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是死的,活着的人用肢体语言说话。我想起这句不知在哪本杂志上看到的话时,是凌晨两点。我正与一名成功的商务男士,在酒店房间里。他当我是红颜知己,却不知,我的职业,会让所有与我接触过的男人万劫不复!
林小婉阿良作为《暗夜荼蘼》这本书的主角,失眠的玫瑰写的内容很吸引人,是一本不可多得的短篇言情小说了,讲述了:2从酒店出来,我径直去了‘十分粥道’。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夜宵店。每次做任务,我都感觉像是从地狱走了一遭,那怕是酷暑夏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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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酒店出来,我径直去了‘十分粥道’。
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夜宵店。
每次做任务,我都感觉像是从地狱走了一遭,那怕是酷暑夏夜,我也觉得冷。
从五脏六腑丝丝缕缕散发出来的冷。
只有一碗粥,能让我在最短的时间内暖和起来。
我尤其喜欢这里的仔姜瘦肉粥,姜丝带着点辛辣,只一口,胃就暖了。
只要在这座城市,无论多远我都来。
阿良端着热气腾腾的粥过来,语气里带着关切:“又加班到这么晚?”
“嗯。”我笑了笑。
他的手在灯光下和瓷碗一样白。
我缩着手指,觉得自己好脏。
阿良从三个月前开始在这里**,从晚上十点到凌晨四点。
白天,他在一家广告公司实习。
大学毕业,初入职场,正是被现实一点一点磨掉梭角的时候。
每次看到他,我都会想到自己刚刚来C市那会儿。
就像一张白纸。
最后,成了荒诞无稽的涂鸦。
阿良看了眼时间,已经四点零几分。
他取下店员穿的围裙,坐我对面,软软地喊我:“婉姐。”
我们其实差不多大,但他喜欢喊我姐。
我心不在焉地应了声,没底气看他的眼睛。
阿良有一双太过明亮清澈的眼睛,就像一面镜子。
我总担心自己露出原形。
“要不,你换份工作吧。”阿良小声说:“经常熬夜,对身体不好。”
我说我在某家大公司上班,经常加班到通宵,他信了。
我说什么他都信......真是个小傻子......
我一口粥喂在嘴里,若有所思。
“换什么工作?和你一起当店员吗?”
我其实没有嘲讽的意思。
上岸后找什么工作这事儿,我是真的在考虑。
阿良涨着脸,声音低下去:“女生不用那么辛苦。”
我哭笑不得。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如果岁月静好,谁愿意颠沛流离......
“要不,等我攒够钱,我们开家奶茶店。”阿良刘海微卷,凑近看人时,眼睛湿漉漉的,像只小奶狗。
听他说着奶茶两个字,我都觉得好甜。
我莞尔:“好呀!”
阿良就开心地笑起来。
灿烂明媚,阳光一样,我的心瞬间就暖和了。
阿良是这世上,唯一让我感觉到温暖和放松的人。
第一次见他,我刚结束任务。
那次的任务对象是个酒鬼,该做的不做,非拉着我边喝酒边畅谈人生。
我们都憋着劲地想把对方灌醉。
最后喝了多少我不记得了。
只记得再醒来时,我睡在公园的椅子上。
身上搭着有淡淡香味的外套。
头枕在阿良的腿上。
阳光斑驳,晨风清冽而甘甜。
宛若梦境。
就像是平行世界里的另一个我。
过着正常人的生活,谈一场正大光明的恋爱。
就是在那一刻,我决定了上岸。
阿良拘谨地解释:“我在粥店**,见你醉得不轻,怕你有危险,又不知道你住哪里......下次别这样了。”
最后一句,他语气软软的,像棉花糖融化在我心里。
我手搭在眼睛上,认认真真的看他,然后笑开。
“你可真是个好人啊!”
从那以后,我没任务也常在半夜去粥店。
我喜欢看阿良忙忙碌碌的身影,生活就该是这个样子的吧。
而不是像我这样的提线木偶,每个表情动作都是精心设计。
我知道阿良喜欢我。
或者说,只要我愿意,我可以让任何男人喜欢上我。
做我们这行,最简单的基本功就是打动人心。
遇到自我的男人,就夸他捧他。
白手起家的,表达下心疼,他就觉得你是知已。
像阿良这种初入社会的,适当柔弱,适当神秘,你就成了特别。
当然,最关键的一点是,我有一张好看的脸。
就是传说中,披麻袋也好看的那种。
思维乱飞中,我将一碗粥喝得干干净净。
阿良陪我在路边等车时,突然说:“我想把这里的**辞了。”
网友大夜湖点评:看《暗夜荼蘼》这本书总感觉很舒服,前后摇相互应,故事情节很感人,情深处感人肺腑,另人热泪盈眶,悬念叠层,引人入胜,期待快点更新,盼后续。
网友不必在乎太多点评:暗夜荼蘼这文写得真好,不管是整个故事线进展还是各种伏笔和转折都很精彩。但是我觉得这书写的最好的地方是人物刻画,每一个人物都很有自己的特点与魅力,感觉每一个人物都很鲜活,非常令人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