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叔叔不喜欢她》是一部非常受读者欢迎的小说,这部小说情节曲折动人让人泪目,小说的主要人物是岑离岑夜,书中精彩段落节选:命运——既人生的主宰者,开始背离后逐渐沉没于黑暗的泥沼之中。她和她同一天出生,6岁被同一个人收养。他低头,“以后叫我叔叔!”他给一个女孩世上最名贵的钻石,让她成为不可亵渎的公主。他给另一个女孩世上最卑微的沙粒,让她成为低等脏乱的灰姑娘。公主住在布满***的房间里,她住阴暗的杂物房里。10岁,叔叔说女孩留长发很好,她偷偷留着,结果被他一刀剪了。12岁,叔叔说她皮肤太白,强行在她脸上涂泥巴。18岁,叔......
命运被定下了,季雪是公主,而她是灰姑娘。黑色怎能白色相比,快乐怎能与优伤共舞。
季夜突然回头,眼神犀利的盯着门口的季离,口气生冷“谁让你上来的。”
“叔叔,我害怕。”
季离站在门口,脸色仓白,小小的身体不停的发抖,那房间好黑,连灯泡都是坏的,里面好像住着怪物。小孩子对于黑暗有着天生的恐俱心理。
季夜邪虐的一笑,眼里闪动着残忍的光芒,他走到她跟前,没有弯腰,而是垂下眼帘,像是在蔑视低等的生物。
他冷冷的说道“害怕?那你现在可以选择在回到孤儿院”他绝情,不留一丝善心,别怪他心狠,要怪就怪她的出生。
季离的脸色变的更加的苍白了,连嘴唇都成了白色,她不要在回那里,不要失去名字当成阿猫阿狗。
她急忙的说到“叔叔,请你不要赶我走,我会一直很乖的,我什么都可以做的”她要留下来,她不要在失去名字。
“是么?”季夜用手指勾起她的下巴,她有着很明亮双眼,有如黑珍珠般富有光泽,五官很精致,头发也很柔顺,长大了会是一个大美人,足以去迷倒任何一个男人,让他们动心,甘愿为她付出一切,哪怕抛弃妻子。
“那就乖给我看看,到杂物房好好呆着,如果你能坚持一晚,我就让你留下来,你会喜欢哪里的”他的笑容绝美而无情。事实上,就算不能坚持,他也不会赶走她,因为她的人生从现在起由他掌控。
叔叔笑了。原来只要她呆在黑房子里,叔叔就会喜欢她。
“嗯。我会乖乖呆在那里的。”
晚上,季离捧着李妈给她的被子在次走进了杂物间,害怕的逃出来很多次,但只要想起叔叔的话,她就会一次次的鼓起勇气走进去。
最后,她终于克服了恐俱,不会在逃出来,在灯光亮起的时候,她看到在墙角有一张老旧的木床,四周布满了蜘蛛网。老鼠吱吱吱的乱窜,根本就不怕生人,仿佛是她抢了它们的的盘,缺损的桌椅,杂七杂八的东西,乱糟糟的丢了一的,上面都蒙满了岁月的尘埃。
这一夜,她伴随着老鼠的歌唱入睡,朦胧间,她仿佛看到杂物像是富有了生命,变幻着各种东西。
少了一条腿的椅子变成了一辆大汽车,破了洞的脸盆变成一顶华美的帽子。
天亮了,佣人们都在说,尘封已久的杂物间被开启了,先生刚刚的领养的小女孩在里面住了一夜,奇怪的是,晚上没有听到她的尖叫,也没有听到她的哭泣,一切平静如常。
于是有了一个更可怕的猜测,那就是她被里面的恶灵附身了。
从此以后别墅里没有敢跟她做朋友,就连佣人园丁的女儿,也不敢接近她。
季夜惊呀于她的勇气,跟她母亲一样,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她成了这个家的一员,以小姐的身份过着比过着比佣人更加卑微的生活。
她适应呆在阴冷的杂物间,没有尝到过温暖,就不会害怕寒冷。
她的被子是李妈用了几十年的旧棉花,除了潮还有一股慢味,衣服是李妈年轻时的粗破衣改成的,深蓝接近黑色的长袍。
没有人喜欢她,没有人接近她,竟管她对每个人都用力的笑。但大家还是不喜欢她。
她跟着李妈干家务,做农活,她很认真的学习着,不敢偷懒。
记得那天是她进入季家的第三天,季雪由叔叔牵着下楼,她穿着雪白色的毛衣,血红色的披肩,白色的公主鞋倒影着她黑色的长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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