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常笑季晓桐的书名叫《桐花朵朵开》,本小说的作者是虫小扁最新写的一本现代言情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对爱情一窍不通的常笑在酒吧与室友聚众玩乐,却被邻桌的男生乘机强吻一口。常笑郁闷之极,室友却喜出望外,那人居然是计算机系有名的兰花草季晓桐。那边,季晓桐因为大冒险被罚,不得已亲了常笑,酒吧里灯光陆离,穿着打扮一直非常中性的常笑让季晓桐以为自己亲了个男的,不由大为反感。常笑好奇中去校园BBS查阅季晓桐的资料,他居然还会打球下棋绘画……十八本武艺样样精通?什么了不起,她常笑琴棋书画还不是样样都懂——虽然只是皮毛。于是她大言不惭在BBS上回帖:季大帅哥,不外如此。想不到众人居然群起围观之,还横遭到人肉,校内ID被爆不说,居然电脑也被黑了?常笑怒发冲冠去给季晓桐下战书,两人在操场大展身手,没想到季晓桐居然中途开溜……这事儿没完!...
4.你想找什么样的男朋友?
在联谊之前,常笑想先把电脑重装好。倩倩抓住她的手,阻止道:“你就别自己来了吧,意思意思,找个男生。女孩子还是示弱一下,懂也装不懂,让他们展示一下才华。”
“可他们不如我装得好。”
“你就不能睁只眼闭只眼?反正你就拿电脑看些肥皂剧,写写小说,装那么好干什么!”
容兰咬了口薯片,嘎吱嘎吱响。她边吃边说:“你就是太强悍太直接,男人才会敬而远之。”
她想了想,觉得有道理,拿出手机开始拨号。
A男:“什么?常笑姐你真会开玩笑,你电脑要重装还需要求人?”
B男:“笑哥,您老就别为难我了,你都搞不定的机子,我哪会……”
C男:“帮你重装电脑?为什么?我记得我女朋友的电脑还是你给重装的啊!”
D男:“行啊,你到时拿过来。顺便帮我看看我电脑最近老蓝屏是什么问题,我都重装了几次了!”
E男:“不行啊,我这几天没空……”
常笑挂了电话,心想,果然求人不如求己。
只是,她刚把系统碟拿起来,手机又响了,接通后,余非在电话那头淡淡地说:“下午把电脑拿给我,帮你把C盘修复一下。”
常笑迟疑了一会儿,问:“你会吗?”
他的电脑一向都是她在弄。也不知从何时开始,她总习惯帮他打理各种事情,甚至帮他买鞋袜衣裤。
记得那是数学竞赛之后又过去一个学期,天很蓝很蓝,天上还闲适地飘着几朵白云。阳光一如既往地透过窗户洒在教室的地板上,天很热。余非背着书包静静地站在老师身后,面容带着“飘飘乎遗世而独立”的超脱,老师却一脸兴奋,滔滔不绝地罗列了他过去的种种辉煌,大有“老子怎么就没见过这么优秀的娃啊”之架势。
然后,他轻轻地点了点头,露出一个浅浅的笑,不知怎么就被常笑看出了“宠辱不惊”的味道。
余非。她说了,她记得这两个字。个头并不算高,清秀的眉眼,连浓淡都恰到好处,眉宇间透着一种闲淡悠然。嘴角的笑容总是淡淡的,很有韵味。
大致是因为身高,他被安插在前几排。而那个时候,她是班上最高的女生,也没多少男生需要她仰望,所以坐在最后面。
一下课,她也顾不上其他,冲上去往他桌子上豪气地一拍,兴奋地说:“我记得你!”然后就在全班同学探视的目光之下吼道:“我戳过你!”
他表情竟然没有过多的变化,点点头,似笑非笑道:“我也记得,你叫着救命被拖了出去。”
“啧,我不叫救命好多年了,我叫常笑。”
“哦。”
“咦?上次你拿了奖,怎么不跟我说谢谢?”
“谢谢?”
她忽略掉他疑惑的表情,笑了笑,大声说:“不客气!”
缘分真的很奇妙,放学之后,常笑走了一段路才发现,他和她居然住在同一个小区。只是他和她,又因学校地理位置的关系,竟然从未相遇过。
又过了很久,某天下午,他背着书包说:“要来我家吗?”
她欢快地点头,又花费了一天时间和他父母混得烂熟。印象中一直到上大学前,她经常在他家鬼混,以至有时临时换个灯泡、修修水管什么的,也都是她动的手。至于他,顶多坐在沙发上翻翻报纸,喝杯茶。余妈逢人就说:“我有两个儿子。”
然后,不知怎的,常笑就习惯了在街上看到某样东西,突然兴起余非会喜欢的念头。只是,她买的东西,他虽从未表示过不喜欢,但也没明显表露欣喜的表情,总是泰泰然地接受,不显山不露水的。
倒是余非一番话点醒了她,之前直觉四万字文档被吃了,现在想想,是可以想办法修复一下C盘的,或许真的还有一线希望。
余非没有因她的质疑而恼怒,而是轻轻地说:“那我在楼下等你。”然后就把电话挂了。
于是,常笑开始拔电源,觉得自己真听话……
捧着主机下楼的那一刻,她的心情很复杂,一来没想过自己也会有今天,二来体会了一下依赖别人的心情,三来她还是有一点点怀疑余非的能力……
这也不怪她,她真没见过他修电脑!
其实倩倩说得对,大多数男人都有好胜心,有表现的欲望,尤其不想输给女人,他们总是嫌女人啰唆。但是,余非真的不一样,无论她多聒噪地阐述一些众所皆知的道理,他都安静地听着,从未表示过不耐烦……
挺好的,她想。
常笑一眼就瞥见余非在老地方,他在那棵大树下站着,目光游走在面前的种种事物上。他喜欢细细打量所有的东西,仿佛一切他皆看在眼底。她觉得他对任何事都了然于心。
在她出寝室楼的那一瞬间,仿佛心电感应,他已别过头来,四目交接。阳光在他身后,洒了一地金黄。
看到她,他迎了上来。察觉到他没有主动去接她手中主机的倾向,她开口:“我来拿。”
她力气比较大。
余非突然笑了笑,没有表示异议,那笑容里藏着些她并不懂的意味。很温暖。
两人并肩走着,走了一会儿,她锲而不舍地再次问:“你真的会?”
“小美最后怎么选择了英俊?”他不紧不慢地转移话题。
常笑先是顿了一下,蓦地反应过来,捧高了主机遮住半边脸,力求淡定地装傻:“什么?”然后暗自咬牙,心里窘得直想飞天遁地。
为什么他知道她上部小说主角的名字……
“电脑里有存稿?”他又问
“嗯?”她坚定不移,继续装傻。
“你都病急乱投医了。”
是说刚刚那些电话吗?“那个……”他怎么会知道?喀,常笑心里郁闷得一塌糊涂,哪是求医?她是求姻,姻缘的姻……
“你鞋带开了。”他突然轻轻地道。
“哦!”
这句话也为她解了困局,她想看下是哪只鞋子的鞋带开了,可手里捧着的主机挡住了视线……他便不声不响地接了过去。
她赶忙低头一看,鞋带好好的。再抬头时,他已经捧着主机领先了好几步。
她突然也笑了笑,有一瞬觉得他的背影好高大,挺帅气的。
走到余非寝室楼下的时候,常笑停住脚步,虽然心里清楚以自个儿的外表,宿管大叔根本不会拦她,但她还是很有女性的自觉。
余非也停了脚步,笑了笑,回头看她,说:“晚上一起吃夜宵。”
她先是点了点头,然后想起容兰的教导,说:“晚饭吧,吃夜宵会胖。”
“胖没关系。”他不介意。
“不对,胖了就不好看。”常笑接着耸耸肩,“不好看就找不到对象。”
余非神情突然变得莫测高深,问:“你想找什么样的对象?”
她顿了一下,迟疑了……她老说要找个男人,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或许她其实是感官型的女人吧,看中第一感觉……
“找个不会嫌你胖,不会嫌你不好看的。”见她犹豫,他善意地建议。
常笑豁然开朗,一打响指,点头:“没错。”
“那好,”他淡淡地笑笑,“晚上出来吃夜宵。”
“好!”
常笑应完话尚未发现不妥,见他迈了步子,赶紧补上一句:“电脑弄不好没事,给我打电话,我来拿。”
余非回眸一笑,然后想到什么又站定,转身面对她,突然喊她:“常笑。”
“嗯?”
“弄好了就答应我一件事。”
“你说。”她还是觉得可能性不大。
卖身吧,他淡淡地想,再次转身:“到时再说。”
“哦——”常笑声音拉得长,怕他听不见。
然后,她走在校道上深深地吸了口气,动了动还有些酸痛的手臂,开始拼命回想自己当初的本意:小美为什么选择了英俊?
因为……想了想,一时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因为她是作者吧,她比较大。
难怪人们常说,冤家路窄。还有句什么话来着?不是冤家不聚头。
事实证明,季晓桐果真是她的冤家。此时,他正和几个高高大大的男生,从校道那边迎面走来。
他们显然也发现了她,原本欢快的气氛突然沉了下来。常笑花费了好些时间去思考究竟要擦身而过,还是哼一声示个威再过去,余光瞥见季晓桐眼眶边还未散去的瘀青,一不小心乐了,话已脱口而出:“哎哟喂,季大帅哥——”
此语调容兰调戏她那群学弟时常用,她竟已不知不觉被潜移默化,连神韵也学了个八九分。
居然有人因她阴阳怪气的声音扑哧一声笑了。这彻底激怒了季晓桐,他脸色阴沉地憋出一句:“客气了,常大霉女。”
常笑对“美女”这词敏感,都是余非害的。她假惺惺地应了一句:“哪里话!季帅哥眼睛不疼了?”
身旁突然有人反应过来,问:“是她弄的?”
有两人轻声议论:“她就是传说中的常笑?”
“那是,两万米,牛。”
“还黑了季大帅的吃饭宝贝。”
“气得他这几天茶饭不香。”
“接着连电脑都不开了,报仇无路……这招高。”
季晓桐没理会,只觉得丢了面子,却又无可奈何。毕竟对面站着的也是雌性,他总不能真的动手。最后,他隐隐咬牙,说:“做人别太得寸进尺。”
她听完顿了一下,点点头道:“有道理。”心想的确不能做一个小心眼的人,于是笑了笑:“那我大方点,就不送你第二拳了。”
旁边又有人窃笑,季晓桐冷眼睨了他们一眼,突然想到什么,双手慢悠悠地**牛仔裤前袋,朝她缓缓逼近两步,微微躬身压向她,嘴角含笑,在她耳边轻轻吐气,用仅二人能够听见的声音道:“还是你……另有图谋?”声线里透着魅惑的磁性,一双桃花眼电力十足。
人贵自知。但凡雌性生物,面对季晓桐此举通常都会有呼吸困难、面红耳赤、大脑缺氧等综合症状,种种迹象,让他对自己那张俊脸的杀伤力想不自知都难。
所以今儿个他采取进攻式逼近法,哪怕常笑是泡在男性荷尔蒙里长大的,面对他“颠倒众生”的微笑,只要她还残存着一丝女性自觉,绝对是杀无赦!
“死了都要爱——不淋漓尽致不痛快——”
“你……”在悲恸的手机**中,常笑终于开了口。
怎么样?怎么样?季晓桐心中冷笑,尴尬了吗?害羞了吗?还是面如火烧?
“请让让。”常笑面不改色,心不跳,君子坦荡荡。
季晓桐当没听见。
“我说让让。”常笑睨了他一眼,啧,心肠不好就算了,耳朵还有点背!
然后,她掏掏耳朵,手一摆,示意他安静,瞄了眼来电显示,接起电话唤了句“仙姑”。
其实……她上辈子真是个男的吧……季晓桐有些受挫地想。
常妈在手机那头中气十足地吼道:“死小子!老娘寿诞都没打个电话,死没良心的。”
她猛地想了起来,点了点头,笑了笑:“那祝何老太何仙姑越老越**,把德哥迷得死去活来。”
“怎么说话呢!什么叫老太?你老娘我永远活在十八岁!臭小子,干吗呢,现在?”
“没,碰上个人,蛮讨厌的。”常笑这绝不是告状,只是和仙姑关系好,母女俩没什么可隐瞒的,叙述事实。
她家里头有三个哥哥,常喜,常欢,常乐。兄妹四个都管爸叫老德,管妈叫仙姑。因为仙姑打小开始唱戏,刚好姓何,又扮演过仙姑,称呼就一直沿用了下来。
所以常笑说练过嗓子并非乱吹,她小时候跟着仙姑学了点唱大戏;说乐理略懂一二也绝非大话,军训吼两句真不是什么事儿。她偶尔还会用丹田说话。
季晓桐还没走,听到那句“蛮讨厌的”,更是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感觉面子上过不去,且她聊起电话来完全无视他,他一时极为不快。他从未被人这么忽略过,还一次性被忽略得这么彻底!
再一瞧几个兄弟也不急着走,都含着笑待在一旁准备看戏的模样,他索性冷着脸在一旁等,看她嘴巴里会放出什么毒箭来。
“嗯,男的。”她突然又抬头看了他一眼,“一般般。”
季晓桐有点反应不过来。不用想也知道她在说他的长相,一个不男不女的家伙凭什么对他的相貌有诸多评论?
那夜在酒吧猜拳输了,被指明要亲她一下。那时她穿着宽大的T恤,胸前一点波涛起伏都没有,加上那张脸,俨然一个小伙儿,回来后他恶心了好几天。
后来有好事者将此事放上论坛,时至后来翻了天,才知道她是个女的……但女的又如何?他无丝毫庆幸的心情,女人做到这分上何其失败。
季晓桐不知哪来的火气,不由得瞪她一眼!后者不以为然地瞄他一眼,显然没有再和他纠缠的打算,聊着电话,招呼也没一个就走了。
季晓桐难得无言地愣了愣,竟目送她走远。
几个兄弟突然凑了上来,有一个笑得奸诈,叫着他的外号:“大帅。”随后望着常笑的背影,眼眉一挑:“咱们打个赌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