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小说《最后爱你一次秦时》是纸醉金靡最新写的一本现代言情类小说,故事中的主角是秦时宋锦城,书中主要讲述了:可能是宋锦城实在是拥有花心的资本,导致大家可能以为他身边有很多女人,但其实他在女色上并不怎么热衷,大概是嫌麻烦,同时固定的女伴不会超过两个,而且能入他眼的又乖巧摸透他心思的又不恃宠而骄的又不对他起歪心思设计他的,这些年下来也只有我一个。...
我每次都在这种眼神中被惊醒,然后在内心反复告诫我自己,千万不能成为第二个小花,因为哭的实在是太丑了,有损形象。
再渐渐的,固定陪在他身边的女人也就只有我一个人了,人人都说秦时真是好手段,宋锦城也被我收了心,只有我听了一笑置之,那是因为他身边的女人总是太不安分,他嫌麻烦,如果我真的当真了跑去和他说:「宋先生,我喜欢你。」我相信这将是我和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我之所以能在他的身边待这样的久,只是因为我本分。
从22岁到29岁,一个女人最美的一段年华,也就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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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董芸出现之前,人人都以为我拿的是女主剧本,等她出现后,他们才恍然大悟,因为每一个炮灰,在女主出现的那一刻,都是要回归原位的,就像十二点之后灰姑娘的水晶鞋,无所遁形。
起初的端倪是在商业财经报纸的头条,封面是他和一个女人并肩撑着伞,下面详细的八出了这个女人的背景身家,认为宋锦城这是要商业联姻了,这不是他第一次被传要商业联姻,但是最后都是不了了之。我不止一次的幻想过他未来的正房太太趾高气扬的站在我面前,甩给我一张无限额的银行卡打发我的样子,只不过没有一次实现,我也就没当一回事了。
他们第二次上的是娱乐新闻,他牵着她的手,偏头专注地望着她,因为是偷拍,所以离的很远,画质很糊,看不清表情,但我心中一凉,放下报纸的那一刻只觉得脑子空白,身体可能还在微微发着颤,这次不一样了,我听见脑海中的另外一个声音和我说。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想起很久以前一件不相干的事,那时我在娱乐圈刚冒尖,圈内都对我背后的金主感到好奇,狗仔成天成宿的蹲我,不过我也不怕,没有人敢爆宋锦城的料,但也有例外,有个狗仔拍到一张照片,照片中宋锦城并没有露脸,只是从车中伸出一只手,我将手搭在上面,另一只手拎着裙摆正欲弯腰进车。
这张照片上了热搜,他们从宋锦城漏出半只手腕的西装样式猜测到他手腕上千万的表到注意他骨节分明纤长的手,无数我认识不认识的人在评论中被提名,而这件事上热搜后我的第一件事,就是去见宋锦城,站在他门外的时候我想我一定非常仓皇,脸色苍白,我说:「不是我。」——曾经有明星买通狗仔故意拍宋锦城的照片要挟,只是后来下场都不太好,所以我努力的解释,「不是我。」
他看着我,漫不经心的唔了声,然后说:「我知道。」
我一颗心才慢慢放下来。
娱乐圈不缺新闻,这件事慢慢也就无人问津,后面我火了之后,有人去挖这件事,也迅速被我粉丝反黑盖了过去。
如今宋锦城和一个女人的照片这样明目张胆的被放在娱乐新闻的正中央,我只能想到一个可能性,就是这是经过他允许的。
他允许这个女人被明目张胆的放在他身边。
我上网去搜董芸的百度百科,她是A 市大企的独生女,从小就很优秀,会六国语言,毕业于美国某佛金融专业,喜欢极限运动。顺藤摸瓜的,我找到了她的个人账号,上面她分享了很多照片,有和友人聚会的,有开会的,有极限攀岩运动的,其实她长得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美人,但热烈自信,挂在岩石上回头的粉黛未施的一张脸上笑容灿烂,让人莫名想到夏日阳光下开的正盛的向日葵,同样的灿烂富有生命力。
我从来没有在宋锦城面前素过颜,这大概是一位被包养的情妇的自我修养,可我真的很羡慕董芸的这种坦然,当然她有在宋锦城面前坦然的资本。
见到董芸,完全是在我没有任何心理准备的情况下,那是在一个圈内的聚会上,我是宋锦城的女伴,盛装全妆,夸张的说几乎每一根头发丝都打理的在它该在的位置上,我站在宋锦城的身边,不需要说话,只要微笑就好。
董芸就是这个时候来的,她穿的简单但落落大方,路过我们身边的时候接过一边的服务生递过来的酒杯,上下打量了我一眼然后俏皮的和宋锦城眨了眨眼,嘴角带着他们那个阶级心照不宣的笑容,她说:「这个还不错,有眼光。」
我极力控制自己在那一刻想要蹙起的眉心,忍了又忍,我下意识的抬头去看宋锦城的脸,他的目光沉沉的落在董芸的脸上,带着深不可测的探究。
探究什么?
我问你,偶像片看过吗?偶像片中一般总裁带着女配参加宴会被女主撞见,当女主强颜欢笑说你们看起来很般配,总裁一脸阴沉的望着女主的脸时他在探究什么?当然是探究女主有没有吃醋啊!
可惜董芸是真的洒脱,而宋锦城?他是真的在探究董芸看见他和别的女人一起出现时的反应。
不久后我忍不住旁敲侧击他和董芸的关系,开玩笑似真似假的问我是不是该功成身退了,宋锦城也只是漫不经心的弹弹手中的烟灰,和我不咸不淡的说:「我们只是朋友。」
朋友,这真是一个暧昧又正经的词,它可以笼统的概括你目前无法定义的一切关系,我当时轻轻哦了一声,然后低下头专心致志的剥手中的柳橙。
宋锦城喜欢吃柳橙,但他有个毛病,就是不吃刀切的柳橙,一定要人用手剥,一开始的时候我还很惆怅,因为女孩子嘛,喜欢做美美的指甲,剥橙子就不能留太长的指甲了,因为一用力指甲会崩掉,还会染的黄黄的,和宋锦城在一起之后,我就再也没有留过长指甲了,当初年轻气盛时还为自己的指甲哀悼过。只是现在有时候会模模糊糊的想,以后他若是和董芸在一起了,大概是永远都不需要我再剥柳橙了。
这样想想,竟然有点小惆怅,所以我又多给他剥了一个。
和我的好朋友墨北说起这件事,她一直嗤之以鼻,认为我是想多了,杞人忧天,她有句经典名言,就是:「商业联姻能有真感情吗?那只是万恶的资本主义和另一个万恶的资本主义以婚姻为纽带的不可靠联结,比烧成灰烬的纸还薄弱,风一吹就没了。」
我当时笑笑没有说话,我一直相信女人的第六感,尤其是一个漂亮女人的第六感,往往比雷达还要准。
我如此的笃定这件事,还是因为有一天暴雨夜。
那时候大概是凌晨两点多,我迷迷糊糊中被宋锦城的手机铃声惊醒,一开始神智并不是特别清醒,等我有意识睁开眼,宋锦城已经坐起来了,他一边接电话一边温声对那边说:「不要慌,慢慢说。」
「你现在在哪里?」
「没事,你现在能看见什么标志性的建筑?」
这个房子当时在装修的时候,宋锦城只提了一个意见,就是隐私保密性,所以这房子是极其非常的隔音,可是现在,在这满室的寂静中,我听见电话那头传来的风雨呼啸声,夹杂着慌乱的女声,像一个重重的的棒槌,狠狠的敲在我的脑壳上,嗡嗡作响。
我听见宋锦城很温柔的声音,他说:「芸芸,别怕,等我。」
旁边的床榻一轻,接着门锁嘎达一声,然后我就再也听不见任何声音了。
这屋子隔音效果真的太好了,卧室门一关,我连他的脚步声都听不见,但我闭上眼,能想象到,他顺着卧室走廊下楼,经过一楼的客厅,然后拿起车钥匙,在玄关处换鞋,然后走到地下车库。我掀开被子走到窗户边拉开窗帘,暴雨无声的扑打在窗户上,一道雨线顺着光洁的窗户滑落,但是很快被另一道雨线冲刷,我轻轻数 123睁开眼,一道车灯从地下车库开出来,我抬手隔着窗户摸着那道车灯,眼睛一眨,一行泪就这样悄无声息的落下来。
后来宋锦城身边有个嘴碎的朋友有意无意的和我透漏,那晚暴雨风大,董芸的车半路在广宗路抛锚了。广宗路有一个特点,就是路况复杂,小道极多,号称市中心的迷宫,董芸自己都不知道具体的位置,她慌里慌张的给宋锦城打电话,等了半个小时,宋锦城就神奇的出现在她的面前。
广宗路,我默默的念,从我们房子到广宗路平时至少是四十分钟的车程,在不知道董芸具体位置的情况下,他半个小时找到她,我情不自禁的想,这真是一段该死的友谊啊。
他朋友展崎最后半倚在沙发上,眯着眼睛懒洋洋的提点我:「秦时,老实说,阿城身边的这些人中,你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董芸回来了,你早点给自己做点打算吧。」
「你是比不过董芸的,她什么都不用做,只是站在那里,你就已经输了。」
我抬手举起面前一杯啤酒,冲他笑笑然后一饮而尽,算是敬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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