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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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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爷家的掌事夫人》小说简介

主角是沈清笛崔兰溪的书名叫《王爷家的掌事夫人》,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夏悬创作的古代言情类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女扮男装的沈清笛自愿入九王府,与半身不遂又脾气火爆的崔兰溪相依为命。府上揭不开锅,她独自担起担子,赚钱养王爷,王爷有病,她自学医术诊治。崔兰溪不中用,就由沈清笛来保护他。此处无财无宝,更没有人了解她到底图的什么。豫章故郡,洪都新府,阴雨绵绵的蛮荒之地,她图的不过是个遮风挡雨的家。...

《王爷家的掌事夫人》 第14章 赠玉簪 免费试读

阿笛看他不吃面条,便把面条又给端走,他咳嗽一声,唤她:“你要把面条端到何处去?”

“公子不是不吃么,你不吃我就喂鸡了,前些天买的小鸡仔关了好久,该放出来了。”

崔兰溪拄着拐杖起身,说:“家里贫寒,你竟然拿粮食喂鸡,浪费可耻。”

“鸡也得吃饭啊,不吃饭咋长个,年节咱都吃不上鸡肉。”

崔兰溪瞪得她悻悻地又放下了面碗,冷掉的打卤面也好吃,面里撒了点香油,爽口极了。

崔兰溪吃饱了肚子,觉得自己不能放过阿笛这么好的厨娘,她现在可不仅仅是厨娘,她还是小厮,是护卫,是身兼数职的全能仆人。

阿笛一个女人顶三个男人,能掌勺能洗衣,能种地能搬砖,非常实用。

“喂,阿笛,往后你就是我府上的掌事,你若是听话,乖一点,咱们相安无事。”

“哦,我晓得了,掌事的意思不就是把我往死里用呗,懂了懂了,公子放心就是。”

她很有自知之明。

后院的小鸡仔一从柴房被放出来,满院子乱跑,叽叽喳喳,到处拉屎,崔兰溪一个拐杖挥过去,小鸡仔就翻了个底朝天,阿笛心疼地抱起来抚摸它的肚皮,对公子说:“小鸡仔就是淘气,你大人有大量,别和它置气了。”

“哼,它到处乱拉,本王要把他炖了吃了,就拿白菜炖罢,搁上小鸡仔,加点粉条,不也是一道菜。”

“这可是要养大的,年节的时候咱们杀一只吃,其余的养到明年,马上就可以下鸡蛋了,往后日日都能吃上鸡蛋,给你多补补。”

阿笛把小鸡仔赶到后院去,就在厨房门口,拿个篱笆围起来,不给它们跑出去。

崔兰溪成日无事,拄着拐杖到处晃悠,像是阿笛的小尾巴,阿笛去哪里,他也去哪里。

家中蛇患已除去,那股腥味也散了,阿笛不放心,仍旧在各个角落撒了雄黄,把厨房彻底清洁一番,后院开垦的地又拔了杂草,施肥浇水,好不容易忙完这些事,她洗了手开始准备做腌菜。

崔兰溪躺在院中看书,她坐在井边洗白菜,两双玉做的手被冰冷的井水泡得通红,她不停地倒抽凉气,不停地搓动盆里的白菜,崔兰溪在旁看见,不免说:“阿笛,不能用热水洗么?”

“热水洗的话,白菜都泡熟了,这怎么吃?”

自小养尊处优,他没有生活常识,这一点让阿笛颇为头疼。

比如,早些时候,崔兰溪为了证明他是有用之人,帮阿笛升火来着。

火升了一个时辰也没点着,最后崔兰溪自暴自弃,把引火石扔在地上用拐杖狠狠踩了两脚,骂它无用。

阿笛只能应和他说:“对,对,是引火石没用,你先去歇着,我来教训它。”

崔兰溪还冲地上的石头“呸”了一声才走。

阿笛觉得要培养崔兰溪如何生活有些难,毕竟他一直在宫里长大,年岁也不小了,如今只盼他能生活自理便心安。

当务之急是治好他的腿。

府上有几十本书,阿笛问崔兰溪借了几本医书来瞧,见一张人体穴位图谱,清清楚楚标记着,哪些穴位控制着人的大腿,可以活血通络,帮助提升肾气。

夜里阿笛忙完了,洗了个澡,披散了长发,徐徐来到北屋,崔兰溪还没睡,她便进屋去:“公子,睡前我给你按按腿,这样可以帮你快点恢复腿上的气力。”

崔兰溪斜眼睨她:“才不要,我怕被你按了死穴,按死了。”

她吐舌头道:“我哪有那么笨。”

他懂医术,自己的腿这个样子,是当时来豫章的路上被山匪伤了筋,一直没有好好医治,导致旧伤难愈。

阿笛掇了张小凳坐在床边,崔兰溪斜靠在床头,双腿平放,教她:“我的筋脉断了,你这样的手法是没什么大用处的,不过人体本就是神奇的存在,拥有强大的自愈能力,若是血气活了,哪日筋脉自行接上也不一定。”

“公子武艺高强,怎会被山匪所伤?当时没有其他的护卫么?”

阿笛问。

崔兰溪苦笑:“那些哪里是山匪,而是圣上派来的大内禁军,我武艺再高强也不能躲得过,若是好端端地来了豫章,那些人便会继续跟来,我不残,他们就不会放过我。”

阿笛心内一凛,亲兄弟之间竟然如此心狠手辣,实在不可想象。

“若公子在这里好起来了,能走路了,圣上晓得了会怎么样?”

“他既然留了我一命,那就是希望我活着罢,若我好起来,后果不堪设想。”

阿笛听他说着话,低头看着他的腿,用手掌心的温度温暖着这条软弱无力的腿,长发刚洗,尚且湿漉漉地披散在身侧,头顶的男人伸手握住她的长发,这丫头的长发粗细均匀,颜色乌亮,他用力扯了一下,不见断发。

“公子,你扯我做什么,疼着呢。”

阿笛抗议道。

“你的头发长得真好。”

崔兰溪夸赞道。

“我没离家之前头发更漂亮,离家之后,一路流浪,唯一的一点钱拿去弄名帖了,后来一直乞讨为生,吃的不大好,现在我的头发都有点发黄了。”

他倒是没看出她的头发发黄,上头散发出一股淡淡的皂角味,在幽室里漂浮着,比宫里一两值千金的沉香还好闻。

“喂,阿笛,你是我府里的掌事,往后家计全都归你管了,钱是不是不够用,明儿拿上我的玉簪子去换些钱罢。”

崔兰溪难得过问一下家计,拔下头上的玉簪递给她。

她知玉簪是他的贴身之物,不敢接:“咱们还有些银子,凑合着能过得下去,不需要当东西。”

“你拿了玉簪换回钱,可以多买些肉,本王想吃锅包肉了。”

“那我明儿去买,簪子先不拿了。”

崔兰溪不准备收回簪子,反手一插,插进了阿笛的头发里。

她一愣,抬手摸着头顶那支簪子,温润的触感,该是被他抚摸过千万遍才摩挲出来的,他怎么把这东西给自己,先前还说是贴身之物,自小没有离过身的宝贝。

“公子,怎么把这个给我了?”

崔兰溪笑了笑,他五官深邃,偏生面部轮廓非常柔和,原先总板着脸还不知,现在笑起来,才明白他生的有多好看。

他一笑,她眼里便只有这融化了冰雪的笑容,好像满天的碎玉散开,亮晶晶的。

自从阿笛出现,崔兰溪的脾气改观很多,会笑了,也会夸奖人了,他看不得阿笛总是一脸脏兮兮的模样,不禁劝她:“阿笛,日后在府里,你就别往脸上抹那些灰了,难看极了。”

阿笛脸一红:“我总得出门啊,外头好些坏人的。”

“在府里你就干干净净的好了,出门再说。”

他说。

阿笛点了头,继续给他按脚,这几日他拄拐杖走来走去,腿也锻炼了不少,好像比初见时更有劲了,他自己也能感觉得到,两条腿能稍微动换一下。

“公子,每日要用热水泡脚,若是能泡个热水澡就更好,活络血脉,对你的伤口恢复有好处。”

崔兰溪答应这个要求,往后再冷也要泡澡。

夜已深,她服侍公子睡下,吹了灯出去,回自己屋里躺下时,望着窗外的月亮,又是久久难以入眠。

崔兰溪这几日也想了不少事情,阿笛的出现,仿佛给他的生活点燃了一束光,她脾气好,从不生气发火,处处为自己这个主子着想,那日大蛇袭击自己,阿笛丝毫不犹豫便上前救他,他的触动很大,赠她玉簪,便是表达了自己的感激之意。

他本不想去寻张盎,独自病死在这里也好,府上一直靠她一人,清贫度日,现在来看,还是得去张府走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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