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沈郁云裳的小说是《卧底之王》,这本小说的作者是龙渊创作的穿越重生类型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南宋嘉定十六年,来自现代的卧底沈郁,开始把江山社稷玩弄于股掌之中。数之不尽的奇谋、毒计、狠招、在他手上狂喷而出。他的现代刑侦技术屡破南宋奇案,他的谍报技能狂虐辽金密谍。当纵横无敌的蒙元铁骑滚滚而来时,他练成的钢铁之师,迎头撞碎了蒙古铁骑那席卷天下之势!只手补天,力挽天倾,这是一场一个人对抗一个时代的战争!...
时间紧迫来不及细看,沈郁直接把这个包裹揣到了怀里。然后快步走出了院子。
在穿过了无人的厅堂之后,前面的院门处,衙门里的捕快正乱哄哄的把四具尸体往大车上装。周围的伙计和看热闹的闲人都围在四周。
沈郁趁着忙乱中没人注意,不动声色的混进了人群之中,慢慢跟着大家往外走。
等好不容易回到了钱塘县衙门,时间已经是后半晌了。今天的公事也大致已经办完。
捕头徐旺被县令叫进了二堂,等到他出来以后,脸上却是露出了一片阴沉。
“大人说了,”徐旺把差房里面的三十多捕快集合到一起,然后正色说道:
“今儿的案子事关胡商,是我天朝大国的颜面所在。这案子里面又是财物宝货、又是妖精尸体的,样样都是耸人听闻。”
“估计用不了半天,这桩奇案就会传遍整个京城。到时候案子要是破不了,咱们大人的面子上须不好看。”
“这几天,大家都给我仔细着些!你们撒开了各自的快手,在赌坊、瓦子、勾栏、当铺之类的地方去查,看看有没有人拿着胡商的宝贝出手”。
“我先把话放在这儿,谁能查出线索来,大人必有重赏。谁要是敷衍了事,定要严惩不贷!”当徐旺说到这里的时候,目光有意无意的朝着沈郁的那个方向上扫了一眼。
虽然是短短的一瞥,但是他眼中的愤恨之意,却是无论如何也掩饰不住。
“这话儿来了!”沈郁心中暗想。
眼前的这个案子,就是徐旺最好的借口。想要把沈郁除名,这是再好不过的理由了。
他们这些捕快都有各自的快手,而每个快手又都掌握着不知道多少街面上的游手和帮闲一类的闲人。
等过了几天,哪怕就是查不到线索。等这些捕快们一五一十把各自调查的范围说出来,那也是没功劳有苦劳的事。
唯独沈郁,手里却是无人可用。
等到转过天来汇报工作的时候,沈郁要是一问三不知,那就是正好给了徐旺一个冠冕堂皇开除他的理由!
“俗话说: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这句话真的是不错!”沈郁心中暗自苦笑着想道:“看来要想保住南宋的这份儿工作,不想点办法是不行了!”
等到大家听明白了任务,自然是卷堂大散,各自去找自己的关系和线人去了。
待到吕强出了门来,他就在衙门口那里四下找寻沈默的身影,找了半天也没见他。吕强不由得咬着牙,暗自跺了跺脚。
“这个沈大郎,这次怕是逃不过去了!也不知道他像个没头苍蝇一样,跑哪里去找线索去了!唉!”吕强忧心忡忡的想道。
事实证明,吕强猜得一点儿不靠谱。沈郁从衙门里出来直接就回了家。
在半路上,走到一处人迹稀少的巷子,沈郁把怀里面那个小小的包裹掏了出来,然后把外面裹着的汗巾子打开。
这沉甸甸的手感带给他的感觉果然没错,沈郁看着手里面的东西,不由得吹了一声口哨。
在那个脏污破旧的麻布汗巾子里面,包裹着的竟是一锭金灿灿的黄金!
这一锭大概是十二两重的一个金元宝。所谓“七青八黄九五赤”,这锭黄金上面的颜色泛着赤红,一看就知道是十成十的赤金。
宋代的一斤是十六两,按照金银的兑换价,这十二两黄金兑换成白银就是一百三十多两银子。
在宋朝,一两银子能干什么?
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婢,人牙子给洗的干干净净的往你面前一戳,只要二两银子。
十四五岁能伺候人的大姑娘,看脸盘丑俊,价钱是四两到六两不等。带回家去无论想干什么,想怎么使唤随您的便。
顺便说一句,这个时候官方的报价是一两银子等于一贯钱,也就是铜钱一千文。但是实际上民间主要是用铜钱来做货币。一两银子换铜钱的话,大概是一两银子换700到900文钱差不多。
所以说在这个一个大烧饼才卖一文钱的时代,这一百多两银子,真可谓是一笔巨款了!
看着这锭黄金,沈郁忽然想到了一件事。
那些胡商带来的宝货价值巨万,如果说这个张牛儿是这桩案子的同案犯的话,那么他分的这点儿钱,可未免也太少了些吧?
“不管了!”沈郁心道:“管他是不是赃物,反正张牛儿一辈子也赚不来这么多钱。这锭黄金他肯定不是正经路数上得来的。”
“这小子把它藏在墙洞里,看来已经成了心病了。弄得他一路过就忍不住往墙洞的地方上瞄。却不成想正好遇上了我!”
沈郁摇着头,把黄金塞到自己的怀里,他转瞬间就把张牛儿的事丢到了脑后。
一路回到家的时候,太阳已经偏西。看辰光是刚到申时,大概是现代的三四点钟样子。
等沈郁一进家门,陆云裳和小符赶紧过来给他掸扫尘土、更换公服。
经过了昨天痛殴孟三儿的事件以后,虽然这主仆二人对沈默心里还是难免有些隔阂。但是毕竟已经把他当做了一家之主和终身依靠,所以这些动作做起来倒也自然了许多。
“相公也该饿了吧?”云裳放下手里面的手巾,对着小符说道:“赶紧把吃食拿出来。”
沈郁换成了家常的衣服,等到他在桌边坐下以后,小符很快的端出来了一些吃的东西。
一看见这些东西,沉默的心里就是一阵苦笑。
早上的一屉芙蓉糕,这两个人根本没舍得吃完,而是给他剩下了三块——那一屉拢共加到一块才六块!
然后,在芙蓉糕的旁边还有一碗稀粥。
沈郁的家里面没米没面,他是知道的最清楚的。也不知道云裳这两个人是怎么打扫的米缸,硬是扫出了三五十粒碎米来给他熬了碗粥。
都说这粥要是太稀了,都能照见人影。而沈郁面前的这碗……清亮的都能养鱼了!
就算是这样,云裳还是把这些仅有的吃食放在了他的面前,准备让他这个一家之主填填肚子。
在他的旁边,云裳的脸上带着略显尴尬的笑意看着沈郁。似乎只要他的夫君把这餐简陋的晚饭吃下去,她心里就满足了。
小符也是一样,俏生生笑盈盈的站在那里。
沈郁的脸上依然平静如水,看起来毫无波澜。他把那碗稀粥端起来的时候,只觉得手上一片温热。
温度正合适。
他手上的这碗粥虽然是淡薄无比,但是沈郁端在手里,却觉得重逾千钧。
在这一瞬间,沈郁感觉到这碗粥,胜过这世上一切的珍馐美味。
云裳和小符把仅有的这些东西都给了他,却没有想到她们自己。
自己把家弄得穷成了这个样子,她们对他却没有半句埋怨。
而现在,她们就站在自己的两边看着他吃这餐饭。好像是只要他吃饱了,才是这世上最重要的东西。
这就是……家!
两世为人,身为孤儿的沈郁在这一刻,第一次拥有了家人。他第一次知道有了自己的家,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这种被人关心,被人惦记着和爱护着的感觉……真他娘的来劲!过瘾!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