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司绮罗沈修夜的书名叫《离婚后,夜少追妻火葬场》,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居居最新写的一本豪门总裁风格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沈修夜天性凉薄,克父克母,杀兄害弟,你嫁给他不会有好下场的!”“我老公俊美无双,富甲天下,宠我入骨,不嫁给他我会悔恨终生的!”“司绮罗,你给我清醒一点!”“白莲花,你给我,滚远一点。”背靠老公这棵大树,痛快报仇,潇洒做事,司绮罗觉得,人生简直幸福极了!除了......“老婆,今天早点回来。”“干,干嘛?”“嗯,为了生宝宝。”...
第10章是救还是不救呢
一辆奢华的兰博基尼跑车,在山路中极速行驶着。
身形挺拔气质高贵的年轻男人,慵懒的靠在后座上。
他侧头看向窗外,发现一只兔子被鹰猎走,俊美的脸上,露出几分邪气的笑容。
弱肉强食,就是这个世界的规则。
“翊少,前面有辆车,好像是从山上掉下来的。”
纳兰翊已经看见那辆车,至少从一百米的地方摔下来,车身破烂不堪,有爆炸过的痕迹,要是有人活着,一定是奇迹。
“嗯?”纳兰翊疑惑的眯起眼睛,仔细看了看,突然唇角轻勾,“秦叔,停车,我发现了有趣的东西。”
没错,他看见了奇迹。
“伤成这样,居然爬出来了,看来求生意志很坚定。”
纳兰翊双手抄兜,在他面前是一名浑身是血的少女,她脸埋在地上,双手紧紧扒着地面,十根指甲全部磨裂。
在她身后,血迹一直蔓延到车里。
“少爷,她还活着,要送医院吗?”
看着柔弱,却靠意志爬出二十几米,这丫头,有点意思。
如果不救她,没准会死在这。
那么,是救还是不救呢?
纳兰翊挂着一抹莫测的笑容,没人能猜出他此刻的想法。
就在这时,一只沾满血的手,抓住他的裤脚。
女孩缓缓抬头,露出一张苍白的脸,“求你,带我去......盛世繁花......酒店。”
叫秦叔的老人立刻凑到纳兰翊耳边说:“少爷,正是我们要去的酒店。”
“少爷,她伤的好像很重,应该先送她去医院。”
纳兰翊低低笑了两声,从口袋里掏出香烟点燃。
他蹲下来,袅袅烟雾喷在女孩脸上。
清纯的五官,苍白又柔弱,像只折翅的凄美的蝴蝶。
“秦叔,你觉得,是送她去医院有意思,还是去看一场大戏有意思?”
他隐隐觉得,这个女孩和酒店里即将要举行的典礼,有着某种联系。
秦叔愣了下,他差点忘记了,他的主人可不是什么心地良善之人,纳兰家的大少爷,那可是菩萨的脸,魔鬼的心。
对他来说,这个世界上的事情分两种,有趣的事,和无趣的事。
无趣的事他作壁上观,有趣的事他推波助澜。
此刻,相比救人这种无聊的事,自然是后者听起来,更有意思。
纳兰翊起身,用脚踩灭烟蒂,邪气的笑了笑。
“把她带上车,去酒店。”
他只想看场好戏,至于那之后,她是死是活,他并不关心。
盛世繁花大酒店,是华都唯一一家七星级的酒店,今日,寰宇集团将整座酒店包下,禁止媒体记者进入。
里面所有来宾,非富即贵。
司琉璃穿着一件红色的长礼裙,鬓边插着一朵娇艳欲滴的玫瑰,美艳夺目,光彩照人,人们痴痴的看着她,不住称赞的同时,也连连惋惜。
“身为华都第一名媛,司小姐真是美若天仙啊。”
“可惜这样的美人,竟然要嫁给沈修夜那种残暴的男人,啧啧,真是一朵鲜花插在......”
“闭嘴,你疯了吗?要是被那个人听见,小心你的公司,一夜破产!”
刚刚还酸溜溜的男人,瞬间吓得脸色煞白,不敢再说一个字。
有人压低声音说:“破产还是好的,你们听说了吗?昨天,万星科技的老板,跳楼自杀了!”
“什么?”
数天前,寰宇集团强行收购万星科技......
万星老总在商海浮沉几十年,也是有魄力有手段的男人,竟然说被逼死,就被逼死了。
众人一阵哆嗦,有人下了定论,“沈修夜,真的比魔鬼还可怕。”
“沈少来了!”有人叫起来,瞬间所有人都感到一股凉意,纷纷恭敬的低下头让路,不敢再多言。
比原定时间晚了半小时,沈修夜才姗姗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