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罗铮蓝雪的小说叫《战狼崛起》,这本小说的作者是丛林狼所编写的都市生活类型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特种兵第一神书】最强兵王,虎视群雄,为国而战,为民出鞘,只有站死,绝不跪生,无怨无悔!这是一本男人的书!这是一部热血的故事!...
罗铮找到一棵大树,大树一侧地势低矮,是天然的战壕,罗铮快速趴下,冷冷的举枪,透过瞄准镜快速寻找目标。
瞄了一会儿,罗铮还是无法确定自己能否射中。
修正了十来次,罗铮还是没底,猛然听到一声枪响,心猛的一跳,条件反射的扣动了扳机。
紧接着,罗铮就看到一个人被击飞出去,心口飙出一抹血箭来。
罗铮估计刚才那枪是蓝雪打的,一个人被打爆了脑袋,其他人躲避的速度飞快,全部隐蔽到树林里不见了。
罗铮知道先机已失,接下来就是玩命了,还好误打误撞的射中一人,死也有个垫底的了。
没多久,罗铮又听到对面响起枪声,知道是蓝雪在和敌人斗法,自己躲在这里有些怯战的味道。
想了想,罗铮决定来个守株待兔,以敌人的能力,不可能发现不了这个位置,以逸待劳,如果能再击杀一名敌人,那就完美了。
没多久,罗铮看到一道黑影出现在前面树林里,用狙击镜快速搜索起来。
但是对方换位的速度很快,落脚点却总是被树遮挡,根本看不见。
“必须想个办法才行。”罗铮背靠大树寻思着,快速观察起周围来。
罗铮想着蓝雪的教导,强迫自己冷静,用心感受着目标的速度和距离以及大概位置,改用家传呼吸之法慢慢的呼吸起来,脑子里不断告诉自己,只有一次开枪的机会。
过了一会儿,罗铮都能听到轻微不可查的树叶碎裂声响,脚步声越来越近。
罗铮很清楚对方的实力,一秒钟对于对方的高手来说,足以做很多事情,根本不可能轻易射中。
“必须以最快的时间射击。”罗铮告诫自己,用心判断敌人的大概方位,耐心等待着。
脚步声越来越近,罗铮预计敌人距离自己不过十来米了。
罗铮一咬牙,闪电般出击,对着敌人有可能存在的位置就是一枪,然后赶紧缩了回去,拔出了三菱军刺准备白刃战。
只是,并不见有人攻击上来,反倒是传来“嚯嚯”的风箱声响。
罗铮惊讶起来,不由探头出去一看,一个人倒在血泊中,脖子上血汩汩往外冒,大半个脖子已经被打烂。
“咦?”罗铮没想到自己运气这么好,居然误打误撞干掉了对方,不由大喜,快步上前。
三菱军刺毫不犹豫的刺进对方心口,搜素一番,找到三个弹夹,两枚进攻型手雷。
罗铮将武器全部带上,猫着腰快速撤离现场,走了两步又停下来,想起蓝雪提到过的诡雷来。
他退了回去,解开对方身上的伪装自己披上,拿出一颗手雷压在对方身下,布置成诡雷,随后朝枪声响起的地方快速而去。
意外杀了一名敌人,这让罗铮豪气顿生。
十分钟后,罗铮看到一个山坡的灌木丛有人开枪,赶紧趴到在地,小心的观察起来。
很快,罗铮发现另外还有一个地方也有人开枪,两人射击的方位一致,由此可以判定两人都在攻击一个目标。
想到这里,罗铮可以肯定蓝雪躲在攻击方位,距离自己两千米有余,距离自己最近的敌人都有一千米开外。
这个距离,罗铮就是想帮忙,也是有心无力,与其这样,倒不如来一招围魏救赵!
想到这里,罗铮马上调转方向,朝敌人营地而去。
十来分钟后,罗铮来到营地附近,爬上一棵大树的树冠。
罗铮通过狙击镜很快发现前面林子里隐藏着许多人,穿着便装,看上去像土匪,和被自己杀死的人装备完全不同,不由好奇起来。
仔细搜查,很快发现人群中那个东方人,正焦急的四处观望,和身边人交流着什么。
罗铮皱了皱眉,这家伙正是蓝雪的目标,叛国者!
蓝雪被人盯死在远处,这些人肯定想不到自己会单枪匹马过来。
这是个好机会!
为了提高命中率,罗铮往前靠近了一些,距离营地大约六百米。
他将枪调整到三连发状态,调整好呼吸,尽可能的让自己放松,手指头慢慢扣上扳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