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琪秦征为主角的小说 周小琪秦征是什么小说里面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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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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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替代的你》小说简介

作者随宇而安最新著作《不可替代的你》在线阅读,小说主要人物是周小琪秦征,这部小说主要内容精选:周小琪,一生酷爱山寨,迄今为止用过的奢侈品,也就是秦征。秦征,有才有财又有材,眼光犀利挑剔,却唯独看上了周小琪。大家都说是她对秦征一见钟情、死缠烂打,然后霸王硬上弓、逼良为夫、奉子成婚,才将他收入囊中。事实却是……某年某月某草丛,他将还在懵懂地看星星看月亮的她壁咚了。然后,春暖花开,吃干抹净;花好月圆,味道很甜。两个千差万别的人,一段“一不小心祸大了”的完美爱情。原来,爱情的样子,就是我眼中不可替代的你。...

《不可替代的你》 第一章 三俗啊!媳妇! 免费试读

沈枫说,在反三俗的年代,我还能活得这么滋润简直是一个奇迹。当沈枫姗姗来迟的时候,我这个奇迹正脚踏奈克、身穿PUMIAO、手拿山寨机,来电提示,一边振动一边放着《最炫民族风》:“永远地唱着最炫的民族风,是整片天空最美的姿态……”

……我发誓我看到至少五个人掏出手机。

沈枫手快地掐断了电话,在看到我之后立刻转身当作不认识。

我将手机塞回包里,慢悠悠地走向她,一只手搭在她肩膀上。沈枫右手抚额,一脸惨痛,“周小琪,我只有逼自己相信你是故意的,才能克制自己不将你人道毁灭!”

“亲爱的枫,凡是国产的,我们都要支持,凡是洋货,我们都要支持山寨。我知道你这种一身名牌英语过八级的人永远体会不了我这种实业爱国人士的高尚情操。”

沈枫无力地垮下肩膀,放弃跟我斗嘴,拖着我的手直奔妇产科。

“你们家秦征呢?”在妇产科外排队的时候,沈枫双手叉腰,横眉怒目地问。

我做小媳妇状,哀怨道:“他今天有会要开,不能陪我,亲爱的枫,幸好还有你啊……”

沈枫别过脸,骂了句三字经,然后才回过头来看我,“周小琪,你是故意怀上的吧?”

我就知道他们都不相信我……我真真以为“杜雷斯”只是“杜蕾斯”的另外一个翻译版本,哪有山寨的还卖那么贵的?平生唯一一次真心想崇洋**买正版,结果还是习惯性中招了。

我和秦征本来说好三十岁再结婚生子,结果因为这个小小的意外,把原计划提早了五年。

“秦征没让你打掉孩子,还算有良心了。”沈枫对秦征不太感冒,虽然她也承认,一表人才天之骄子的秦征会选择和我在一起,不是眼睛瞎了就是心肠太好、扶贫救灾。她这么说是无视我当年辛辛苦苦追求他所付出的努力了,我效仿愚公移山,锲而不舍终于融化了那座冰山,我容易吗我!

“枫枫,你对他有偏见。”我摆了摆手指,“他不是草菅人命的人。”

里面医生在喊我的名字,沈枫推着我进去,无力地说:“你们两个,一个比一个瞎!”

医生检查一番之后说没有问题,又说了些怀孕三个月内的注意事项,我高中毕业后第一次这么认真听课,努力把他的话都记了下来。

出了医院,我请沈枫去潮福楼吃下午茶,一路上,沈枫对我的审美品位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批判。这回轮到我放弃对她解释说山寨有多么可爱了。

“就算是为了孩子,你也该改一改吧?你们家秦征怎么受得了你的来电提示……”直到菜送上来了,她还在说。

我促狭一笑,“那个**是专门为你而设的。”

一巴掌当头盖下,沈枫咬牙切齿地捏我的脸,“死丫头!”

“沈枫、周小琪?”旁边传来一声惊呼,沈枫立刻收了手向那边看去,愣了一下,“卫翼?”

卫翼!

我手一哆嗦,艰难地转头看向来人。

“真巧,在这里遇到你们。”卫翼看上去似乎变化不小,比上次见他的时候成熟了许多,举手投足间都是成功人士的气度。

“是啊,真巧。”沈枫微笑着点点头,“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卫翼在大二的时候就出国当交换生了,毕业后又继续读研,算起来上次见到他已经是四五年前了,难怪变化大。

“刚回来不久,我申请调回国内了。”卫翼说着侧过脸看了一下角落方向,笑着伸出了手,握住款款而来的美人,“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女朋友,白薇。她们是我的大学同学,沈枫、周小琪。”

我用我很三俗的眼光对她扫描了一遍,得出四个字的结论:冷艳高贵。

“幸会幸会。”我伸出手握了一下她的手,手感不错。

卫翼又说:“我们还有事要先走,不如留个电话,下次再联系。”

三个人交换过电话后,卫翼就领着他的女友离开了。

“喂……”沈枫戳了戳我的手臂,“你有没有发现,卫翼的女朋友和你长得有点像?”

“啊?”我摸了摸脸颊,忧伤地说,“你这是在变相骂我吗?我不觉得自己长得冷艳高贵……”

沈枫白了我一眼,“人家那叫知书达理,她如果是原版,你就是有瑕疵的山寨!我倒不是开玩笑,她看上去确实和你有几分相似,只不过你脸圆一点,眼睛也圆一点……卫翼到底是对你余情未了,还是审美观几年如一日啊?”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我艰难地说。

沈枫总说她不明白,我周小琪有什么魅力让X大两大系草为我神魂颠倒,一个被绑定了终身,另一个伤心之余远走他乡。论长相,我虽说也是系花之一,但胜在圆润讨喜,比学生会里几朵金花还差了一点;论才情……还是别论了,太伤感情。

那时大一刚入学,军训过后基本上是把各个系的情况都打探过了,秦征和卫翼被誉为经济学院的两颗明珠,另外还有七朵金花什么的,我也没太注意,只是觉得秦征这个名字有些耳熟。后来他作为学生代表上台讲话,衣冠楚楚迷倒了一片女生,我这才恍然大悟—千万里迢迢,他乡遇故知了!

秦征定然是不认识我的,我却是听着他的名字长大的。每次我考试考砸,我妈就会揪着我的耳朵说:“你看看人家秦征,又是省第一,拿奖学金,你你你……你竟然挂了三科!”

我龇牙咧嘴,泪眼花花,“他是秦征嘛……”

秦征是天才嘛……

我妈痛心疾首捶胸顿足,“秦征怎么就不是我儿子啊!”

我只敢小声说:“那他妈也不是我妈啊……”

他是七中的神话,我是五中芸芸众生不起眼的一个,同样是重点中学,我上高中要交择校费,他却是人家花钱请他去念。我高考发挥超常,考进了X大的英语系,原以为他那样的神话应该去清华北大港大,却没想到他会选择X大的会计系。

因为录取名额有限,我们那地方考来X大的人少之又少,我一见老乡登时泪眼汪汪,没脸没皮地贴上去认亲,结果人家一个冷眼过来,理也不理我。沈枫说她要是被帅哥那样对待,绝对一头撞死,也只有我这样的人,就算撞死,也选择往帅哥怀里撞。

最后秦征是被我的诚心感动认了我这个老乡,还是被我的黏劲吓到忍了我这个牛皮糖,实在难说得很。不过一开始我确实没对他抱有什么不良心思,明明也是他先主动吻我来着,不知怎的全都说是我霸王硬上弓了他!

这些人,太太太以貌取人了!

至于卫翼,我更是没怎么正眼看过他,直到某天他突然说请我吃饭,又在餐桌上突然向我告白,我才慢慢地傻掉……

彼时我正吃着麻辣火锅,不怎么浪漫地满脸通红、涕泪交加,伸出手抽了一张面纸擤鼻涕,忽然听到他说:“周小琪,你愿不愿意当我的女朋友?”

那鼻涕险些让我倒抽回去。

但我还是镇定地擦完了,淡定地看着他,抽了抽鼻子,“卫同学,你确定是在跟我说话吗?”

他那温文尔雅的招牌笑容据说有一个连的杀伤力,我没有被秒杀,估计我的实力能抵上两个加强连。

“确定,肯定。”他眼里含着笑意,好像挺有自信的。

我继续伸筷子,动作很快地扫了一堆食物到碗里,慢吞吞地说:“我能不能晚点再回答你?”

他了解地点点头,“是要给你点时间考虑。”

“是啊,至少等我吃完。”我狼吞虎咽之后,打了个饱嗝,说,“我觉得,咱俩不太合适。”

卫翼沉默地垂眸,看着空空如也的锅底,又缓缓抬起头来看我,嘴角抽搐了一下,“周小琪,你是不是担心拒绝了我,我就不让你把菜吃完了……”

被他说穿了真相,我有些面热,不大好意思地摸了摸耳朵,“那什么……这个嘛……其实……我吃得也不多……大不了下次我请你好了。”

卫翼苦笑了下,“结果还是比不过秦征。”

我愕然看着他,心里想着关秦征什么事了。然后又开始回忆我和卫翼的交集,只记得第一次是在社团纳新的时候,我接待了他,那时要记录名字,我就问:“同学,你贵姓啊?”

“姓卫。”

“卫什么?”

他顿了一下,有点纠结地说:“因为……我父亲姓卫……”

沈枫表示,和我说话,很容易拉低自己的智商水平,所以经济学院的两颗明珠都在遇到我之后蒙尘,甚至有一颗就这么漂洋过海了。

我总觉得卫翼的走跟我没多大关系,小说里那种爱得要死要活的情况没出现过,他应该只是为了自己的前程而选择了当交换生,但是那些女人都把卫翼离开的责任推到我身上,这么说对我委实不公平。

看看,人家现在衣锦还乡,还带了个女朋友回来,风光无限啊—这证明他的事真没我什么事!

我这么跟沈枫说,她就掐了我一把,“你就继续撇清关系吧!”

郁闷……

我一边吃着凤爪,一边发送怨念。

沈枫送我回到公寓楼下这才离开。我看了看天色,估计秦征也快回家了,路过保安室的时候顺便取了信件和报纸。

大学毕业后,我就和秦征同居了,在一个不错的地段租了套房子,离我们上班的地方都近。三室一厅,一开始是一人一间房,一间书房,后来稀里糊涂的,就空了一间房,添了一张双人床。

秦征在证券公司上班,工资虽然高,但工作强度很大,我在报社工作,上班摸鱼,下班当**主妇,信奉“钱不在多,够用就好”,过得也很滋润。

唯一有点遗憾的就是还没领结婚证,对此沈枫也表示不满,不过她又说了,这年头离婚也容易,结不结婚没什么差别,尤其是秦征那样的绩优股,有才有财又有材,一群女人垂涎着,要是真打定了主意踢开我,就算结了婚也没用,到时候我离过婚,迅速贬值,他却升值,对我来说更是个悲剧。

唉……沈枫对我真是太太太没信心了。

我把从潮福楼打包来的饭菜放厨房,把秦征的信件放客厅的桌上,然后就进屋洗澡了。

待我出来的时候,听到厨房里有声响,就知道秦征回来了。

夏末正热,我穿着长T恤,遮到大腿,踩着拖鞋进了厨房。秦征的西装外套搭在椅子上,餐盒已经空了,他正在看信件,眉头紧锁,削薄的唇微抿。

“怎么了?股市崩盘了?”

每次看到他这表情,我都是兴奋地问这句话,然后他会勾勾唇角,说:“让你失望了,没有。”

这次他却不是这反应,而是默默地把信折好收起来放在一边,而后回过头来看我,面上虽有些倦色,眼神却还算柔和,“今天去医院了吗?医生怎么说?”

我走过去坐他膝上,习惯性地往他怀里一缩,“没事,就提醒一些要注意的事项。”

秦征的下巴在我头上轻轻蹭了几下,“我最近很忙,你自己注意点儿。不然把工作辞了吧?”

“不用,还早着。”我回抱着他的腰,想起高中时的班主任,“我们高中班主任九个月肚子都来上课,差点就生在教室里了。”

秦征闷笑一声,“你要学她吗?”

“一个人在家里无聊,在报社有人说话打牌。”

“好,随你。”秦征亲了下我的面颊。我看他很累的样子,也不缠着他了,“我洗澡水放好了,你去泡个澡吧。”

泡热水澡能驱除疲劳,他夜里睡不太好,泡个热水澡倒也有助睡眠。

我站起身,他取了信件就回房间了。听到浴室的门关上,我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那信好像是老家寄来的。

我和秦征毕业后就在X市找了工作定居。我老家有弟弟孝敬双亲,他们对我能攀上秦征这棵大树表示十分惊喜,简直是不信了,直到过年的时候我领着秦征回家,他们才算接受了这一现实。所以他们说夫唱妇随,跟着秦征走总没错,秦征要做什么,我跟着就是了。刚上大学的时候,我妈是说“跟党走”,后来就变成“跟秦征走”了。我说那秦征的压力多大啊,他都取代党在我妈心中的地位了。我妈拍了我一巴掌说,人得有信仰,她的信仰是党,秦征就是我的信仰。我一边为我爸叫屈,另一边想信仰这种东西我也有啊—如果自恋也算的话。

至于秦征家里人,就跟我爸妈的态度差不多了。如果自恋也是一种信仰,那只有他有资格拥有这种信仰了。

他们家人对我这个准媳妇倒也算满意,他们本来还怕秦征找个不通老家方言的南蛮女,结果找了个同乡,而且一查地址还是同个小区的,菜市场上三天两头碰见,登时很是欣喜,给我封了个红包,这么说我也算半过门了。

这会儿老家来信是什么事呢……

难道出大事了?

应该不会,要是出大事打电话不就成了,什么年代了还写信这么复古。可惜当时没注意看,秦征又把那信锁进抽屉了。

秦征从浴室出来的时候我正玩游戏,他走到我身后,右手将手机从我手中抽走,二话不说关了游戏,沉着声音说:“你还说自己知道照顾自己?你是孕妇,不能整天沉迷手游。”

秦征作为家主的权威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我只有做小媳妇状哀哀凄凄地哦了一声,乖乖上床睡觉。他却自己开了笔记本—下班还要工作。

从事证券行业有一点很让人蛋疼,那就是几乎二十四小时不打烊,东半球的股市收盘了,西半球的股市又开盘了,今晚欧洲发布一则什么新闻,第二天一早美国开市就发生剧变。秦征的工作我不太了解,不过我们报纸也有财经版,和他在一起后我也会关注一下,结论是—还是不懂的。我拿着报纸回来向秦征请教后,他很不屑地别过脸,“别说你不懂,就是写的人估计都不知道自己在写什么。”

他说我们那家报纸只有日期准确无误,我觉得很伤情,但又辩驳不了,因为这是事实。

他聚精会神地盯着屏幕,镜片上映着一片红红绿绿,狭长的双眼稍显锐利冷漠,但睫毛又过分浓密纤长,在挺直的鼻梁两侧投下淡淡的阴影。小时候我妈常教育我:“男人帅有个屁用,能当饭吃吗?最重要的是会赚钱啊,就像你爸一样。”

那时候我心想:我觉得爸爸挺帅的。

后来变成腐女我想:男人帅确实有个屁用。

再后来喜欢上了秦征后我又想:男人帅确实能当饭吃,至少能吃软饭。我要有钱都包养了秦征,不过我没钱,而且差不多沦落到被他包养了。

“看够了吗?”秦征薄唇微翘,虽是盯着屏幕,却用余光扫了我一眼。他到底是习惯我这样一眨不眨盯着他看了。

“我无聊啊……”我的手摸啊摸啊地摸上他的腰,揽住了,“你不让我玩游戏……”

“你果然很无聊。”他对我进行惨无人道的打击,“有时间玩游戏不如看看孕妇应该看的书。”

“还早着……”我打了个哈欠,“改天再去买吧。”

“你先睡吧,听说孕妇都嗜睡。”他的手指在键盘上飞快移动,嗒嗒敲着。

我忽地想起件事,仰头看着他的下颌说:“我今天遇见个老同学,你猜是谁。”

他显然没心情玩猜谜,直接问:“谁?”

我撇撇嘴,登时觉得有些没劲,“卫翼。”

键盘声戛然而止。

片刻后,又恢复了。

秦征淡淡道:“哦,是吗?”然后再无他话。

“他说他调回国内工作了,还有个女朋友,真是冷艳高贵啊……”至于那句跟我长得像我就不说了,省得秦征多心。

我窝在他身边,闻着他身上传来的男士沐浴露的香味,渐渐有些困了,之前想过要问他老家的事,再想想还是算了。

我怀孕的事也还没有跟爸妈说过,因为一开始担心秦征不想要这个孩子。毕业的时候我们都二十三岁,还是纯洁的男女关系,虽然同居,却也只是保持着精神上的交流,最多就是他被我推倒狼吻,吻得气喘吁吁然后各自洗冷水澡。

沈枫知道后,说这事情很不正常。上帝对每个人是公平的,所以可能看似完美的秦征,有着不为人知的难言之隐,然后她进行了惨无人道的猜测。那段时间我每每看到电线杆上贴着的小广告,都会虎躯一震,惊喜地喊道:“啊,秦征的病有救了!”于是引来无数人侧目。

“和男朋友交往两年,现在同居,一直没有**,正常吗?”

这个问题,我问过天涯,问过知乎,问过百度,八成的人表示不正常,一成的人趁机调戏,还有一成人丧心病狂地马克—这种帖子马克个屁啊!总之结果显示,秦征很有可能有某些方面的疾病。

我怀着悲痛的心情对他的病状进行了深入研究,连上班时间都在研究,结果被主编发现了,一开始她对于我的怠工行为很是震怒,但了解事情真相后又对我报以万分同情。一个中老年妇女的八卦能力是无限的,这件事很快传遍单位,群策群力,集思广益,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我感受到了生在红旗下,沐浴在党恩里的温暖—这件事最后传到秦征耳朵里才算完。

在一个不怎么浪漫的夜里,他咬牙切齿地吻我,野蛮地占有了我,我嘤嘤哭泣,拼命认错。对于他名誉受损一事他保留一切追究权利,我表示所有的债都肉偿,利滚利也可以,只求能分期付款,一个晚上真的付不完……

第二天我请了一天的假,然后又穿了一星期的长袖高领。

实践也是检验真相的唯一标准,在我一副被人榨干的可怜模样下,所有谣言不攻自破。那个中老年妇女主编本来还指望从我的悲剧上得到些平衡,结果看了我家男人不但年轻有为有才有貌,还“十分能干”,她顿时更年期综合征发作,把我往死里折磨。

唉……

往事不堪回首,好歹算是熬成小米粥了。

秦征本不是重欲的人,却是我比较贪欢,但撩拨的结果又往往不受我的控制,我只能每周末去爬山提高体能了。

真不知道他一个坐办公室盯电脑的人哪里来那么强的战斗力。

他原说,之所以没有碰我,是担心我不愿意发生婚前性行为,而他又不准备在二十八岁之前结婚,后来是被我逼狠了……男人要拼事业,我很能理解的。从刚毕业的时候月薪八千多,到第三年打包年收入两百多万,他的顺风顺水背后付出了多少,我都是看在眼里的。他不想那么早结婚,我也不会逼他。他说三十岁再要孩子,我也同意……

结果就因为一个山寨安全套,不小心搞出人命了……

刚得知自己怀孕的时候,我想死的心都有了,立刻表示我没有外遇。他僵硬了片刻,把我抱进怀里,咬着牙说:“我知道,你没那胆子,也没对象。”

我枕着他的肩窝无语泪流。

最后查出了真凶,他把抽屉里的安全套扔进垃圾桶,很是无力地吼我:“周小琪,你有完没完,连安全套你都买山寨的!”

我抹抹眼泪,弱弱地说:“不然……我打掉?”

他僵了一下,最后摘了眼镜,揉揉眉心,叹了口气说:“我怎么会让你打掉……”

看他的神色,我自觉地靠进他怀里蹭了蹭,“不然你说怎么样好……”

他环着我的肩膀,轻轻揉握着我的肩头说:“等忙过这阵子,我请个长假,我们回老家把婚结了。”

我始终觉得沈枫对秦征所有不好的看法是偏见。

我家男人真真是挑不出毛病啊!

他是冷漠,那是对旁人的,对我热情如火—专门指床上。对敌人如秋风扫落叶,对自己人如春风般和煦,爱憎分明,很有原则。

沈枫嗤之以鼻,说:“我就没看出来他哪里对你如春风般和煦了,二月春风似剪刀吧!”

唉……

有外人在的时候,他是别扭冷漠了一点,但我想那只是因为他闷骚,只不过有时候闷多一点,有时候骚多一点。

第二天是星期二,我前一天请了假,星期二就要回去上班了。早上起来煮了粥和秦征一起吃了,然后一起出门去上班,在交叉路口分别,他还嘱咐我小心点—谁说他冷漠不会关心人来着!

和他这么过一辈子,我挺愿意的。

回到报社,两三个八卦的女人就围了上来。

“听说你怀孕了?”韩可盯着我平坦的小腹,“真的假的啊?”

我回自己位子上坐下,“这事真真儿的!”

几个女人围着我问东问西,主编一来,立刻作鸟兽散,只有韩可和我的办公桌相邻,跟我眉目传情。

“周小琪,我希望你不要把私人的事带到工作上来。”主编抬了下她的黑框眼镜,扬着下巴说道。

我很孙子地毕恭毕敬说是。

“等一下,你来我办公室找我。”说完这句话她就飘然远去。以她那体型那腰围,要做到飘然写意实在有高难度,但她做到了,我很是佩服,以至于忘记问她等一下是等多少下……

想了想,我还是直接尾随上去了。

“周小琪,我记得你是X大的吧。”

“是。”我档案上都写着嘛。

“下星期,X大九十周年校庆,你去做个专访吧。到时候一定有很多名流到场,你记得多采访几个,一定要知名度高、有影响力的!”主编下达命令。

“明白,收到!”我继续毕恭毕敬,当个职业孙子。

她对我的态度还算满意,点了点头让我出去。

一出来我就垮了。

校庆啊……真是伤自尊,去的人都是精英名流,估计只有我是菜鸟去采访人。不过自尊这种东西,伤啊伤啊的也就习惯了,在倒追秦征的那些年岁里,自尊千疮百孔,百折不挠,越挫越勇……

“怎样,主编骂你了?”韩可倾过身来打探消息。

“没,让我去X大做专访。”我百无聊赖地继续摸鱼。

“好差事哎!到时一定有很多精英名流,钻石王老五!”韩可双手交握,一脸憧憬,又瞥了我一眼,凉凉道,“你已经有一个了,而且还大着肚子,肯定是不稀罕的。”

“贪多嚼不烂。”我一边吃零食一边说,“要一心一意,四个字,坚持到底哦哦哦……”

韩可一巴掌捂上我的嘴,“吃你的吧,唱什么歌!”

我哀怨地瞪了她一眼,想当年,我也是麦霸,只要我一抢到麦,就没人再敢跟我抢了—都跑光了。

中午吃饭的时候我打了个电话给沈枫,她毕业后和人合伙开了家英语培训机构,现在步上轨道,钱赚得不少,也不用事事躬亲,她悠闲得很。

“枫枫,校庆你会去吧。”

“嗯,收到请柬了。”听那边的声音,沈枫应该是在健身房。

唉……我没收到请柬……

“我们一起去吧,下周末。”

沈枫嗯了一声,又问:“你们家那位不去吗?他应该也收到请柬了吧。”

“是啊,可是他肯定不会去的啊,他最近很忙很忙啊……”我唉声叹气。

“那你去做什么?”沈枫疑惑地问。

“报社让做个专访,我想说实在不行就访问你吧。”

沈枫嗤笑一声,“得了吧,还不如专访你家那位,近水楼台呢。他可是全国榜上有名的分析师,年轻有为啊。”

“他肯定不会同意的……”想也知道,他最讨厌这种事了。

“我猜也是,就那张扑克脸……那就星期天早上我去接你吧。”

沈枫说话做事素来雷厉风行,十足女强人。我就不行了,沈枫说我软绵绵的,推一步走一步,让人恨不能蹂躏一番。

我又让沈枫帮忙调一份这次X大受邀校友的名单,这对她来说是举手之劳,她应下了,说下班后来接我的时候一道给我。

挂了电话,韩可摸到我身边,眼红地说:“真羡慕你啊……”

“羡慕我什么?”我疑惑地转头看她。

“X大毕业啊,虽然我很怀疑你是怎么考上的。不过有很多X大的朋友,人脉比较强。”

人脉……我倒是没想那么多,不过我的人脉也不怎么样吧,认识的人是挺多,但是真正交好的却寥寥无几。

“话说回来……”韩可鄙视地看着我的手机,“你老公那么有钱,你为什么还用部山寨机?换一部吧,看着蛋疼。”

我叹了口气,殷殷解释:“你不知道,山寨机功能很强大,外形很醒目,你只需要用买座机的钱就买到一部相当于最新款iPhone的手机,平时可以打电话玩游戏,关键时候还能当砖头防身……”

“周小琪,你还是继续吃饭吧。”韩可面无表情地转身离开。

为什么我一说话就有人叫我吃饭……

秦征每次看到我的手机也露出那种类似蛋疼的表情—其实我不知道真正蛋疼是什么表情,不过假设是这样吧。他也委婉地劝我换一部手机,我只能委婉地表示自己很三俗,就喜欢功能强大价钱强大外形强大的山寨机,并且补充一句,就像你一样什么都很强大。他沉默了片刻后,终于还是说了那两个字:“随你。”

山寨文化博大精深,我曲高和寡,他们体会不了,我也就不勉强了。没有人知道我看到PUMA的商标被换成飞天小猪猪的时候有多么惊艳,那圆润的体型,流水的线条,奔放的四个蹄子,无一不震撼着我的心。后来又有了猫叔3D版的PUMIAO,更是一大突破。

我们淫民有智慧,我们淫民有力量啊!

感慨完毕,下班了,回家。

沈枫开着车到报社门口接我,我事先跟秦征说过会和沈枫出去吃饭,让他自己在外面解决了。

“枫枫啊,其实我觉得你该找个男人了。”我一边系安全带一边说。

她油门一踩上了路,嗤笑说:“你一怀孕就当自己是过来人了?”

“没……这不是至少能找个男人陪你吃饭嘛。”我善意地说。

“少来,一个人逍遥自在。爱找男人找男人,爱找女人找女人。”沈枫转了个弯,“吃货,晚上吃日料怎么样?”

“你请客,你做主。”我闭着眼睛靠在椅背上,叹了口气,“你这车坐起来真舒服。”

“哪能跟你家男人的比啊。”

“我家男人没你有钱。”

沈枫哼了一声,凉凉道:“周小琪,你一定不了解你们家的财务状况。”

我睁开眼睛看她,两眼放光,“难道你知道?”

“道听途说加理性推测,秦征在汇市和股市至少获益八位数。”

我很是费力地掰着手指数:个,十,百,千,万,十万,百万,千万……

我咽了下口水,“我以为他的收入只有两百万……”

“那些只是基本收益。我一个朋友也炒股炒汇,知道点底。听说之前秦征大量沽空澳元、英镑、欧元,一比一百的杠杆下,赚了至少几百万。后来又在低点反向操作,现在美元那么弱,澳元兑美元最低曾到0.61,现在已经快1.1了,你说他赚了多少,真是闷声发大财啊……”她说着鄙视地瞥了我一眼,“只有你这种傻瓜才会什么都不知道。”

我泪流满面地挠窗,“他没告诉我呀……”

“估计是觉得告诉你也没什么用,有那么多钱,你照样用山寨机。秦征眼光很毒,唯一看错的就是你,你品位低下,唯一看对的就是他。冤孽!”

我觉得沈枫说话太毒了,让人委实伤情,于是决定还是保持沉默。

在料理店我翻了请柬名单扫了几眼,果然有几个如雷贯耳的大名,还有那些挂在教学楼上的名字……我想起我们那高中,三栋教学楼都被冠名了,后来又被冠名了一个体育馆,唯一没有名姓的是据说花了八十万盖的公共厕所。高中那三年,八十万就成了厕所的代名词。我们历史老师几度表示,学校面积有限,再加盖是不可能了,好好努力,以后能回来给八十万正名。

所以以后同学要上厕所就会说:“喂,下课一起去周小琪吧……”

还不如死了算了!

名单上除了那些如雷贯耳的大名,还有些十分眼熟的。

“卫翼也去啊。”我顿了一下,“他现在做什么?”

“这个我不太清楚了,要不要打个电话问问?如果够大腕的话,采访他会比其他几个简单得多。”

沈枫点了菜,掏出手机作势要打,我拦住她说:“算了算了,不要这么麻烦,到时候见了再说。”

沈枫斜睨我,哼哼笑道:“周小琪,你很在意啊?”

“在意什么?”我眨眨眼睛。

沈枫笑而不语,“吃菜吃菜。”

我不是很喜欢日本料理,比较热爱辣死人的火锅,吃得一把鼻涕一把泪才算完,但是沈枫那种娘们儿显然不能理解我这种爷们儿的情怀,总是搞一些小资的做派,对此我表示鄙视以及鄙视。

秦征对食物倒是不挑剔,在家里的话一向是我煮什么他吃什么。我的手艺不算好,但也不差,一开始煮砸过几次,他尝了一口,也不勉强自己的胃,默默吐出来,擦了擦嘴。后来成功从猪食上升为人食后,他就给我面子吃下了。

不过我仍喜欢拉着他去吃麻辣火锅,我们那地方的人怎么能不会吃辣呢!他倒是能吃辣,但还是吃得很优雅,眉头紧皱,深呼吸着,额上布着层细密的汗,白皙的脸上一片绯红,淡色的薄唇色泽诱人,着实是秀色可餐……

大一的时候我跟他套近乎只是看在同乡之谊上,如今回想起来,很有可能他自作多情了,也有可能是我的表达方式太容易让人想歪。那时候学校外面开了家正宗的麻辣烫,我很热情地邀请了秦征一起去光顾,第一次星期一他说要上课,第二次星期六他说有社团活动,第三次星期天他终于忍无可忍答应我了……刘备三顾茅庐也不过如此吧。

我在各自的碗里加了满满三勺辣椒,一整碗红艳艳的像火在烧,映得他的脸色很是好看。我还有些心虚地问:“你是不是不能吃辣……”

他眼角抽搐了一下,淡淡道:“还好。”

然后我热火朝天,涕泪满面,他面颊绯红,眼角潮红,我就愣愣地就着他的美色吃得食不知味。他发觉我盯着他看,挑了下眉梢,微哑着声音说:“看什么?”

我盯着他艳色的薄唇,傻傻说了句:“我突然发现你看上去还挺好吃的。”

他听了,手抖了一下,默默地低下头,假装没听到。当时我很是一厢情愿地以为他害羞了,跟沈枫一说,沈枫表示她完全能理解秦征“无语”的状态。

“敢这样明目张胆、理直气壮调戏秦征的,估计X大只有你一个。”沈枫很是敬佩地看了我一眼,“周小琪,你真是奇葩。”

直到很多年以后,我在天涯混熟了,才知道“奇葩”真不是什么夸人的话……

我和沈枫吃完日料又去逛了趟晓风书屋,买了几本孕妇必看的书。我特意问了下导购员:“有没有孕夫看的书?”

导购员抽了下嘴角,“孕夫?”

“就是孕妇的老公。”我如此解释。

沈枫推着我走,“你以为你家那位会有空看这些书吗?周小琪,你要学会照顾自己。”

有那么一刻两刻的,我心酸了一下。这话,我上大学的时候我妈跟我说过,秦征好像也跟我说过,现在沈枫也这么说,天下之大啊……没人愿意照顾我吗?

提着书袋回到家已经九点多了,家里灯都没亮,秦征还没回来,我把东西放好后拨通了他的手机。

“喂?”电话那边传来秦征清冷而略微低沉的声音,我一下就听出他喝了酒,声音里带了一丝醉意。

“你还没回家啊,什么时候回来呢?”

“今天有新同事加入,在外面吃饭,我晚点回去,你先睡吧。”

秦征话刚说完,那边就有人大声插话,“秦征,老婆催了吧!”说完哄堂大笑。

我忙说:“我不催你了,你别喝太多,就这样吧。”

他应了一声,掐断了电话。

男人在外应酬,女人总要给他点面子的嘛。我妈在外人面前给了我爸十二成面子,人人都羡慕我爸有个开明的老婆,不过回到家里就彻底证明了什么叫“男主外,女主内”了,一踏进家门,我妈就是女王,我爸对她千依百顺。

成功的男人征服天下,成功的女人征服男人。我妈如是说。

我洗过澡躺上床,捧了本刚买的书做睡前读物,这东西催眠的效果杠杠的,还没翻上两页我就眼皮打架了。关了大灯,只开了盏昏黄的床头灯,我看了下时间大概是快十一点,秦征还没回来。

秦征回来的时候,我已经做过一场梦了,梦到我生了个儿子,因为太可爱了遭人绑架,我抱着儿子逃亡,被全国通缉。我悲愤欲绝,儿子的小手紧紧抱着我的脖子,我从十六楼跳了下来,打开滑翔翼,儿子对我说:“妈,你好像怪盗基德哦!”

然后我就笑醒了……

“做什么梦,笑得这么开心?”我脸上被人戳了一下,那手指带了丝凉意,在我脸颊上流连。

我闻到酒气,睁开眼睛正对上秦征墨黑的瞳仁,流光溢彩。他没有开大灯,仍只有一盏床头灯照着,脱了外套,只穿着件白衬衫,领带被拉开了,扣子解了三个,露出诱人的锁骨,脸上因酒意而呈现淡淡的绯色。

我咽了咽口水,说:“我梦到抱儿子逃亡……”

他低笑一声,抬手按了按额角,“整天胡思乱想。”

他已有三分醉意了,否则平日里不会笑得这么魅惑……

“你去洗澡吧,我帮你泡壶醒酒茶。”我从床上坐了起来,又被他按了下去,两只手扣着我的肩头,那张醉意醺然的俊脸一点点逼近,四目相对,我浑身僵硬。

“周小琪……”

他抵着我的额头,气息灼热,声音低低的,微微沙哑,像猫爪子在人心头轻轻地挠着,听得我瞬间荡漾了,弯起嘴角乐呵呵应了声:“我在。”

“我知道你在。”他低下头,轻啄了一下我的唇瓣。像他那样冷漠得近乎冷酷的人,却有着异常柔软温热的唇瓣。我受不住美色的勾引,回吻他。

作为一个吃货的舌头,它有着超强的分辨能力。我气息不稳地想:这个吻有红酒的味道,有啤酒的味道,靠,还有王老吉的味道!

他咬了下我的舌尖,闷声说:“专心。”

我:“……”

在我的手爬上他的后背,差点脱了他的衬衫后,他却戛然而止,离开了我的双唇,哑着声说:“你睡吧,我去洗澡。”

不负责任的男人啊……

我缩在被窝里,泪流满面地咬被子,这样撩拨了人就去洗澡……

浴室里传来哗哗的水声,我被那一个热情的吻**得睡意全无,回想自己的初吻,好像比现在还更**一点。

大三上学期开学的时候,我们从X大分校搬回了本部。那时候卫翼已经出国了,全世界都知道我周小琪在甩了卫翼后疯狂倒追秦征。我成了女生公敌,他秦征却是受害者。万圣节的时候,依照惯例,各院开派对的开派对,化装游行的也有。沈枫扮成女巫,我被沈枫扮成死神,一身黑袍,手拿钩镰,青面獠牙。

这种无聊又有趣的活动秦征从来不参加,但那一年我却看到秦征一身吸血鬼的装扮,忙兴冲冲地凑到他跟前去,他瞥了我一眼,一声不响地转身离开。我敏感地察觉出他喝了酒,见他有些反常,害怕他是什么东西上身了,急忙尾随。我们学校的湖有个传说,每年都会淹死一个人,那年的名额还没填上,所以人人都有危险。

我跟了一路,直到僻静无人之处,他才停下脚步回身看我,路灯映着他古怪的神色,“周小琪,你为什么一直跟着我?”

“你还好吧……”我咽了口口水看着他,心里想他要真是鬼上身,我要怎么做才能驱鬼。

秦征一脸复杂地看了我许久,又转过身继续向前走。

我急了,忙赶上两步拉住他,“你到底要去哪里?”

他挣脱了,沉着声音说:“跟你有什么关系?”

“老乡,你说这话太不够意思了!”我又死命扒住他,“你还年轻,还有大把的青春,别想不开啊!”

他回头看了我一眼,“想不开?”随即冷笑,“想开了又怎样?”

天才也有天才的烦恼啊!我**地平衡了一下,开导他说:“想开了,我请你吃麻辣烫。”

自打他认识我,那张英俊的脸上就不时出现不符合他冰山气质的抽搐表情。

“周小琪……”他像是轻轻叹了一声,没再说话。

他在草地上坐下,我战战兢兢地陪在一边,仔细打量他的装扮,才发现不是吸血鬼,只是一身黑色西装而已。他脸色苍白,唇色却嫣红,体型修长,面容俊美,看上去确实有几分像《夜访吸血鬼》里的男人。

秦征闭着眼睛,背靠着大树,微仰着脸,眉心紧皱,许久之后才缓缓舒展开来,轻喊了一声:“周小琪。”

我忙凑上前去,跪坐在他身侧,“我在!”

他忽地睁开眼睛,伸出手揽住我的腰,一双清亮深沉的黑眸里闪烁着异样的情绪,渐渐逼近,渐渐柔和,声音里带了丝蛊惑的意味。

“你是不是喜欢我?”

我傻傻地看着他,作为老乡,我自然是喜欢他的,所以也没多想,就点了点头。

他薄唇一勾,右手按着我的后脑勺,仰头噙住了我的唇瓣。我仿佛听到脑中一声炸响,他灼热的气息占据了我全部的感官,后脑勺上的手紧摁着我靠近他,另一只手在我背上游移。我还没回过味来,他又离开了。

“秦……”秦征,我觉得好像有点不太对劲—这句话我没能说完,他翻身将我压在草地上,又一次加深了那个吻。

吸血鬼强吻死神,真重口味啊!

末了,我完全丧失了思考能力,唇舌被吻得发麻,他发烫的脸颊贴着我的颈侧,灼热的气息喷在耳后。我听着他安静的喘息声,四肢酥麻酥麻的,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真正的喜欢。

他覆在我身上,不怎么怜香惜玉地压着我。我呼吸困难,推了推他,“老乡……你压疼我了!”

他闷笑一声,翻了个身,侧躺着抱住我,下颌抵在我肩头,在我耳边轻声说:“周小琪,你赢了。”

“啥?”我茫然地看着他。

他环在我腰上的那只手微微收紧,让我更贴近他的胸膛,“我们在一起吧。”

他说得好像是对我多大的恩惠似的……

我恍惚想起大二的时候,我和他一起吃饭时悲愤地说:“他们都说我在追你!”

他淡淡哦了一声,也没什么太大表示,后来想想,恐怕他心里也是那么想的,还以为我一边豪放,一边又故作矜持。

所以当他用那种大发慈悲、扶贫救灾的态度跟我说“我们在一起吧”,我真想说一句:“我只是把你当老乡,男人和女人之间就不能有纯洁的友谊吗?”

我张了张嘴,看着近在咫尺的俊脸,潮红的眼角、墨染的双瞳、挺直的鼻梁,还有仿佛闪过眼底的柔情,我**熏心了,心脏怦怦直跳,跳得七荤八素,结结巴巴地说:“哦……那、那好吧……”

第二天,当他牵着我的手走进食堂时,食堂的气氛刹那凝滞了三秒钟,然后是一地芳心破碎的声音。

死缠烂打、锲而不舍、没脸没皮成了我的招牌,尽管一开始我对他真没抱什么异样情愫,但说的人多了,我也开始怀疑自己了。谎言重复一千遍都会变成真理,到后来,我也开始真心认为,其实大一大二那两年,我是真的在倒追秦征,而不是纯粹地表达同乡之谊。

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啊……

身边的床位微微一沉,沐浴露的香味掩去了酒气,我习惯性地一滚,落进他怀里。

老乡就这么变成孩子他爸了……

好像,也挺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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