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敖璇璇明成王的小说是《此生妃君不嫁》,是作者棠糖倾心创作的一本古代言情风格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堂堂的王朝公主,被皇兄丢给一个西域霸主和番,成为男人的附属品!...
明成王将璇璇抱下马,来到一条清澈溪流旁。
她居然就这么晕厥过去了!亏他方方还从她挥打马鞭的样子推断她起码有些生命力,没想到……
“原来中土的女人当真是弱不禁风啊!”他发出轻蔑讽语,差点想直接把怀中的文人给丢下溪水,让她冲冲凉,清醒清醒。
然而,她掩盖在浓密发丝里乍现的脸蛋,像块磁石般将他的注意力给吸引住,让他放慢了手上的动作。
把她轻盈的身子搁放在溪水岸畔,他开始研究起她的长相来,眉儿细细弯弯,眼睛长长密密,鼻梁俏俏挺挺,唇瓣红红艳艳,雪白肌肤里透着粉润嫣红,好像是两层精致高贵的薄纱重叠在一起,看来荏弱又娇贵。
他徐缓的以自己粗糙的指腹轻轻碰触了一下她的面颊,好像掐得出水来似的柔嫩,也像他曾经拥有过一块来自中土的丝绸,那种细柔的触感简直美好得不可思议!
原始的西荒天地让明族人向来只有为了明天的基本生存权,绷紧神经来作战,如今他眼前居然出现一个奢侈珍品,让他无法粗心随性的去破坏槽蹋!只想留在身边保存收藏。
他盯着她完美的脸蛋好半响,瞧得都出神了。
他一点都不喜欢她的眼帘还是紧闭着的,所以,他照着原先的主意,仔细的帮她解下身上的首饰衣物,免得等会儿下水后全浸湿了。
首先是她头发上的那根古铜色发簪,都已经歪歪斜斜了,难保不会被水流冲得不见踪影,突然明成王国利的眼神开始研究起这根看来毫不起眼的发簪……
“这绝对不是一根普通的簪子!”他低呼一声。
那是由纯度极佳的白金钢淬炼成的,插人发中掩藏的一端锐利无比,简直可比拟一把袖珍的利刃。
“随身携带兵器的女人?”他沉吟着。
晤!看来他必须对这位璇璇公主另眼相着哪!
明成王的兴致全被勾引上来了,“她身上的机关不会只有这一个吧?”
仔细搜遍她的全身,每每找到一件,“特殊用途”的女人饰品,他嘴角的笑痕就更咧开了一些只有独具匠心又勇气十足的女人才能想得到这些点子。
他终于忍不住张开嘴开怀畅笑,那样豪迈爽朗响彻天际的笑声,让溪畔中蛰居躲藏的几只水泽地爬虫纷纷奔出洞穴,四处逃命去了。
敢这样全身上下满防御武器的女人绝对不是弱不禁风的,璇璇公主看来瘦弱,但是她的胆识却鲜少有女人能比的!
她会吓得晕厥过去?他嗤哼着,心里颇为怀疑,然而,令他想不明白的是,她为何必须这样全身戒备呢?
她的随身物中,只有那一块轻纱罗帕让他瞧不出特殊之处,上头绣了一对看来像是水鸭的动物,旁边还密密麻麻写了不少文字。
什么东西嘛!不过,会让她揣在怀里,可见她对这绣帕重视的程度,他忍不住搔搔头,弄不明白一条毫不起眼的手巾有什么意义呢?
除非重点是在那些像蝌蚪般歪七扭八的文字—一哼!明成王撇撇嘴,把这块绣帕会置在一旁。
为了搜查她的身,他已在不知不觉中褪去她全身的衣物。
明成王困难的从喉头发出咕哝诅咒声,“该死的!璇璇公主,你太缥亮了!”
细敷凝滑的肌肤、现窕娉婷的身材曲线、盈盈不及一握的腰肢,与明族女人的粗壮高大完全不同。
他的目光直胶着在她的身子不放,他的下半身也开始蠢蠢欲动,他想马上要了她—一
他猛然收回想落在她身子的大手,记起昊天王朝那边好像还有一种无聊又多余,叫做结婚仪式的步骤!
“该死的!”此刻最需要酒醒的是他自己,冰凉的溪水正好可以浇息他一身的躁热。
他飞快的脱去身上的衣物,拿自己的毛皮裘衣胡乱的裹住她洁白无暇的同体,在第三句“该死的,”一出口后,便投人清澈冰凉的溪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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