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叶莫笑容珏的书名叫《妻奴王爷请自重》,它的作者是秦笙最新写的一本古代言情类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前世,她为一人征战沙场,手捧盛世江山,可最后那人以谋逆罪灭了她叶家满门忠良!而她,则死在另一个男人的毒酒中。再次睁眼却正值年少!重来一世,她怎会让自己再被外表迷惑?!今生,她要夺了这权!逆了这天!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她要这天下,为之战栗!只是,怎么故事发展不对?那个男人,不是恨她入骨,还一杯毒酒要了她的命?怎么追着她成为了小奶狗?不对,他也重生了!......容珏:“笑笑,前世我没能护你周全。今生有我在,无人可欺你,负你,害你。而我会永远宠你,陪你,爱你。”慕啸:“我乃江湖盟主,有我在,陪你玩遍山河!”......叶莫笑冥思苦想如何选择中。等等......你俩是一个人??...
第3章
“我竟是没想起来。”叶莫笑咬唇,“若是我想起来了,阿遥就不会......”
“小姐,您要去看阿遥姑娘最后一面吗?”小厮小心翼翼地问道。
“带我过去。”
叶家宅邸是先皇赐封的,占地极其大,府中有池塘,种了满塘的荷花。恰如今正值夏季,荷花都开了。
此时池塘旁边围着不少的人,看见叶莫笑过来,纷纷让开。叶莫笑便一眼看见了躺在地上的阿遥。
仍穿着早间那身杏黄色的衣衫,只是原本隽秀的小脸如今被水泡得肿胀,难看得紧。叶莫笑红了眼眶。
“对不起。”叶莫笑蹲在阿遥尸体旁边,自责不已,“若是我早一些想起来,便不会......”
“叶姐姐。”苏伊莲带着丫鬟过来,安慰道:“叶姐姐莫要伤心了,莲儿再为姐姐换一个丫鬟便好,定然比阿遥更得姐姐欢心。”
“不需要。”叶莫笑冷了脸色,她忽然记起,上一世她与苏伊莲关系甚好,她特意嘱咐了阿遥,让她每日晨给苏伊莲送早茶。自她重生到现在,她把这事给忘了,但是阿遥定然是每日都在执行的。
今日,自然也不例外,而本该送完早茶回来的阿遥,死在了荷花池。
她不得不怀疑,是苏伊莲暗中做了什么。
如果她没有记错,阿遥是会游泳的,不可能会被淹死。
那么,苏伊莲到底是为了什么要杀害阿遥呢?
是阿遥,撞破了什么吗?
不管真相为何,如今阿遥已经没了。叶莫笑让人好好安葬了阿遥,也没有接受苏伊莲送来的丫鬟。
她心中正怀疑苏伊莲,又怎会接受苏伊莲送来的人,她都怀疑那丫鬟是苏伊莲送来监视她的。
却说距离皇帝的寿宴愈发的近了,得知叶莫笑尚未将寿礼准备好,叶昭大手一挥,总算是将叶莫笑给放出去了。
“祖父,叶姐姐身子还未痊愈,这事让莲儿办吧。”苏伊莲担忧地看了一眼叶莫笑,对叶昭道。
“我身子已经痊愈了。”叶莫笑哪里不知道苏伊莲打着什么主意,不过是想借着给皇帝献礼,在这京城的达官贵人面前露露脸罢了。
叶昭也道:“莲儿,我知道你是担心笑笑,但是皇帝的寿礼只能是笑笑亲自准备。”
这份寿礼代表的是整个叶家,也只有作为嫡女的叶莫笑才有资格做这份献礼。苏伊莲即便是被叶昭收养,被叶竟认做义女,她也是没资格的。
苏伊莲听出叶昭的意思,脸上的笑容差点没保持住,她微微低头,掩去眼里的恨意,乖乖应了一声“是”。
用过午膳,叶莫笑便出了门。
北街位于天子脚下,是京城里最为繁华的地段,达官贵人们的住宅也都在这一片,将军府亦在其中。
若说要挑选什么礼物,倒是最好的选择,叶莫笑却是看都未看一眼,径直往南街去了。
她今日出门,可不仅仅是为了给皇帝选寿礼,更重要的,是去将南雀给买回来。
北街是繁华,南街就是阴暗落魄,在南街最常见的,便是买卖人口了。她记得上一世,容华就是在南街把南雀买了回去,最后成为他的得力助手。
虽然她不记得容华把南雀买回去的时间,但是也差不离就是这几日了,她可以先来看看,若是可以,她就先一步买了南雀。
正回忆着上一世的事情,叶莫笑已经到了南街。
南街的街道房屋极为破败,在这里的人穿着也都是粗布麻衣,生活得并不好,路边的人口买卖更是光明正大。
叶莫笑忍不住皱眉,但还是走到了人牙子的面前。
“这位小姐想买个什么样的奴隶?”自打叶莫笑进来,这南街的人就盯着她了,毕竟她衣着华贵,一看便知是大家小姐。虽然说大家小姐独自一人来南街这样的地方,很是让人奇怪,但肥羊不宰白不宰。
人牙子身后站着一群小孩,约莫十来个,年纪都在十岁左右。衣衫褴褛,面色蜡黄。
其实像将军府这样的地方,里面的下人要么是家生子,要么是清白人家的小孩。而在南街贩卖的孩子,你都查不到来历。
在南街买的仆人是最危险的,因为你不知道,他会不会是仇人放进来的奸细。
叶莫笑淡淡道:“都有名字吗?”其实她有些头疼,南雀这个名字是容华后来赐的,现今她也不知道南雀叫什么。
要在这么孩子中找出南雀,实在是不容易。除非她运气逆天,南雀自己撞上来。
人牙子讪讪道:“小姐,这些孩子都是被家里人给抛弃的,或者逃难的,哪里会有名字。”
“我有。”孩子堆里,体型最瘦小那个忽然出声,她看着叶莫笑,说道:“小姐,我叫雀。”她似乎是认真思考了一下,又道:“孔雀的那个雀。”
“雀?”叶莫笑与雀双目相对,只看到一片澄澈,和后来看到的南雀,一样的眼神。
叶莫笑不动声色,“你识字?”
雀点头。
看出叶莫笑对雀似乎很满意,人牙子立刻道:“小姐,这小子虽然瘦小,但是识字,您买了可不吃亏。”
叶莫笑如今虽还是十三岁的模样,内里却是已经活了二十五年的成年人,哪里看不出来来人牙子这是想多赚一点银两,只是她并不在意。
“多少银两?”
“二两银子!”人牙子立刻道。
叶莫笑便从荷包里取了二两银子给人牙子,人牙子双手并用的接过塞进怀里,然后把雀推了过去,一副生怕叶莫笑后悔的样子。
雀没想到人牙子的动作,身材又瘦小,被这么一推,差点摔倒,叶莫笑忙伸手把人接住。
“谢谢小姐。”雀道。
买下雀,叶莫笑先是领着她去清洗了一番,换了一身衣服。等雀清理完毕,倒叫叶莫笑不敢认了。
巴掌大的小脸,一双杏眸,可爱极了。
“雀,你多大了?可记得家在何方?全名为何?”叶莫笑一边给雀夹菜,一边问道。
叶莫笑心中已经肯定了这个瘦小的女孩,就是南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