛋。”
“娘亲,这里是有鸭子吗?”二宝昂着头问道。
云素四周看了看,才开口说道:“一般野鸭子都是在水边下蛋,不过你们看,那边就是条小溪,离得很近,也许是因为这样,所以这山里才有野鸭蛋。”
不管怎么样,这趟山上的是真的值了!
将野鸭蛋也全部装进了背篓之中,云素高高兴兴的带着大宝二宝下山回到了家中。
将药材放好,眼瞅着时间差不多了,云素便开始做午饭。
将剩下的面粉全部都和成了面团,云素又找出了家中剩下的猪油,不断的揉面,开始做手抓饼。
锅中倒油放入擀好的饼,在开始泛出金黄色泽时,再打入一个野鸭蛋,简易版的手抓饼便完成了。
香味勾的大宝二宝直接变成了馋虫,眼巴巴的守在灶台边上。
云素一共烙了六张饼,大宝,二宝分别吃了一张半,云素只吃了一张,最后又将剩下的两张重新放回了锅里,盖上锅盖,防止落灰,留给季长骋。
快到傍晚时分,季长骋才回来,而令人惊喜的是,他除了猎到了一只野鸡和一只野兔之外,竟然还猎到了野猪。
高大的汉子扛着野猪回来,一路上惹得村中人羡慕不已。
“今日有些晚了,镇子上收野猪的摊子已经关了,你就先烧野鸡和兔子,等明日我把野猪卖了,再买米面和菜回来。”
经过昨晚的晚饭,季长骋已经下意识地想要让云素做饭了。倒不是因为他想偷懒,而是因为自己做的味道的确远远不如云素。
“好。”云素点头应声,然后又转身去了厨房,拿出了那剩下的两张饼,“你应该没吃饭吧,中午给你留的饼,就是没想到你回来的这么晚,已经凉了。”
季长骋有些怔愣地看着那两张饼,“你专门给我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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