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凡李梦蝶为主角的小说名字叫《都市全能中医》,这本书情节十分有意思,大家可以去阅读,小说讲述了:一次意外,叶凡偶然获得了上天赐予的功德,只要做好事,就能够获得无尽的功德!功德可以实现他的任何愿望!金钱,权利,荣誉,只要是想要的,功德就能帮他实现!...
“大姐,我看你双眼无神两腮苍白,一定是甲状腺有问题,试试中医吧!”
“靠!居然咒老娘得病!给我滚!”
这是叶凡今天第二十八次,被人把传单甩在脸上,硬皮传单碰到了叶凡的眼睛,疼的他捂着眼蹲在地上,眼泪都流下来了。
“活该!”
扔传单的中年妇女满脸不屑一顾,却怕惹麻烦,快步离开。
叶凡缓了好久才站起来,拿起手机看看,左眼又红又肿,只能勉强睁开一条缝。
“是啊,城市里各种各样的专科医院,还会有谁信中医呢?”
叶凡,一个野鸡大专毕业的医学生,随着中医的逐渐没落,他的小诊所已经半个月没生意了,所以才印了一些传单招揽生意。
他的确有一些医术,可招揽顾客的方法有问题,站在大街上总说别人有病,没挨揍就算好的了。
夕阳西下,叶凡踉踉跄跄回到诊所,提着一份半价打折凤爪有气无力放在桌子上,凤爪旁边是一本名为《医圣随笔》的破烂古书。
刚一进门,一个满脸雀斑的大嗓门女人冲进来大吵大闹:
“叶凡,你小子终于回来了,房租呢!”
他已经欠了四个月的房租了,尖酸刻薄的房东王姐压根没给他好脸色。
叶凡满脸堆笑:“是哪阵香风把您给吹来了,快坐快坐,我刚买了鸡爪子您尝尝!”
他说这话都昧良心,房东胳肢窝的狐臭隔着两条街都能闻到。
王姐可不吃他这套,冷哼一声:“少跟我来这套,我就问你一句话,房租能不能交上来!”
“能!”
叶凡拍着排骨一样的胸膛,大声保证。
“你放屁!”王姐当场戳破了他的鬼话,一边啃鸡爪子一边嘲讽:“你这破地方连只老鼠都养不起,当我傻吗?”
叶凡露出尴尬的笑容,王姐也不跟他废话:“最多五天,四个月房租一块凑齐,不然就别怪我撵人了!”
叶凡点头哈腰的附和:“那是那是,我这不是在想办法嘛。”
然后就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晚饭被王姐拎走,连个屁都不敢放。
可就在王姐出门的那一刹那,叶凡红肿的左眼跳了跳,从只能睁开一条缝的眼睛里,突然隐隐约约看到,从天边飞来一道若隐若现的白光,悬停在王姐的头顶!
叶凡惊呆了,他清清楚楚的看到,那道白光的外形,分明是一个蜷缩的婴儿!
“这是……”
他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揉揉眼睛,刚好挡住了左眼,那个婴儿就这么在眼前消失了。
叶凡马上反应过来,和自己的眼睛有关!
那个婴儿似乎是要进入王姐的身体,可几次碰撞,都进不去!
“王姐!”
叶凡大叫!就在他惊呼出来的那一刹那,王姐回头,那个白光所形成的婴儿抓住机会,猛地窜进了王姐的身体!
最后时刻,婴儿回头看了他一眼,柔弱的小手挥了挥,皱巴巴的脸蛋似乎笑了一下。
叶凡傻了,王姐也被吓了一跳,回头看看惊魂未定的叶凡,没好气的跺脚:
“要死啊你!那么大声音干什么!”
叶凡傻傻的回话:“我刚看到你头顶有一个孩子的影子……”
“呼呼~”
冷风吹过,王姐没缘由的打了个哆嗦,不由自主的抬头看天,又看看四周,仿佛周围冷了许多。
她恶狠狠的瞪了眼叶凡:“去死吧你!明天就给我交房租!”
听到房租,叶凡回过神来了:
“不是,王姐你听我说啊,我是真的看到你头顶——”
“滚!现在就给我搬走!”
王姐怒骂一声,穿着拖鞋连走带跑,啪嗒啪嗒的声音逐渐远了。
叶凡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刚才自己真的看到了一个发着白光的婴儿进入了王姐的身体。
“投胎?”
他脑海里突然蹦出这两个字。
“这算什么?就算你是投胎,也不应该害得我被房东骂啊,还有,我的眼睛是怎么回事?”
叶凡有些慌张,拿起镜子不停的左眼右眼来回切换,终于他发现,这只红肿的眼睛真的有点不一样。
镜子里的自己,二十七八岁,瘦瘦干干,左眼红肿,略显疲惫。
唯一不同的,就是镜子里的自己头顶有三颗金色的光球,大概花生米那么大,散发着微弱的金光。
而闭上左眼,镜子里的一切都恢复正常,他明白了,是这只眼睛的问题。
连叶凡自己都不知道,他无意中帮了那孩子一个大忙,孩子进入王姐身体的那一刻,这三颗金豆子就出现在了他的头顶,仿佛是上天对他的奖励。
“功德。”
又是无声无息的,“功德”这两个字出现在他的脑海,就好像是在做自我介绍。
“功德?有什么用?”
这种古怪的事情绝对不是偶然,功德金光?倒是在玄幻小说里看到过,但那只是小说啊。
叶凡陷入沉思,甚至没有发现诊所门口还站着一个人。
“叶凡,叶凡!我和你说话听到没有?你现在越来越难伺候了,在假装听不到我说话吗?”
一个尖锐的声音响起,把叶凡从沉思中唤醒,这是一个五六十岁的中年妇女,看叶凡的眼神比王姐还厌恶。
叶凡立马站起来:“不是的妈,我刚才在想事情,您怎么来了?”
这是叶凡的岳母刘春莲,在中海市,这是他仅剩不多的几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亲人之一了。
虽然是岳母,刘春莲可没把叶凡当女婿看,更多的是拿他当一个吃干饭的闲人,而且是十分厌恶的那种闲人。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叶凡上初一的时候家人就去世了,走投无路一来二去,就被刘春莲的丈夫李国庆收养,叶凡也改口叫了爸妈。
只是这个干儿子一直不被刘春莲喜欢,毕竟不是亲生的。
尤其是在女儿李梦蝶被一个有权势的富二代逼婚,选择嫁给叶凡后,这份厌恶就到达了顶点。
在叶凡殷勤的目光下,刘春莲随手拉开小诊所的钱抽屉,脑门上的青筋都突出了许多。
抽屉里只有几个零星的钢蹦,还是五毛的,这让他对叶凡更厌恶了,眼神越来越不耐烦。
“你好本事啊!”刘春莲冷笑:
“梦蝶拿她整整一年的博士津贴给你开了这家诊所,你就是这么报答她的?房东已经把电话打到梦蝶那里去了!”
“什么!”
叶凡大惊失色,让一个男人最羞耻的事情,就是把自己的软弱无助暴露在女人面前,尤其是最喜欢的女人!
是的,叶凡喜欢李梦蝶,在来到李家的一天脑海里就灌满了李梦蝶的影子。
哪个少男不怀春,尤其是进入李家之后,和李梦蝶朝夕相处,这份感情就更深了。
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两个人的差距越来越大。
李梦蝶从小到大,一直是班里的前三名,直到现在博士毕业参加工作,在一家待遇相当优厚的外企上班。
而叶凡除了有一些中医上的天赋,有家里留下来的几本古医书,就一无是处。
本来以为两个人就没了缘分,可谁能想到兜兜转转,朝思暮想的梦中情人居然嫁给了自己!这简直就像在做梦!
虽然只是假结婚,一个名义上的妻子。
即使是这样,从小就木讷内向的叶凡已经很满足了。
他生活的小心翼翼,最怕的就是给李梦蝶添麻烦,而这次房东直接把电话打给了李梦蝶,这几乎是在他的心口上捅刀子!
“妈,对不起……”
叶凡低下头,刘春莲鄙夷的盯着他,一口唾沫吐在叶凡脸上:“呸!废物!你本来就对不起我们家!”
说着,刘春莲气愤的把一张打印纸拍在桌子上:“离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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