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小说《窝囊公主会暖床》由鱼摆摆 所编写的古代言情风格的小说,本小说的主角景昭齐韶,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翌日。我换回了我及笄时着的正红色金丝牡丹团纹锦绣宫服。齐韶下朝的时候,我正提着毛笔练字,才刚写到:“公无渡河,公竟渡河,渡河而……”他拧着眉,挥掉了我蘸墨的狼毫。墨点子甩得到处都是,好好的一副字,一下就花了。...
接下来的事便很顺其自然了。
齐韶一手撑着床,一手托着我的腰身,用唇瓣描摹着我的眉眼。
我想着,齐韶长得好...
我的手顺着里衣悄悄地攀进了他的胸膛,唔...身材也不错。
就当是睡了一个上品的男倌,我不亏。
他松了揽着我腰身的手,抬起水光潋滟的眼,抓住我在他胸膛作乱的手一寸寸向下游去。
我被指尖的温度骤然烫的一缩。
他拽住我退缩的手,嘶哑着声音:
“昭昭,你点的火,你得负责。”
身为一个差点把伎乐馆开遍全国的公主,我见过的春宵一度不少。
就算没有切身体验过,也阅过书、看过图、听过别人口述,间或瞧过他人的活春宫。
但没有人告诉我,特么的居然会这么疼。
我浑身浸着冷汗,只身下一处是热着的,我忍不住把脸皱成了个包子,咬着嘴唇有气无力地呻吟道:“疼......”
而齐韶那个禽兽圆睁着充血的眸子,吐着浊气来来往往,一点也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到后来,他一边上上下下地啃着我的脸和脖子,一边上上下下,我难耐地扭了扭身子,却不知是招了他哪里,他愈发起劲,于是我情不自禁地给了他一巴掌。
特么的,老子让你一个人爽。
事后。
我缩着身子躺在里侧。
齐韶凝着床上的落红和我身上的红痕,低声致歉:
“.......对不起。”
“是我的不是……我不知道昭昭是第一次。”
他还有理了?
我红着眼睛沉默不言。
他躺下来搂住我的腰身,从我的耳朵啄到我的眼睛,好声好气道:
“别哭了,你一哭,我便觉得是我错了。”
说完,还小心嗫嚅道:
“可明明,是你先勾我的。”
我翻了个身,面墙思过。
齐韶技术这么差,这实在是在我的意料之外。
他都权倾朝野了,怎么还不知道找人在这方面练个号!
他大权在握,送上去的美人那么多,他天天真的一点儿旖旎心思都没有吗?
还是说那些美人为了恭维他没告诉他他技术差的不行?
我百思不得其解。
索性问了出来。
“我也是第一次。”
齐韶若无其事道。
哦
我应了一声。
懵了一会儿。
等反应过来,
淦!
亏了!
原来我就是那个陪他练号的!
垂死病中惊坐起,小丑竟是我自己。
累觉不爱。
旋即他勾了勾我的腰,眼尾还捎着一抹红:
“真的很差吗?”
我无力吐槽,翻了个白眼,便睡过去了。
当齐韶的暖床丫头,没有想象中那么艰难。
说是暖床吧,除了第一次,他每晚上床之后也只是搂着我。
此外,齐韶对我甚至还有些……迁就。
迁就……不知道是不是该这么形容。
譬如
我每日赖床不想动的时候,他会一边黑着脸一边把饭菜端到我眼前。
有时我在屋子里跑来跑去懒得穿鞋,他便沉着脸将我拦腰抱到凳子上笨拙地给我套上绣花鞋。
听闻我爱吃城东那家糕点铺子的绿豆糕,每日下朝他便都会捎带一些回来,硬声说:“顺路。”可皇城明明坐西朝东。
我睡前喜欢饮一杯酒,我的房里便时时都备着佳酿。
我一到晚上身子便发凉,他便僵硬地圈着我,一动不动。
或许,他没有传闻中那么铁血嗜杀,冷酷无情。
我想。
齐韶的发家史我历历可数。
十六岁以前,他一直是柱国将军府的公子,那个南诏国最最飞扬跋扈的少年郎。
十七岁时,西境边陲敌军叩关,齐韶随着柱国将军奔赴了战场。但可惜的是,因为先皇猜忌,战场上粮草不继,他们输了。
在南诏国,吃了败仗的将军是要游街的。旦夕之间,他从意气风发的少年变成了灰头土脸的败将。
而后,柱国将军的威望一落千丈。先皇趁热打铁寻了些由头发了御旨,削爵位、收封地、诛九族。
只齐韶一人逃了出去,在柱国将军原先的封地朔都揭竿而起。
南诏国内因先皇的苛政国库空虚、官场腐败、民不聊生,根本没有抵御的能力。
而将军府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在齐韶的整顿之下,齐家军以摧枯拉朽之势攻陷了南诏一座又一座的城池。
听闻入城之时,齐韶会披坚执锐一马当前,拿着一柄龙纹亮银枪将不服之人的首级像串糖葫芦一样串起,吓煞众人,不敢妄动。
凭借这种方式,齐韶威名远扬,南诏闻齐韶色变,许多守城官员甚至根本不敢抗敌,只一年便让他攻到了天子脚下,扬言让先皇献出首级,将先皇活活呕死。
自立为王摄全国政之时,他年方双十。
两年来,他以雷霆手段处理了先皇那些过于长进的儿子,只我父女二人比较窝囊,脖子上方才还有脑袋。
按理来说,齐韶这么一个人,到了这个位置,是不必迁就什么人的,尤其是我这样一个皇族女子。
十几天来,我在王府畅通无阻,齐韶几乎没有为难过我。
之所以说是几乎,是因为:
每当我想出府的时候,他便会以各种各样的没甚说服力的由头拦住我。
譬如:
今天外面有雨,不宜出门。
今天外面风大,不宜出门。
今天天气不好,恐怕有雨,不宜出门。
近来有贼人入京,不宜出门。
今天外面有人滋事,不宜出门。
我:……
西凉国使者进京的那天,他终于没有再找任何拘禁我的借口了,而是坦白地告诉我说:
“景昭,我不会放你离开的。”
因为我说了:
“齐韶,我的驸马不会是你。”
当时,我摸到了齐韶的密室。
里面除了琳琅满目的兵器和层层叠叠的密件外,最引人注目的还是墙上挂着的银色盔甲,还有一旁立着的黄金伞骨,在黑黝黝又暗沉沉的密室里,尤其打眼。
看到在擦拭伞骨的齐韶,我嘴抽了抽。
巧了吗这不是……
我转身要悄悄溜走。
他停下了擦拭的动作,慢慢悠悠道:
“回来。”
我的步子倏然一顿。
他的声音听不出喜怒,我摸了摸鼻子,索性上前,无辜道:
“王爷怎么也在这里?王爷也迷路了吗?”
他淡淡地瞥了我一眼,什么话也没说,我紧张地头皮发麻。
良久,他开口道:
“昭昭,你还认得这把伞吗?”
我望了望他口里的那把伞,烂得只剩个伞骨了,伞骨细的地方也是弯弯曲曲歪歪扭扭的,甚至还有不少是折断了的。
……想不到摄政王还有收破烂的癖好。
不过,伞骨好像是黄金做的,约莫很值钱。
我不由得抚了抚手,由衷赞美道:
“不愧是摄政王,收破烂都收得很有头脑。”
他脸蓦然一黑,我心道不好。
我赶忙将刚刚的话在口里嚼了又嚼,仔细回味可有不妥之处。
灵光一闪。
啊!
或许他是觉得收破烂这个词配不上他高贵的身份。
于是我补救道:
“不愧是摄政王,连癖好都选得很有头脑。”
他的脸,已经黑得跟锅底煤一样了,还咬牙切齿道:
“景昭,本王要当驸马。”
这话的口气不像是要当驸马,倒像是要拧人脖子。
我打着哈哈:
“行呀,当谁的驸马?”
“你的。”
“谁?”
“你。”
我愣了好一会儿,才正了神色,一字一句道:
“齐韶,我的驸马不会是你。”
“当”的一声。
他手里的黄金伞骨掉在了地上。
我看了看他身后的甲胄,又看了看地上的伞骨,仿似恍然大悟道:
“哦,原来你是当年那个穿银甲的哥哥。”
然后他便明明白白地把我幽禁了起来。
翌日。
我换回了我及笄时着的正红色金丝牡丹团纹锦绣宫服。
齐韶下朝的时候,我正提着毛笔练字,才刚写到:“公无渡河,公竟渡河,渡河而……”
他拧着眉,挥掉了我蘸墨的狼毫。
墨点子甩得到处都是,好好的一副字,一下就花了。
眼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被破坏,我也不恼,走到一边放着酒水糕点的桌边理了理裙摆淡淡然地坐下,再不咸不淡地开口:
“齐韶,让我走吧。”
他站在原地,语声冷硬:
“不可能。”
我拿起桌边的酒杯时抬了抬手指,随手给自己斟了一杯,平静没有起伏地说道:
“齐韶,我是公主,”我动之以理:“如果和亲,能够换得国泰民安,我没有理由不同意。”
“没有人规定公主就一定得去和亲,也没有人会将一国生死全押在一名女子身上。”
他的声音发沉,眉心拧成了个川字。
我晃了晃杯子,仰头专注地睇着他:
“若战事因我而起,祸及百姓,”我晓之以情:“齐韶,我会殉国。”
这个情,自然是他对我的情。
我暗里与齐韶斗了那么多年,自然能察觉到他次次对我的手下留情。
所以,才有了我这步步为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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