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楚风云沐晴的小说叫做《都市之龙神临门》,这本小说的作者是醉卧漠北写的一本都市生活类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日月所照,莫非王土。兵锋所向,皆为君臣。那年,雪漫人间,我携满身荣耀归来——只为,护你一世安宁——...
楚风看着许多熟悉的面孔已经变老,而新生的面孔,又是那样的陌生。
那一片记忆中的田野地,也变成了工厂,变成了楼房,现代气息浓厚,却再也没有当初那种感觉。
曾记得,小时候自己最喜欢在田野地放风筝,捉蛐蛐,夏天偷瓜、摸鱼,冬天捕鸟,看雪。
每到初春,到处都是杏花灿烂,如同一片花海,美不胜收。
嗜酒如命的周烈每年这时候都会给自己一笔“巨款”,去打一坛自酿的杏花酒,多余的跑腿费,则被自己和周莹换成了糖果、辣条、红头绳、弹弓等等……
童年,真是美好。
“十年了,我回来了。”
楚风收拾心情,哈哈一笑。
“龙首,属下就不去打扰您了,您回去的时候给属下打个电话,我去接您。”罗刚站在两千万的加长林肯旁,一脸恭敬。
楚风嗯了一声,也没在意。
一路走走停停,大约半个多小时后,终于来到了周家门前。
楚风眉头微皱,他当年离家出走去当兵前,可是和京都楚家订了协议,让楚家给周家送来一千亩的地契。
那一千亩地马上就会被开发成商业区,就是什么都不干,光靠每年收租也能赚两三百万。
可现在看周家这破败的门第,哪像一年两三百万的样儿?
此时,周家大门敞开,大院里客人来来往往,十分热闹。
好像,在办什么宴会。
“她三姑,你们先聊着,我去迎下别的亲戚。”
“那可不,莹莹定亲,你们都得多喝点,今天酒管够,肉管够。”
这时,一个四十左右的妇人热情的招呼一声,她红光满面的走出院子,见到面前的楚风,却是微微一愣。
“你是——”
“妈。”楚风望着面前的妇人,他轻声喊了一声,有些心疼说道:“您皱纹多了,头发也白了。”
这妇人,正是养母刘明兰。
“小伙子,这,这可不能乱认啊……”刘明兰见状有些慌了神,连连摆手,“我哪有你这么大的儿子,我只有一个女儿。”
“妈,我这才走了几年,您就不认我这个儿子了?”
楚风轻笑着,他走上前,握住她那双布满老茧和斑驳的手腕,笑道:“我送您的玉镯子,您还带着呢,当初为了买它,我可是给人扛了半个月的货,肩膀都脱了臼。”
“你,你是小风!”
刘明兰张大嘴巴,怔怔的望了楚风好久,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
“臭小子,你还知道回来,一走就是十年,说是去当兵,一连十年都没个音讯,你这孩子到底去哪了。”刘明兰拍打着楚风胸膛,既爱又气。
“你想死妈了。”
楚风眼角带着笑意,伟岸的身躯纹丝不动,满是幸福和满足。
“妈,我这不回来了。”
他望着热闹的院子,问道:“妈,家里怎么热闹?有喜事?”
刘明兰擦了把眼泪,激动又高兴,“当然,莹莹那丫头要嫁人了,今天是订婚宴!”
“今天我嫁女儿,儿子回家,真是双喜临门啊!”
楚风嘴角露出笑容,是嘛,莹莹那丫头,今年都二十岁了吧,都已经嫁人了啊!
时间过得可真快啊。
虽然,小时候周烈曾极力撮合自己和周莹,想要亲上加亲,两人的青梅竹马也被一众亲朋好友津津乐道,但楚风,一直把周莹当做妹妹而已。
明白楚风心事的周烈,也只好作罢。
“快,小风快进屋啊!”刘明兰拉着楚风,从老远就喊道:
“莹莹,快看谁回来了,你哥,你哥回来了。”
院子里一众亲朋指点议论,很快,从屋子里走出来一个年轻秀丽的女孩,昔日的跟屁虫小丫头,早已亭亭玉立,即将嫁人。
“莹莹,好久不见。”楚风走向前,出声道。
“嗯。”
周莹只是点了点头,那张秀丽脸上一片冷漠,仿佛楚风只是一个陌生人一般,甚至于,她的眼中,对于楚风还有着一股警惕和厌恶。
仿佛,他这个哥哥,只是一个多余的人。
楚风心里万千句祝福的话,戛然而止。
他忽然觉得,面前的这个周莹,是那么的陌生,那样的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