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小说《半面妆》是步铃吟所编写的古代言情风格的小说,本小说的主角秦昭昭沈暮川,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秦昭昭——若有人问我此生最后悔什么,我定然会说:“此生最后悔认识沈暮川。”我永远忘不了,那柄缀着我亲手编织的流苏的宝剑刺穿我小腹时,是有多么痛。-沈暮川——我时常回忆起在太子府的那个下午。我把她按在床上,本想吓一吓她,叫她安分些。却不曾想跌入她深邃明亮的星眸。下意识吻了她。那是我此生,唯一的心动。...
沈暮川诚不欺我。
挪过那几乎寸步难行的拱桥,桥的另一头,显得格外寂静冷清。
有几个小摊摊主兴意阑珊地卖货。
有花灯,有烟火,还有一些花里胡哨的小玩意儿。
虽然这些物件对我还是有一定吸引力,但眼下我饥肠辘辘,反而对角落那家馄饨店更感兴趣。
扯扯沈暮川的衣袖,道:“我饿了好哥哥。”
沈暮川目色一沉。
“你管谁都叫好哥哥?”
“嘴甜好办事儿。”我眨眨眼睛。
“……谁教你的?”
“自己悟的。”
他握住我的手,用力捏了捏。
“只有我是你的好哥哥。可记住了?”
我:……
这话,我自己说不觉得。
从他嘴里说出来,怎么感觉那么恶心呢?
但这话我可断然不能说,十分乖巧地连连点头,又眼巴巴地朝他身后的馄饨铺子瞟。
他无奈地叹了口气,走过去帮我要了馄饨。
热腾腾的馄饨上桌,我忙不迭地取了筷子夹起一个,胡乱吹了两口就往嘴里送。
大抵是看不起这些街边吃食,沈暮川没吃,只是盯着我瞧。
想起他那怀疑我身份的复杂眼神,我从狼吞虎咽瞬间变成了细嚼慢咽。
他还是这样盯着我,一动不动。
我也懒得管他了,又开开心心吃完两个。
忽然,他站了起来。
眼神直勾勾地望着桥的方向。
我吓了一跳,暗道不会这么倒霉,被沈渊瑾派人跟踪了吧,沈暮川已经如离弦的箭般,往那边狂奔而去。
我害怕极了,也想走。
馄饨铺的小老头却眼疾手快拉住我,连连道:“姑娘,您这衣着华丽的,可不能吃霸王餐啊!”
我真是……
眼看沈暮川是叫不回来了,我又被小老头拽着,身无分文,走也走不掉,只能深深吸一口气,叫自己镇定。
片刻后,**脆坐回原位。
我想通了。
倘若真有人要杀我,那我临死前也得做个饱死鬼才不亏。
于是我竖起三根指头,弯了眼睛甜甜笑:“大伯,你家馄饨真好吃,再给我来三碗。”
……
在我吃到第三碗的时候,又来了几个男人入座。
他们一坐下,我就知道是冲我而来。
四个方位正好堵住我所有退路。
我强装镇定,继续扒拉碗里的馄饨,眼梢悄悄打量他们。这些人的气质与寻常人不同,大抵是宫中吃皇家饭的。
事已至此,想再多也没辙。
叹了口气,我放下馄饨碗,从袖口里取出丝帕,细细擦了擦唇上的油渍。而后环视他们,问:“哪位好汉帮我结个账?”
几个男人面面相觑,显然没料到我会这样说。
又叹了口气,我道:“你们冲我而来,我没意见,但不能连累无辜不是?人家摊主辛辛苦苦卖两碗馄饨容易吗?搞不好挣一天的钱还不够买张桌子的。”说着,我屈指敲了敲桌面。
左手边的男人目光阴鸷,放在刀上的手缓缓下移。
察觉到他的动作,我猛地扣住桌边,用力朝他掀去。
碗里的汤水淋了他满头,顾不得去看他的笑话,我矮身从他们空隙中穿过,提裙狂奔。
开玩笑,真当我这三年夜半去御膳房偷鸡是白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