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叶婉清戈渊的小说叫做《八十年代嫁硬汉》,本小说的作者是曙歌所编写的现代言情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煜哥,我们给你看场子啊!”有人不怕死地喊。戈煜眼神一厉:“皮痒了?”“嗷呜!”“不不,不不不!”一群想继续看戏的小混混想起往日被收拾得哭爹喊娘的惨状,顿时发出一声声夸张的叫唤,互相推搡着,嘻嘻哈哈、不情不愿地走了。...
叶知秋没说假话,光拎煤炉子这一个物件她就要走一趟,是真拿不了那么多东西。
她都不知道戈煜是怎么把这些东西给搬过来的。
可是,很快她就知道了。
戈煜沉默地把已经烧起了火的煤炉子拎在手上,然后轻松地用另外一只手提起了所有东西,大步流星地朝着候车大厅走去。
走到一排摊位面前,他才回头跟叶知秋说了今天第一句话:“哪个摊位?”
叶知秋早就相中了靠卫生间的直角摊位,让他把东西拎过去。
戈煜把东西放好,又要跑,叶知秋连忙喊住他:“等等!”
“还有什么事?”他声音冷淡。
“吃早饭了吗?”
“六个包子一碗粥,饱了。”
这是怕她问他吃什么,饱没饱,所以就直接回答了?雕虫小技。
叶知秋在心里轻哼一声:“可我没吃。”
“你有蛋……”
“这是要卖的,我吃了还怎么做生意?”
戈煜愁得抓了抓头发,黑黢黢的眸子甚至有几分委屈,似乎不明白为什么叶知秋要这么为难他。
看了叶知秋几秒,他转身出去了,没几分钟就带着一份豆腐脑和六个肉包子回来。
这几分钟功夫,叶知秋已经把摊位给整理好了。
她接过戈煜买来的早点,问他:“为什么昨晚开始就躲着我?”
“我……”
“等等,别说你名声不好,我根本不在意那些。反正你亲了我,就要对我负责,这件事我认定了。”
“……”戈煜瞠目结舌。
这小娘们儿昨晚还跟他划清界限非要给他钱呢,今天这是脑子又晕了?不然,为什么又说要嫁给他的事情?
不过,他突然就开心起来。
戈煜压制着上扬的唇角,努力板着脸:“不行!”
“不行啊?”叶知秋咬了咬唇,杏眸低垂,“那……我就只好放弃了。好了,你走吧,晚上记得过来把东西搬回你家就行。”
戈煜猛地抬头看她,更委屈了,一张脸都写满了“你怎么这么轻易就放弃了”的深度困惑。但他却没说什么,猛地一低头,转身就朝外走。
非常有骨气。
不过,刚才还溜得跟支起耳朵的猎狗一般快,现在却脚步沉重,浑身上下都被阴云笼罩着,别提多沮丧。
叶知秋没忍住抿唇笑起来。
小样儿,还治不了你?让你好好反省一天再说。
……
叶知秋和戈煜说话的时候,其他摊点主人也来了。
除了叶知秋之外,还有两个摆摊的。
一个叫孙桂香的中年妇女卖的是小孩子喜欢的玩具和走亲访友用得上的各色副食品,看样子主做礼品生意。另一个叫江艳的年轻女人卖的是甜食点心和瓶装汽水,也搭着卖一些女性用的头绳发卡。
她们的摊位都在靠墙那头,紧挨着。
等戈煜一走,两人过来打招呼,看到叶知秋摆在台面上的只有一钵子鸡蛋,还有一些煎茶泡茶用的东西,眼中的探究都变成了放松。
孙桂香问:“小叶,你就卖这点东西,这生意能做得起来吗?有些乡下人渴了就在厕所外面的洗手台灌几口冷水,谁会来喝茶啊。”
叶知秋莞尔一笑:“先试试看吧。我才学做生意,没有经验,也没多少本金,只能慢慢来。”
“踏实点好。”江艳点头赞同,又转了转眼珠子问叶知秋,“对了,刚才那男的是你什么人,不会是你对象吧?”
“暂时不是。他之前救过我,看我有困难又搭了把手。”
“我看他是想追求你!”江艳打量叶知秋一眼,眼中满是打趣,“我要是男人,看到你这么漂亮的妹子也会挪不动脚,哈哈。”
三人说着话,又有一个新摊主搬着东西过来了。
叶知秋抬眸一看,竟然是熟人。
她惊喜地打了声招呼:“王姐!”
见王芳搬着蒸笼很辛苦,她连忙过去搭把手。
等安顿下来,王芳才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好奇地看向叶知秋:“你是谁家的,认识我?”
“我是叶家的,叶知秋。”
王芳“啊”了一声,恍然大悟:“你是叶向党的大女儿?你爸跟我爱人开同一条线路来着,我们之前应该也碰过面,只是没聊几句。”
“是的。”叶知秋笑着点头。
王芳这人精明中不乏厚道,前世她给叶家做事的时候,就和王芳关系处得不错,再看到她很有亲切感。没想到她也这么快摆摊,以后有伴儿了。
王芳前世卖的就是包子馒头和烧麦,这次也是。因为跟叶知秋聊得好,她选了叶知秋旁边的摊位,说以后互相有个照应。
叶知秋笑了笑,直点头。
时间走到七点,人流量越来越大,叶知秋也忙碌起来。
因为来不及准备,她暂时没有弄酸梅汤,目前只有清茶、姜盐茶和茶叶蛋在卖。清茶定价两分钱一杯,姜盐茶五分钱,茶叶蛋一角钱一个。
如今鸡蛋市面上卖五分钱一个,茶叶蛋一角钱一个竟然也卖得很俏。不少没吃早点的人买一个茶叶蛋试味,当鲜香麻辣的茶叶蛋一入口,那滋味让他们马上又要了第二个,第三个。
茶叶蛋一共只有三十个,两个小时就卖完了。
叶知秋把铝钵子收到柜台里,专心卖茶水。煤炉子上烧着水,搪瓷杯里有的只放了茶叶,有的放了茶叶、姜和豆子芝麻,有人要喝茶就泡一杯,方便得很。
这时候天气还有些冷,喝一杯热茶暖暖胃很舒服,叶知秋的茶水卖得也不错。
一上午时间就这么过去。
到了饭点,王芳她们都有人带午饭来,吃饭的时候还有人替一会儿,叶知秋没有。
她中午也没去吃饭,早上戈煜买的包子还剩下几个,她不想浪费了,就把包子搁在烧水壶上热了热,就着茶水对付了一顿。
王芳让她吃菜她没吃,看着她有些心疼:“你家怎么不给你送饭?离得这么近,让你吃口热的也比吃包子好啊。”
“我家里想让我嫁去牛角镇,我不想嫁人,做生意还没跟他们说呢。”
王芳惊讶:“你胆子真大。”
叶知秋笑盈盈的:“胆子不大不行,我不能顶职又不想嫁人,就得给自己找个安身立命的办法,这样才能独立自强。”
了解到内情,王芳不便背后说人不是,拍了拍叶知秋的肩膀当宽慰。
暮色渐浓,候车大厅也越发空荡。
王芳几人都收拾东西走了,只有叶知秋一个人一边数着钱,一边等人。
这时候戈煜才从外面走进来。
他沉默着把已经熄灭的煤炉子拎在手上,一手拿起其他东西就要走。
叶知秋喊住他:“你家还有鸡蛋吗?”
“有。”
“那我跟你再买点儿,今天生意好,两小时不到茶叶蛋就都卖完了。”叶知秋说着心情不错,“我今天收入不错,等下就把费用算给你。”
“不卖!”戈煜拎着东西就往外走。
也是这时候,叶知秋才注意到戈煜的情绪不对,比早上还别扭了。
她想了想,忽然明白这人在气什么了。
“不卖,只白给是不是?”她忍不住笑出声。
戈煜脸一红,走得更快了。
叶知秋加快脚步跟上他,声音清脆:“喂,戈煜同志,你这样是会吃亏的你知道吗?还是说,你就白给我,不白给别人呀?”
“你为什么要白给我呀,是不是在心里悄悄喜欢我来着?”
“真亲上瘾啦?”
“还要吗?给你亲哦。”
戈煜停下脚步,努力沉着脸瞪她,眼神凶狠得不行:“……你别乱说!”
叶知秋杏眸含笑:“哦,那你给我说个不乱的怎么样?”
戈煜:“……”
他败退。
身后的小娘们儿说话大胆热辣,低低的轻笑声清脆甜美,他大步朝前走,无语地抬头看天,脸上居高不下的温度烧得他从耳根红到脖子。
他觉得自己很无奈,很想叹气的,可是心跳得飞快,开心得好像快要飞起来了。
……
叶知秋跟着戈煜到了他家小院,见天色不早,打算先把晚饭给做了。
结果往厨房一走,她就没忍住笑出声。
戈煜今天看着跟她赌了一天的气,但半点也没耽误他往家里搬吃的,厨房里堆着的食材比昨天丰富不止一点半点。
有鱼有肉,有鸡有鸭,有春笋等不少时令蔬菜,还有一块昨天没有吃到的、**嫩的水豆腐,简直比食品站里的种类都多。
这个吃货!
这个大别扭!
她知道戈煜是个有本事的人,但真没料到他这时候的日子就过得挺不错……她还以为他的混混时期有点小落魄,想着自己赚钱了也多照顾照顾他呢。
看来,压根是她多想了。
人家还不乐意。
晚上叶知秋赶着要回家,就简单做了一个小葱肉末豆腐,一个野山椒炒土豆丝,再加一个剁辣椒蒸鱼头。做法简单,但口味非常好。
小姑娘又吃了两大碗饭,也许是吃人嘴软,跳下凳子的时候“哼哼”的声音小了一些。
兄妹两个一模一样,都是吃货。
叶知秋在心里暗笑。
只是,她这样的好心情也就持续到回家而已。
戈煜跟昨晚一样把她送到汽车站门口,她一个人走回家,原本以为又会吃个闭门羹,没想到敲了两下门,门竟然开了。