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秦浩曹操的书名叫《三国大魏第一伙夫》,是作者路口东侧倾心创作的一本穿越重生风格的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一朝穿越,竟然回到了东汉末年,而且成为了曹操手下的伙头兵,成为伙头兵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他想要吃饱饭,在这个兵荒马乱的时代,能够活着并且吃饱饭已经非常不容易了,至于什么争霸天下什么的秦浩完全没有想过,他只想做一条咸鱼,低调的生活。可,树欲静,风不止,小小的火头房渐渐的也变的热闹了起来。...
东汉末年。
宛城。
曹操大营中。
营中歌舞升平,将士们喝酒吃肉,好不快活。
对手张绣不战而降,曹军大获全胜。
不伤一兵一卒,拿下宛城重地,实在是一场大胜。
庆祝一番,也无不可。
可,曹军伙房内,一个火头军唉声叹气,收拾着包袱。
火头军不是三国人士,而是蓝星穿越客。
名为秦浩。
穿越三国已经有些年头里。
乱世求生,他一直奉行苟道。
不想王图争霸,只想安安静静咸鱼,平平安安活下来。
金戈铁马,命如草芥,王图争霸哪里有那么简单?
安安生生活命才是硬道理。
“本来以为跟着曹老板可以混个肚子圆,现在看来也不行了。”
秦浩收拾包袱,准备脚底抹油。
根据历史轨迹,张绣马上就要造反了。
晚上背刺曹老板。
而伟大的曹老板还抱着张绣嫂子睡觉呢!
这一战曹老板损失极大。
不仅禁卫军头领典韦战死,自己的大儿子曹昂和曹安民都战死了。
曹老板更是差点就挂了。
要不是武将们拼死保护,十条命都不够赔。
如此惨烈得战斗,自己一个火头军肯定一点保障没有。
为了活下来,秦浩二话不说,收拾东西直接开溜。
虽说逃兵是重罪,可,不逃可是要命的。
说不准,下一刻,张绣的长枪军就要冲过来,给自己身上戳几百个透明窟窿。
到时候,可没处说理。
“老秦,我带好酒来了。”
“这次可是大胜。”
“你的辣条、薯片什么的,可要给俺吃点。”
“上次光顾着喝酒了,没吃多少,馋俺好些天了。”
一个五大三粗的壮汉跌跌撞撞的推门进来。
他一身酒气。
显然喝了不少。
可,一看秦浩收拾行李,酒全醒了。
“老秦,你小子干嘛?当逃兵?”
“这可是死罪。”
“不过,你要是给我点薯片辣条,我可以不举报你。”
大汉揪住秦浩。
逃兵什么的,他不关心,好吃的辣条和薯片才是关键。
“行了,别叫唤。”
秦浩倒也不惧,反而推开壮汉。
他跟壮汉很熟。
经常一起喝酒。
壮汉自称典三。
是持戟甲士,跟着典韦混,保护曹老板的。
“老典,我劝你也走吧!”
“曹军有大难。”
“上回你说你是典韦的表亲?”
“快去告诉你表哥,他要死了。”
秦浩没有隐瞒。
这话一说,老典脸色变了。
自己要死了?
开什么玩笑?
他可不是什么大头兵,相反正是曹老板的贴身护卫:典韦。
一代猛将!
无敌天下。
谁也不服。
吕布他都不惧。
小小张绣能把他给杀了?
开什么玩笑?
“老秦,你可别说笑。”
“咱们曹军大胜,缴获钱粮无数,怎么可能有大难?”
“张绣小儿不足为虑。”
典韦打哈哈。
张绣虽然是北地枪王之徒,可,典韦不放在眼里。
一力降十会。
他力气大,看谁都是鸡崽子。
“老典,你回忆一下,我说过的话,错过一次吗?”
秦浩郑重其事,脸色严肃。
自从认识老典以来,秦浩已经多次指点过他。
没有一次犯错。
很多大事,只有曹公能决定的大事,秦浩都预料到,提前告诉了典韦。
典韦虽然是粗人,可是不傻,当即道:“老秦,曹军当真有难?你快细细说来。”
“说了也没用。”
秦浩无奈。
曹老板已经把人家张绣的嫂子纳入大帐,搂搂抱抱了。
一切已经是定局了。
张绣今晚必反。
“你说说看,说不准有救呢?”
老典急得流汗。
“没救,多说无益。”
秦浩无奈摇头。
他不想改变什么大势,只想安安稳稳过日子。
如此千军万马的搏杀,可不是他能够左右的。
“秦浩。”
“食君之禄,忠君之事。”
“主上有大难,你岂可不言?反而躲避逃难?”
“有违君子之道。”
老典怒喝。
“你还会拽文了?”
秦浩道:“没少跟老郭喝酒吧?”
老郭,也是秦浩的好友。
是个穷酸书生。
没什么本事,就知道拽文。
在曹军中,也没什么功勋,好像是一个小主簿。
“嘿嘿!”
“刚学的。”
老典老脸一红,挠挠头。
“你也别说什么食君之禄,忠君之事,我就是一个伙夫,又不是君子,更不是谋士武将。”
秦浩道:“不过,既然吃了人家曹家几年饭,也不能白吃。”
“要说救急之策,也不是没有。”
“只是恐怕难以行事。”
“哎呀!你要急死我,快说,快说。”
老典捶胸顿足。
“很简单。”
秦浩道:“让曹公杀了张绣嫂子,整顿兵甲,抵御张绣偷袭。”
“以曹公之神武,张绣必不是对手。”
这是实话。
曹公用兵如神,当世无双。
张绣虽强,也难以匹敌。
“那不可能。”
老典摇头,道:“你让曹公杀美妇,比杀他亲娘都难!”
谁不知曹公好美妇?
尤其别人家的老婆!
身为曹公贴身护卫的典韦更是再清楚不过。
“就没别的办法了?”
“没有。”
秦浩摇头。
“张绣嫂嫂,是张绣迷惑曹公之用。”
“让曹公不能指挥。”
“一旦杀了妖妇,曹公自然清醒。”
“就算张绣出其不意,偷袭曹公,曹公也能轻易战胜。”
说白了。
无非就是美人计。
一刀杀了美人,计谋不攻自破。
“不管了,老子去把妖妇宰了。”
老典一咬牙,抽出明晃晃地刀子。
他是真发狠了。
要是张绣偷袭,不知有多少兄弟遭殃。
“你疯了?”
“你一个小小护卫胆敢杀曹公美妇?”
“不是找死吗?”
秦浩吐槽。
“死就死,死我一个,救曹军无数兄弟,值了。”
老典才不管自己的生死。
秦浩不由敬佩。
置生死于度外。
可称之为国士了。
“其实你用不着亲自动手,告诉典韦将军。”
“若将军动手,曹公爱才,肯定不会杀他。”
“顶多打几军棍。”
“典韦将军体格像牲口一样,打几十军棍没事。”
秦浩最后点了一句。
“对啊!”
老典一拍大腿,扭头就要走。
“对了,老秦,你说话可要注意点,典韦将军可不是牲口。”
“哦,我收回刚才的话。”
秦浩认真思考一下,道:“典韦将军比牲口还牲口。”
老典:……
“你可别让典韦将军听见,他生气可要杀人。”
“他怎么可能听见?除非你告密。”
老典:我……
“老秦,你等我一个时辰,事成之后,我来通知你。”
“若大事不成,咱俩一起走,我保你平安。”
闻言,秦浩皱眉。
权衡利弊,他点了点头。
要是自己跑,也不太好生存。
乱世可不比文明社会,自己这种手无缚鸡之力的,无疑是两脚羊。
要是有老典这么一个大汉随从,安全系数就大大增加了。
“老秦,等我好消息。”
“老典,你见到典韦将军,可如此如此。”
秦浩说了一些小计策。
老典直呼大妙,高兴地冲出了大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