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宠新书《明末乞丐皇帝》是梦里捉鬼所编写的穿越重生风格的小说,故事中的主角是秦宇孙可望,书中主要讲述了:大明崇祯十年。襄阳府,谷城县外。时值中夏,火辣辣的日头就如毒蛇一般,舔食着大地万物。惨烈的厮杀,足足持续了三天。由于缺乏攻城器械,十余万义军始终无法攻破县城,反而伤亡惨重,战死饿死的已达到了两万之数。...
“小子,你说你有破城良策,可是真的?”
“是的大王,小的确实有法子破城。”
秦宇赶紧回答道,将轻松两个字却是漏掉了,他肯定眼前这家伙,绝对就是明末两根搅屎棍之一。
八大王张献忠。
而他身边的那四名青少年,八成就是他的四位义子。
孙可望,李定国,刘文秀,艾能奇,当然现在多半还跟着姓张。
“快说,是何办法?”
张献忠虎目一亮,带着些许的期待。
半个多月前南阳那场大败,老兄弟折损了十之七八,他自己也受了伤,如今谷城又久攻不下,士气可谓是跌落到了谷底。
“大王,请问军中是否还有火药?”
“火药?”
“哼!你的法子莫不是用大炮轰城?”
张献忠脸上一片失望,语气骤然严厉起来,握刀柄的手都紧了紧,若有大炮,他又何须等到现在?
“不不,不用大炮,只要火药就行,越多越好。”秦宇赶紧摆手解释,生怕慢了半拍就会被砍了。
“哦?光火药就行?”
“是的大王。”
“义父,这小子明显是贪生怕死,不想攻城,才在这里胡言乱语,天色不早了,还是一刀砍了吧,这次孩儿亲自带队,必定攻下这谷城。”
押秦宇过来的那名青年,有些不耐烦的一扬手中的刀,一脸煞气,此人正是张献忠的大义子孙可望。
“且慢,大哥,这样强攻,即便攻下来我们也会损失惨重,不如就让这小子试试吧,不行再强攻也不迟。”
站在张献忠右侧的少年却是建议道。
这名少年,长相英武不凡,年纪也就十六七岁,乃是张献忠的第二位义子李定国。
“嗯!”
张献忠又打量了一眼秦宇,见他虽然瘦弱,但一双眼珠子却明亮有神,应该不是普通的农家子弟。
于是点点头,冲着孙可望问道:“营中还有多少火药?”
“回义父,还剩下一桶。”
“怎么搞的?为何只剩下这么点了?”张献忠眉头一皱,虽然他们没有火器,但也知道火器的厉害,所以每次缴获的火药,都会保存起来。
“义父,前阵子下暴雨,其他的在路上都打湿了,还请义父恕罪。”
孙可望躬身抱拳解释道。
张献忠虽然有些恼怒,但也并未开口训斥,而是看着秦宇问道:“一桶够不够?”
“够了够了。”
他能说不够吗?
不够不就是说他没用了吗?
……
半晌,孙可望就带人抬来了一桶火药,还有一个半人高的酱油坛,一架独轮车,一张牛皮,几袋泥沙。
火药差不多有百来斤,秦宇检查了一下,也不知好坏,就让人一股脑都塞进了酱油坛。
再将口子封死塞紧,只留一根引信,然后将酱油坛固定在了独轮车上,上面蒙上牛皮,再堆上几个泥袋。
就一抱拳:“大王,攻城时,只需派出一队精锐敢死之士,推着这辆车抵在城门上,点燃引线,必能炸开城门。”
“小子,那城门后面恐怕早已被官军堆满了砖石,区区百斤火药如何能炸得开?”
张献忠看了看独轮车,将信将疑的道。
秦宇也没想到这一点,但这个时候绝对不能心虚,赶紧拍着胸脯又保证道:“大王放心,就算炸不开城门,那动静也能吓得城中守军胆寒,我军趁机一鼓作气,定能杀上城头。”
“嗯!有道理。”
张献忠稍微一想,就点头道:“老大,你亲自带队去炸城门,破城之后记你首功。”
“是!义父。”
孙可望脸皮一阵抽搐,心里大恨,但也只得硬着头皮答道。
“孩儿们,谁第一个杀上城头,赏银百两,鸡一只,美人一名,给老子杀!”
“杀呀!”
“冲啊!”
随着张献忠一声暴喝,一万多青壮纷纷扛着梯子,呐喊着向前冲去。
孙可望则是带着三十名身穿甲胄的精锐,举着盾牌,跟在了冲锋人群的后面。
秦宇以为他不用再攻城了,可事实是他想多了。
挥舞着木棍夹杂在了人群中奔跑,好在人挤人的,有了不少安全感。
“砸死这帮反贼!”
“给老子狠狠的砸!”
“啊!”
“哎呀…”
“我的眼睛…”
待青壮们冲过护城河,来到城墙根下搭梯子时,无数的滚木雷石就狠狠的砸了下来,砸的青壮们是脑浆迸裂,红的白的溅了一地。
那一瓢瓢滚烫的大粪,每次泼下,都会引起一阵凄厉的惨叫。
一架架木梯被掀翻,上面的人砸在地上,摔的是骨断筋折。
一时间到处都是惨叫哀嚎声。
“冲!”
“冲上去,想活命的就冲上去。”
秦宇躲在几名大汉的身后,嘴上叫的比谁都凶,但就是没见人往前挪动,个头矮倒是没人注意到他。
轰!
正当青壮扛不住,要再次逃跑时,一声惊天巨响传来,众人只感觉一阵地动山摇,纷纷摔倒在地。
而城门口上空,一大团黑烟翻滚着向上爬去,两扇城门被炸得四分五裂,后面堆着的砖石都炸塌了一些。
墙上的守军爬起来后,都被这一幕惊呆了。
这次秦宇倒是第一个从地上跳了起来,声嘶力竭的吼道:“城门已被炸开,兄弟们,给我冲呀!”
“冲啊!”
几百提刀骨干,由于事先被告知过,秦宇一喊就反应了过来,纷纷爬起冲上去。
一个个口叼腰刀,一手举着盾牌顶在头顶,一手扶着木梯,快速攀爬了上去。
青壮们也士气大振,一个个嚎叫着爬起也跟了上去,刚才还往后躲,现在却是争先恐后爬梯子。
听说城门都被炸开了,墙上的守军早已慌了神,一千卫所兵逃得最快。
而随着义军骨干杀上城头,临时组织起来的家丁护院,捕快衙役,也纷纷跟着逃跑。
没人愿意真的拼命,只要躲到城中将衣服一脱,摇身一变就是特喵的义军,跟着发财就是。
秦宇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挤到城墙根儿下,顺着木梯爬上城头后,早已没有了明军,只剩下一地的尸体。
想要捡一件兵器,却发现根本就没有。
此时,城中已经陷入大乱,街道上到处都是逃命的人群,和追杀的义军。
搞的是鸡飞狗跳。
秦宇没有耽搁,跟着一队青壮顺着阶梯下了城墙,就朝城中杀去。
来到一栋气派的大宅外,见十多名提刀好汉,正指挥上百名青壮撞大门,毫不犹豫就加入了进去。
“快快快,给老子使劲撞。”
“里面的小娘儿们,可个个水嫩嫩的,就等着爷们儿快活…”
“哈哈!”
在众人的猖狂大笑声中,大门轰然被撞开。
十几名提刀好汉就如饿虎般扑了进去,青壮们也嗷嗷叫的不甘落后。
不多时,院子里就到处都是尖叫声和银笑声,所有带把的一律杀光。
有的去抢女人,有的冲进房间翻箱倒柜,收刮金银财宝。
秦宇既没有抢女人,也没有抢银子,而是打算先找吃的,将肚皮填饱再说。
这栋宅院还挺大的,有三进院落,提着木棍,转了好半天,才找到厨房。
见里面没人,赶紧冲了进去,灶上的蒸笼还冒着热气,有两层。
秦宇并没有立即打开,而是四处搜寻,找到了一把菜刀,欣喜的别在了腰间,总算有了一把真家伙!
咕咚。
第一层蒸的是两只鸡,散发着诱人的油脂和香味,秦宇吞了一口唾沫,将其暂时搬到了一旁。
第二层是白花花的馒头,足足有十多个,秦宇激动的差点哭出来。
来到明末七天,每一天都仿佛身处地狱一般,尤其是参加义军的这三天,这还是第一次看到能吃的肉,和这么白的馒头。
咕咚!
咕咚!
“好香,是鸡。”
“还有馒头…”
正在这时,外面突然传来了一阵吞咽口水声。
就见三名大汉站在门口,眼睛直直的盯着蒸笼里的鸡和馒头,嘴角挂着哈喇子。
“滚!”
其中一人回过神来,擦了擦嘴角,就暴喝一句,根本没将秦宇放在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