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沈潇潇赫瑾煊的小说叫做《摄政王妃太嚣张》,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王萌二写的一本古代言情风格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沈潇潇从现代穿越到了古代,成了建国侯的嫡女。原主容貌丑陋,却爱上了东陵国赫赫有名的摄政王赫瑾煊,为了得到他的心,做尽了丢脸的事,最终成了东陵国最大的笑话。现在的沈潇潇虽然不爱赫瑾煊,却能感受到原主那种爱而不得的心情。赫瑾煊发现那个一直跟在他身后的丑女沈潇潇好像变了一个人,一向对他痴迷的她竟然对他视若无睹。...
黑夜下笼罩下的卞安城,热闹非凡,小摊贩沿街叫卖,路边上挂着五颜六色的灯笼,照的整条街道犹如白昼。
沈潇潇穿着一身水蓝色的纱裙,欢快的游走在大街上,手腕上带着的铃铛发出清脆的响声。
这种繁华的景象,各色的穿着的行人,她还只是在电视剧里才看到过。
白色的面纱遮住了她的大半边脸,眼睛倒是生的妩媚,要不是被遮住的脸上有一大块疮斑,应该也有一张倾国倾城之貌。
“我的妈耶,好多纯天然的帅哥美女啊。”沈潇潇激动的感叹道。
距离穿越到这个朝代已经有半个月了,她很庆幸自己穿到了凌空大陆第一大国——东陵国,还是建国侯的嫡女。
唯一郁闷的就是,家人们把她看的太紧,这还是她第一次出门,所以看什么都稀奇的很。
丫鬟玲珑小跑着跟在身后,轻声喊道:“小姐,您这身子骨刚好,慢点走。”
心说,她家小姐这哪里看的出来是大病初愈的人啊,这活脱脱就是只兔子。
沈潇潇嘴上应着,脚步却没有半点停留。
“快看,那不是建国侯府的丑小姐吗?以为带了张面纱我们就认不出来了?”人群里有人注意到了沈潇潇,毕竟手上戴的铃铛声音太过于引人注目。
“做了那么丢人的事,肯定是没脸见人了呗!”
卞安城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特别是沈潇潇这种招人恨的,有任何丑事都会被闹得人尽皆知。
“对啊,仗着是建国候的嫡女,敢当街拦摄政王的轿子,真是罚她十仗都算轻的了。”
“不是说她没脸见人,投湖自杀了吗?怎么又出来了?真是祸害!”听这人的语气,对沈潇潇还活着抱有很大的遗憾。
声音不大,但偏偏还是被沈潇潇听了去,她放慢了脚步,看向说话的人,问道:“你们,说的是我吗?”
刚才围在一起议论的人顿时全部散去,一切恢复如常。
在卞安城,没人不知道她沈潇潇被建国侯宠的无法无天,性格乖张,嚣张跋扈,这里就有很多人被她欺负过,所以她一旦出事,落井下石的人不占少数,但谁都不敢当面议论,毕竟她爹的身份可是当朝建国侯。
这位小姐要是不高兴了,谁都没有好果子吃。
沈潇潇顿感心里烦闷,原主之前到底是结了多大的仇啊?
在侯府的时候只是感觉到下人们都怕她,伺候她的时候也是小心翼翼,对她满是尊敬。
直到现在,她才意识到,她对自己的身份好像有什么误解?
玲珑梳着两个对称的发髻,穿着侯府丫鬟的粉色衣服,在人群中寻找着自家小姐的身影,见人正在发呆,小声问道:“小姐这是怎么了?”
沈潇潇闻声转头:“我之前……名声是不是不太好?”
玲珑很想说:小姐你自信一点,把太字去掉。
但她不敢啊,而且自从她家小姐死里逃生之后,就失去了全部记忆,说出来只会让她徒增烦恼罢了。
“没有的事,”玲珑回答:“小姐是不是听到了什么?他们这些人就是闲得慌,别理他们。”
沈潇潇并没有相信玲珑的说辞,继续问道:“那我到底是不是失足掉进湖里的?”
玲珑沉默,她不敢说实话,毕竟侯爷下了死命令,之前的事情谁都不能向小姐提起。
沈潇潇看到玲珑面露难色,也没有为难,只最后问了句:“摄政王是谁?”。
“啊?”这个问题,无疑是再问玲珑:你男的女的?
沈潇潇反应过来自己口误:“我意思是说,他叫什么名字?”
玲珑凑近沈潇潇耳边,用气声说道:“赫……瑾……煊。”
“噗通,”心脏沉重有力的敲击了一下。
沈潇潇下意识的去抚摸脸上的疮疤,有些痒,是快要好了的预兆,这个疮斑在原主脸上长了十几年,不是治不好,而是没人敢在沈家小姐脸上动刀子,好在沈潇潇自己就是一名医生,中西医贯通,这点小问题完全不在话下。
她趁着养病期间,给自己的脸做了一个小手术。
沈潇潇还没来得及搞清楚那一下心跳的原因,人群开始骚动起来,有人开始大喊:“杀人啦……快逃命啊……”
她还来不及反应,就被人群冲散了。
沈潇潇跟着人群越走越偏,最后发现自己走到了一个无人的后巷,连光都照不进来的那种,周围一片漆黑。
铃铛发出的响声格外的大,她借着月光,只能硬着头皮往外走,努力回忆着自己来时的路。
突然,身后一道黑影闪过,沈潇潇后背开始发麻,她当了一辈子的医生,见惯了生死,却还是害怕鬼。
这时,一只手从背后紧紧的掐住了沈潇潇的脖子,血腥味扑鼻而来。
掐着她脖子使了力道,沉声问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厌恶的语气太过于明显,导致沈潇潇不得不怀疑自己和这个人是认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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